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主轉名係結婚遷出先可以轉名,唔係無端端可以同家庭成員互換,結婚一係加你名,一係佢除名。坊間講果啲結婚唔加名係唔得,因為夫妻共同資產,唔加只係未捉到,到將來申報一樣要報,或者未到申報你再想加名亦有難度,主任會問點解你咁耐都冇加,追究起黎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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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有樓但另一半是公屋戶主!如果結婚係咪一定要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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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有事想請教一下🙏🏻🙏🏻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如因下列理由,可在編配時多作一名家庭成員計算(例如三人家庭可獲編配四人家庭的單位)而獲編配額外居住空間的單位,但在獲准登記至到達調查階段期間,必須提供有關的醫療證明文件:
(a) 需要在居所洗腎;
(b) 患有過度活躍症;
(c) 四肢癱瘓;或
(d) 非短暫性室內倚靠輪椅活動。即使你提交的醫療證明文件被房署接納,家庭成員數目亦不變,依然是新界4人,不過,我們通常用"+1"來標註,例如新4+1。
假如有兩個家庭成員有以上特殊情況,可以用"+2"來標註,例如新4+2,如此類推。 -
RE: 有條件保証書
公屋有條件保証書
部第二十八章:給予某些遷出租戶將來可獲安置的保證若租戶由於特別情況而須遷出公屋單位,到別處居住,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向他們發出保證書,保證他們將來如有住屋需要時,可獲編配一個公屋單位,但他們必須符合當時適用於公共租住房屋申請的資格及列明於保證書上的其他條件。
在沒有違反租約的情況下,房委會在收回公屋單位時(持合租租約的租戶除外),會向以下因持特別原因而自願交回公屋單位的租戶發出保證書:
- 因入住安老院舍;
- 參加「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
- 參加「廣東計劃」;
- 參加「福建計劃」;
- 因受僱理由而不在有關單位居住;
- 因工作理由而須入住政府部門宿舍;
- 因戒毒/入獄/入院治療而騰空公屋單位/入住庇護工場宿舍/安老院/護理安老院;及
- 戶主去世後戶籍上的認可成員均在18歲以下而於「批出新租約」後自願交回公屋單位。
身為戶主而與家人同住或僅屬名列公屋租約的家庭成員入住安老院舍、參加「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福建計劃」或入住庇護工場宿舍的家庭成員,他們於刪除戶籍時,可以申請恢復戶籍保證書。一旦他們需返回公屋單位長住,只要該單位的租約仍然存在,恢復戶籍保證書持有人可毋須接受「全
關於公屋有條件保証書
自願遷出租戶可獲日後居所保證
近年有部分長者選擇到內地養老,若然他們本來住在公屋,擔心如果將公屋交還,一旦日後選擇回香港定居時,可以怎麼辦呢?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因應入住安老院舍、參加「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廣東計劃」、「福建計劃」及沒有違反租約條款,並自願交回公屋單位租戶的要求,在收回其公屋單位時向他們發出保證書,保證他們將來有住屋需要時,而又符合當時公屋申請的資格及保證書上的條件,可獲編配一個合適的翻新公屋單位。另外,若有關戶主與家人同住,或只屬名列公屋租約的家庭成員,他們在刪除戶籍時,可以申請恢復戶籍保證書。若然他們將來需返回公屋單位長住,只要該單位的租約仍然存在,恢復戶籍保證書的持有人可申請恢復為該戶的家庭成員。
此外,公屋租戶如因受僱理由不在單位居住;因工作理由而入住政府部門宿舍;獨居租戶因戒毒、入獄、入院、入住庇護工場宿舍而騰出公屋單位;或戶主去世後戶籍上認可成員均未成年而自願交回公屋單位,都可向房委會申請發出保證書。由於每宗個案都有所不同,若公屋租戶需要就其個別情況查詢,可聯絡相關屋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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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寬敞戶政策查詢
先確定自己是係咪寬敞戶
家庭人數|標準室內樓面面積超逾(平方米)
1人家庭 寛敞戶標準:25 優先處理:30
2人家庭 寛敞戶標準:35 優先處理:42
3人家庭 寛敞戶標準:44 優先處理:53
4人家庭 寛敞戶標準:56 優先處理:67
5人家庭 寛敞戶標準:62 優先處理:74
6人家庭 寛敞戶標準:71 優先處理:85然後成員有無長者
有殘疾或年屆70歲或以上家庭成員的租戶,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而有60至69歲長者成員的寬敞戶則會被安排在寬敞戶調遷名單最後的位置,他們可留居在原住單位,直至家庭情況有變,或根據次序到達調遷階段,或寬敞戶政策於2023年再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