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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歲「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涉嫌騙取政府資助和社會福利,包括公共房屋、長者生活津貼、綜援及法援被捕。郭卓堅接受訪問時引述警方,指他涉嫌2015年就新界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申請法援時未有如實申報,未有提供馬會智財卡的資產,他解釋當時申報表格上未有列明需填寫,故未有作出申報。他現時以200元獲准保釋,本月27日再到警署報到。
消息指,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遭警方拘捕,涉嫌與騙取公屋、綜援、法援等福利有關,案件由東九龍總區重案組負責調查。警方檢獲電話、銀行簿、相關文件等證物;今(6月6日)午約3時,郭卓堅獲准保釋候查,他離開長洲警署,由警車載返住所。
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經過深入調查後,今日在長洲以「欺詐」罪拘捕一名85歲姓郭的本地男子,他涉嫌於2013至2022年期間透過作出虛假陳述及提供虛假資料,隱瞞個人入息及資產,藉此騙取政府資助和社會福利,包括公共房屋、長者生活津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及法律援助。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
警方重申,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藉此獲取利益,或導致他人包括政府部門蒙受不利,有機會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社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詳情,但署方一直致力遏止詐騙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情況。社署如收到舉報,或在定期覆檢及抽樣調查過程中,懷疑申請人、受助人及受惠人未有如實申報入息或資產,會主動深入調查,嚴重個案更會轉交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所有經署方深入調查後確立有涉嫌詐騙成分的個案,社署會向相關申請人、受助人及受惠人追討多領款項。
郭卓堅歷年來逾30次就有關公眾利益的事件提出司法覆核,包括鉛水事件、挑戰丁權、高鐵一地兩檢合法性、警方速龍小隊無展示編號、明日大嶼撥款、新冠疫情免針紙案等,但大多數司法覆核不獲受理或被判敗訴,郭卓堅亦因而拖欠逾156萬元訟費,遭律政司入稟申請破產,2020年7月8日被法官頒布破產令。
2022月11月,《大公報》的調查報道揭發郭卓堅於2019年獲房屋署編配位於油麗邨信麗樓的公屋單位,但他卻長期交予另一名女子居住,自己則仍然居在前妻名下的長洲東堤小築單位,有濫用公屋之嫌。事後曝光後,房屋署介入調查,並收回單位。郭卓堅其後承認一直居於長洲,解釋自己行動不便,獲派的公屋單位不方便輪椅出入,故鮮有在該處居住。但他否認公屋是「被收回」,而是自己「主動寫信交還」,並強調自己符合申請及居住公屋的資格。
2015年郭卓堅就新界原居民丁權提請司法覆核,獲法援署批出援助,但要求郭卓堅申報資產,但其後發現郭的銀行戶口不時有資金進出,涉嫌隱瞞財務變動,撤回法援。據當時報道指,郭卓堅原本領取綜援,但聽從社工建議,另開設新銀行戶口改領高領津貼,開新戶口時即存入4.5萬元資金,而戶口在一年內經常有逾10次超過1萬元款項的交易,法援署要求郭卓堅解釋相關資產,郭一時說是做散工及執紙皮賺取,一時又說是賭馬贏錢,又指家中有5、6萬元資金可供賭博。法援署認為他說法前後有矛盾,故撤回其法援。
郭卓堅指,今早6時許警方上門將他帶走,指他涉嫌2015年就新界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申請法援時未有如實申報,未有提供馬會智財卡的資產,他解釋指:「個表格都無,我點寫落去」,惟其他資料,包括月結單均有提供,「法援要我畀銀行戶口,我畀咗啦」。
郭卓堅強調自己「不談政治」,入稟司法覆核皆「為民請命」,又指若政府未有犯錯,自己不會作出覆核。對於早前被傳媒揭發於2019年獲配油塘油麗邨公屋單位,惟長年居於長洲東堤小築,被質疑他濫用公屋資源。他回應指,獲派公屋後得知單位位於山頂,不便輪椅出入,故收到公屋後兩個月已去信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