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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永賢:計劃將來延長公屋上樓時間3.5年增居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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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屋上樓時間.jpg
    【明報專訊】政府正研究增加資助出售房屋例如居屋的比例。房屋局長何永賢昨表示,未來需要興建大量公屋,將成為房委會的主要支出;要達至財政平衡,其中一個建議是調節目前公營房屋中,七成公屋、三成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透過出售居屋或綠置居增加收入,但有可能影響公屋3年上樓輪候目標時間,「如想資助房屋比例大一點,(輪候)3年半大家是否接受呢?」不過她強調目標公屋需求量大,相信要待長策下個5年期,才有空間提升出售資助房屋比例。

    何永賢昨接受無綫電視《講清講楚》訪問稱,若將公屋輪候時間降至3年的長遠目標延長至3.5年,當局或有更多空間提升出售資助房屋的比例;如資助房屋整體供應增加,公屋居民購買資助房屋的機會亦會增加,可騰出更多公屋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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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樓目標或需增至3.5年
    被問到此舉會否影響輪候公屋時間,她稱現時輪候冊仍有13萬人,日後是否有空間調整公屋及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要視乎輪候公屋人數,以及稍後的公營房屋供應量預測。

    現時房委會興建的出租公屋及綠置居,相對其他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是7比3。房屋局資料顯示,兩者未來5個年度的預測興建量,分別為約8.5萬及4萬伙。不過,房委會兩周前公布最新財政預算,預計未來4個年度租住房屋運作帳目持續虧損,由2024/25年度的11.67億元增至2027/28年度的42.84億元。

    招國偉:至少要達4.5年封頂目標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增加出售房屋比例,可增加房委會收入。他又指長策下一個5年期(2028/29至2032/33年度),可透過調節額外增加的公營房屋單位,提升房委會收入,但不應影響輪候公屋時間。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認為可於下一個5年期調高資助出售房屋比例,例如增加居屋供應,但至少應達到2026/27年公屋綜合輪候時間上限4.5年的目標,然後才調節公屋及資助出售房屋比例。招國偉認為政府已表明未來10年已覓足夠土地,超額完成約10萬個單位,大大縮短輪候上樓時間,趨勢持續向下,即使增加資助出售房屋供應,相信輪候公屋時間不大可能大幅反彈。

    擬設恆常機制 查公屋戶內地物業
    另外,何永賢稱會研究與內地建立恆常機制,查核公屋住戶的內地物業申報。她稱房委會一直收到投訴,有公屋住戶在內地持有物業,去年11月起跟廣東省部門合作,追查公屋戶省內物業,把物業估算作資產,超出資產限額者須遷出公屋。


  • @香港公屋 公營房屋政策在適當合理時機,可考慮靈活變通,支持房屋局有創新思維
    時代感覺改變了很多,過去申請公屋市民大多貧窮,生活艱辛,現在有很多申請者有隱藏財富能力,當局無法查出,眼見不少新上樓住戶有閒錢養名車養狗,出入坐的士,明顯跟窮人爭屋住
    建議政府將所有市區寶貴政府土地,全部建造居屋綠置居,停建公屋,幫助房委會增加收入,有住屋困難低收入戶,應全部遷往入住新開發區公屋,將來有能力時可購買市區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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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屋
    [image: 1779635037303-housting-1.jpeg] 香港公屋資源珍貴,房屋署近年全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巡查力度可謂前所未有。日前有屯門公屋住戶於社交平台分享,指自己入伙十多年以來,首次遇上房署人員於晚上8時30分進行突擊巡例檢查,並由保安主任陪同在門外核對身份證。帖文隨即引發全港公屋街坊熱烈討論,不少過來人紛紛指夜間巡查已成常態,更有網民透露曾於深夜甚至凌晨時分遇查!與此同時,政府最新公布的舉報濫用公屋數據,亦揭示了現時的打擊成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房署深夜黃金時間出擊!屯門公屋戶驚遇突擊巡查 過程僅核對1物 為了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得到合理分配,房屋署近期的抽查行動明顯升級。日前,一名居住在屯門的公屋街坊在「公屋討論區 香港facebook群組」發文,透露自己遭遇了「歷史性一刻」。 [image: 1779641114398-housing-12.jpeg] 樓主表示,自己居住在該單位十幾年,一向相安無事,但當晚大約8時30分,門外突然傳來急促且響亮的拍門聲,隨後有人大叫:「房署!XX樓XX單位有沒有人?」。樓主開門查看,發現門外除了一名大廈保安主任外,還有房署的正式調查人員。 據樓主透露,房署人員當時態度認真,並未要求進入單位內部,僅要求樓主出示身份證以核對戶籍資料,目的是確認登記戶主本人是否確實在此居住。整個核對過程非常迅速,確認無誤後人員便離去。樓主對此大感驚訝,感嘆表示:「原來現在查得這麼嚴格!」不過樓主亦認為,晚上8點半屬於普遍市民的下班時間,相比起坊間傳聞的「半夜拍門」,這個時間點調查算是非常合理。 網民揭開夜間巡查內幕:最夜凌晨2點都試過? 該則帖文曝光後,迅速在各大公屋社交群組掀起熱潮,吸引大量街坊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過去不少人以為房署人員只會在朝九晚五的辦公時間內上門,但綜合大量網民的留言反饋,房署的「家訪」策略其實相當靈活,並呈現以下三大特點: 專挑下班時間出動: 許多網民直言,日間大多數人需要上班或上學,只有在晚上「黃金時間」上門,才能最真實地反映租戶是否有在單位內居住,有效杜絕「幽靈戶籍」或長期丟空的個案。 深夜時段亦非罕見: 有網民透露,自己曾於晚上10時許、甚至接近凌晨時分遇到房署敲門,起初還以為是夜歸人敲錯門或遇到不法分子,直至對方出示正式職員證件才敢開門應對。 過程精簡不擾民: 絕大多數過來人均表示,房署人員的目的只是核對居住人身份,只要租戶合作出示身份證,基本上「對完名就走」,不會強行入屋搜查或打擾生活。 不過,這種夜間巡查模式亦引來部分街坊的抱怨。有網民認為深夜拍門聲音過大,容易驚醒已經入睡的老人或小朋友,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壓力;特別是某些高齡屋邨,不少長者習慣早睡,突如其來的拍門聲難免會令人感到驚慌。 帶伴侶或親友過夜會否違規?網民急提醒1大禁忌 除了巡查時間之外,不少年輕一代的公屋住戶最關心的,莫過於非戶籍人士的留宿問題。有網民在討論區提問:「如果間中帶男朋友或女朋友回家過夜,到底需不需要向房署申報?會不會被當作濫用公屋?」 對此,不少資深街坊與過來人紛紛給出理性建議。原則上,親友或伴侶作短暫探訪、間中留宿一兩晚,房署並不會嚴格限制。然而,網民強烈警告切勿讓非戶籍人士「長期長住」。 有網民分析指,現時社會對公屋資源管理極為關注,加上房屋署實施了相關的鼓勵舉報機制,鄰里之間的防範意識大增。如果單位內長期有不明身份的人士出入或定居,很容易引起鄰居注意並向當局舉報。一旦被查實非戶籍人士長期非法留宿,極有可能被視為違規,甚至面臨被收回單位的嚴重後果。因此,大家應當嚴格遵守租約條例,免得因小失大。 舉報成效首度曝光 數據揭示骨感現實 與此同時,政府為打擊公屋被違法分租、長期丟空等行為,近年亦積極發動群眾力量。自從相關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被推進至更嚴格的管理層面後,當局更推出了舉報獎勵計劃。 然而,根據最新的官方數據顯示,在海量的舉報個案當中,最終能夠成功定罪或證實嚴重違規的個案比例竟然極低。在多達5,000宗的舉報個案中,房署目前派發了約7.5萬元的獎金,然而真正屬實並成功處理的個案僅有大約25宗。 這項數據在網絡上同樣引發激烈辯論。有市民認為這反映出大部分舉報可能涉及鄰里間的誤會或缺乏實質證據;但亦有網民認為,這恰恰證明了房署人員透過日常的「夜間突擊巡查」,親自把關,比單純依賴坊間舉報更具效率與準確性。 公共房屋作為本港極其寶貴的社會資源,房署加強巡查、打擊濫用無疑是保障社會公義的必要之舉。從屯門街坊的個案可以看出,當局將巡查時間延伸至晚上甚至深夜,從行政管理角度而言,確實能更精準地掌握單位的實際居住情況,杜絕「太空屋」或「非法轉租」等問題。 然而,在執行細節上,當局亦需在「嚴正執法」與「居民作息」之間取得平衡。深夜拍門對於長者、幼童或上早班的基層市民而言,難免造成一定程度的驚擾。建議房署人員在夜間執法時,可先透過大廈保安系統了解情況,或在拍門時注意聲量與禮貌。同時,高舉報量與低確診率的數據對比,亦反映出市民對「濫用公屋」的定義可能存在誤解。政府應加強宣傳,釐清合理親友留宿與非法長住的界線,避免造成鄰里間不必要的猜忌與投訴風氣,方能真正讓公屋資源落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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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鄧慧賢搬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間單人公屋單位,展開她的新生活。然而,僅一年後,房委會在2024年10月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指其單位在長達169天的調查期間,有163天無用水紀錄,144天無用電紀錄,且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應門,懷疑她未將單位作為主要居所。房委會更發現,鄧未有每天清理信箱,並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繳交租金,這些「生活痕跡」均指向她未持續居住於單位。 [image: 1754494446265-%E5%85%AC%E5%B1%8B%E5%B0%8F%E6%8F%90%E7%90%B4%E5%B0%8E%E5%B8%AB2.jpeg] 鄧慧賢是一名小提琴導師,工作地點不固定,生活方式極簡。她自稱因節能原則,不使用電視機、WiFi、家居電話,甚至不為雪櫃插電,夏天僅靠開窗和手搖扇降溫。她還表示,因需照顧患病的母親及幫忙照顧妹妹離婚後的外甥,經常早出晚歸,導致錯過房委會的家訪。鄧強調,她確實在單位內居住,主要用於睡眠,但房委會的調查未考慮她的特殊作息時間,屬程序失當。 鄧慧賢導師向上訴委員會提上訴被駁回,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回其單位的決定。導師早前在聆訊時陳詞稱她過著沒電視機、WiFi和家居電話,雪櫃也沒有插電,夏天亦不開冷氣,平日早出晚歸,才未遇上家訪。房委會則強調導師未能證她在單位居住。暫委法官林展程在高等法院頒判辭,認為女導師的部份證供難以令人信納,認為其論點並無爭辯之處,拒絕頒下覆核許可,並下令她須支付房委會的訟費。 [image: 1754494452605-%E5%85%AC%E5%B1%8B%E5%B0%8F%E6%8F%90%E7%90%B4%E5%B0%8E%E5%B8%AB.jpeg] 法官指出,鄧提出的證據中,包括她提到某時段的溫度,及政府建議開冷氣機的溫度,以支持她晚上不開冷氣機的說法。但法官認為,這證據對她的申請沒有幫助,因為法庭要考慮的是,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在現有的證據下,是否有可被覆核之處。鄧是否有開冷氣,並無相干或決定性的影響。 鄧稱她只是巧合不在家 鄧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指房委會的調查時間不全面,屬程序不妥和辦事疏忽。鄧質疑,突擊家訪未有涵蓋深夜時段,即晚上12時至早上6時,也沒有在星期日進行。鄧指,她的生活主要圍繞工作和照顧家人,房委會進行18次突擊家訪時,她巧合不在家中,但不代表她不是經常居住於該單位內,而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沒有考慮她實際的作息時間。 官指房委會亦有考慮各項因素 法官則指,假若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只考慮突擊家訪的結果,收回公屋單位的決定是不合理,但房委會是整體地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突擊家訪和單位的水電用量低;而上訴委員會除了考慮房委會的決定理由外,更考慮鄧和其母親的作供,才駁回鄧的上訴,因此看不到,兩者的決定有何不合理,特別是鄧的部份證供難以被信納,如她一時說在單位煲水,一時又說沒有。 認為會方程序上並無不妥或疏忽 法官續指,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安排其他時間進行突擊家訪或預約家訪。要作出甚麼調查或怎樣作出調查,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法官指,考慮單位的水電用量和突擊家訪的結果,房委會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沒有程序不妥,或辦事疏忽。 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 此外,鄧又質疑房委會以其單位的水電用量底作為證據,但未曾入屋考察,一方面罔顧水錶失靈,另一方面未有考慮單位內省電裝修設計。法官認為鄧單位非水錶失靈,而是水掣失靈。水務署的信件亦顯示,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的準確性。 認為會方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作決定 法官又在判辭指,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不接納鄧的說法,包括房委會人員查訪期間,共有144天錄得「零」耗電量。而在2024年3月7日至同年8月22日的169天中,共有163天錄得「零」耗水量。此外,鄧有雪櫃卻完全不用,認為鄧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 聲稱受嚴重精神壓力反要求賠償 鄧在入稟狀指,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罔顧她須照顧家人而早出晚歸。她又指她因節能而沒有安裝電視機,亦會拔掉雪櫃電源,夏天時開窗睡竹蓆撥扇,加上當時水錶失靈,因此水電費偏低。她指,單位被收回令她蒙受嚴重精神壓力,甚至萌生自殺念頭,要求法庭推翻房署決定,並就其精神損失索償。 稱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 鄧在聆訊時進一步解釋,稱她需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所以用水量低,又指家中電燈2023年購入後,充電後一直用至現在。她家中無電視機、無WiFi,亦無家居電話,雪櫃沒插電,手機在工作地點充電,到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 認為只憑其水電用量低而作定斷不公 鄧強調,她只在單位睡覺,所以少用水電,認為房署只憑水電用量低、其交租地點,及其出入境紀錄等非直接證據來判斷她濫用公屋,認為並不合理。 房委會認為鄧未能證她居於公屋 林官關注鄧聲稱早出晚歸,曾問房委會是否嘗試凌晨家訪,房委會回應凌晨家訪會有安全考慮,但房委會已曾3次在晚上8至10時造訪,最早亦試過在早上7時40分到鄧的單位,但均未有人應門。會方重申鄧有近半年零水費及多日零用電量,上訴委員會考慮過多個因素才作出決定,認為鄧需說服上訴委員會接她確居於單位,但上訴委員會認為鄧未能做到。 案件編號:HCAL 9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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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51560616069-a_qtdleolzdqyvi5mgcl-dlqvvpwgiqapzqqnawaqju.jpeg] 近期新界上水天平邨一個約443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以僅50萬元成交,呎價約1,127元,創約13年來屋苑低位,價格遠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甚至比一隻名錶還便宜。此成交價低廉主要因單位曾發生事故,導致市場接受度大幅下降,加上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對事故單位避之則吉,最終促成低價交易。 隨著樓市交投氣氛有所回暖,樓價雖較高峰期累計下跌約30%,但市場仍有不少低價交投個案。近日,一個位於新界上水天平邨的公屋單位以50萬元成交,實用面積443平方呎,呎價約1,127元,為該屋苑自2012年2月以來的最低成交價。 根據房委會資料,該單位為中層戶型,面積充足,適合小家庭居住。與其他居屋或資助房屋相比,公屋質素雖較低,但此單位的成交價驚人地低。由於資助房屋最高可借貸樓價95%,買家只需約2.5萬元首期即可成為業主,門檻極低。 然而,該單位成交價遠低於同類單位的市場價,類似面積的二手成交價普遍在100萬元以上,低市價約五成以上。據區內代理透露,該單位曾發生過事故,這是價格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事故單位在市場上接受度極低,尤其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客,普遍不願購買有事故記錄的單位,導致該單位長期乏人問津,最終以極低價成交。 此外,事故單位不僅自身價格受壓,其同層及相鄰單位的租金和估價亦會受到影響,銀行對此類單位估價通常會有兩至三成的折讓,交投亦相對疏落。買家在購買前可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是否有事故記錄,以作出明智決定。 天平邨位於新界上水天平路,屋苑由7座樓宇組成,約有5,700個單位,落成年份約為1986年至1990年,屋苑設施完善,交通便利,步行至港鐵約9分鐘,適合家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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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48533966898-%E5%85%AC%E5%B1%8B%E6%B0%B4%E9%9B%BB%E8%B2%BB%E7%95%B0%E5%B8%B8.jpeg] 青衣長亨邨一名公屋租戶陳覺威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分配該邨亨翠樓單位,但其子女自2021年7月起赴加拿大讀書,且陳本人於2024年初至6月期間有大部分時間在加拿大探親。房屋委員會接獲匿名舉報後,展開調查,期間進行了12次突擊查訪,包括夜間探訪,均未見租戶或其子女居住單位。 青衣長亨邨一公屋租戶,除了子女均在加拿大讀書,他去年連續6個月內亦有大部份時間在加拿大探親,但其所住公屋的水電費卻不跌反升。房委會接獲投訴並作調查後,認為單位當時由另一人居住,認為該租戶無急切住屋需要,收回其單位。該租戶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指他上訴房委會決定時,委員會的人員向他這個「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認為程序不公。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委員當時只是要他澄清可如何實踐承諾會長居單位,認為問題並無不當,指該租戶全無勝算,拒批覆核許可。 申請人陳覺威,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香港房屋委員會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房委會接獲匿名舉報後作調查 判辭透露,申請人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編配,獲得長亨邨亨翠樓一單位,他為單位的承租人。房委會收到匿名電郵舉報,青衣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及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先後進行12次突擊查訪,其中一次在晚間,都未見陳或其子女。 子女2021年赴加拿大後無回港 該組職員於2024年6月27日預約家訪中遇見陳,陳透露其子女已於2021年7月27‍日往加拿大讀書,他在2024年1月起亦離港數月,往加拿大探望子女。出入境資料顯示,陳的子女於2021年7月27日離港後,再無回港記錄。陳亦於2024年1月31日至同年6月12日共134天期間,有119天不在港。 全家不在水電費反增 惟調查顯示,陳及其子女不在港期間,他們租住單位的水、電錶讀數仍持續上升,用水模式顯示該段期間一直由同一人佔用。根據水電用量分析,陳離港期間,單位水電用量應為零,但其單位每日水電用量都有增幅,尤其在凌晨時分,顯示他離港期間有人在單位居住。 朋友「排骨」作解釋否認凌晨在單位 陳指其朋友「排骨」到其單位為他打掃,陳並在調查過程中曾致電「排骨」叫他向專案小組解釋。當專案小組問「排骨」為何在凌晨時分才到此單位打掃,「排骨」稱他在地盤工作,只會間中協助陳打掃。且他晚上9時多便會睡覺,否認凌晨時分到該單位。 向上訴委員會上訴時有律師代表 房委會遂於去年8月30日,發出遷出通知書,陳即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去年11月聆訊,陳有律師代表,委員會維持決定。陳繼而在沒有律師下申請司法覆核,指上訴委員會的判決不合法、不合理和程序不當。 指委員會不應向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 陳在誓章的附件指,上訴委員會的主席曾向問了一個不合情理的假設性問題,該問題為:「假如我當你啱,放咗你,你有乜嘢承諾,日後房署又再捉返你,我又怎樣辦呢?你是否麻煩我?」陳認為主席應聽取雙方陳詞後作決定,而不是向他這個「受害人」問涉及將來的假設性問題。他希望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認為他在上訴時受到「不合理行動或未有按恰當程序,採取的行動所損害」。 官認為委會員的問題合理 法官楊家雄在審理陳的申請時指,上訴委員會的提問是想澄清陳可如何實踐其承諾,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屬合情合理。陳提及其身體狀況,上訴委員會已作出詢問,亦明顯有考慮。上訴委員是根據調查結果,認為陳並非以該單位為主要居所,認為他對該單位沒殷切的住屋需要,實為合理。 指陳的申請全無勝算 法官認為陳未能指出上訴委員會有任何錯誤,或上訴有什麼程序不公,或該決定有悖常理,其司法覆核申請全無勝算,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此案反映出公屋資源管理的嚴格監察機制,尤其對長期不在港的住戶,房委會會根據實際居住情況及水電使用等指標,判斷住戶是否仍有急切住屋需要,保障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 案件編號:HCAL24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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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48462417811-95hyaoctwecpepfhnaha5nvp25yl_qjk9rgvqpuyfua.jpeg] 近日一名居住於香港公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母親早前離世,根據師傅指示,他在公屋單位門外點燃蠟燭以示悼念,並持續至出殯當天。該網民表示已將蠟燭放置於鐵盆內,且靠近門邊位置,盡量確保安全。然而,一星期後,他接獲管理處職員通知,指有人投訴此舉存在安全隱患,要求他將蠟燭移入屋內燃點。 好無奈 本身住公屋 媽咪前排走左,甘師傅話要點蠟燭起門口直至出殯當日。 甘我地買左照點左一星期到(係厚身玻璃重手不容更整冧) 直至今日就收到管理處打嚟話有鄰居投訴話危險。我哋已經已經盡量貼住門邊擺亦有放鐵盤兜住,就算冧咗都唔會流到周圍係。 雖然都知道公屋走廊唔俾擺雜物更何況著火既爉燭。但打尼果位主任都話一般呢啲特殊情況大家都會包容,佢都係第一次收到依啲投訴。甘佢都有幫我同對方溝通,但對方堅持要我地拎入屋燒。明白呀主任都好難做,始終規矩係規矩。但都真係幾吾開心,本身已經要消化親人走咗既情緒依家仲要無得好好做足儀式。 大概都知邊戶人投訴因為都吾係第一次,以前試過有一戶自殺門口點左白爉燭,根住果一戶想搵埋我哋其他鄰居一齊投訴但無人理佢。大家都話人都走左比人地好過啲啦,注意安全就得。唉,依家都吾知點,擺入屋燒好似仲危險平時無人起屋企。 來源: Threads 樓主感到無奈與難過,表示理解管理處職員的難處,但自己正處理親人離世的情緒,卻無法好好完成傳統儀式,心情沉重。他亦猜測投訴者為同一位曾多次就類似問題向管理處反映的鄰居,該鄰居過往曾因另一住戶門外點白蠟燭而發起投訴,但當時其他鄰居多持體諒態度,認為應尊重逝者。 此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意見分歧。一部分人認為在公屋走廊燃點蠟燭存在火災風險,建議應在屋內進行,或改用電子蠟燭等安全方式;另有網民則批評投訴者缺乏同理心,認為應尊重喪家傳統,體諒其哀傷心情。 根據香港房屋署規定,公屋公共地方嚴禁燃點蠟燭,違規者可能被扣分甚至罰款,因為蠟燭燃燒有引致火警的風險,管理處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以保障居民安全。有經驗的公屋住戶建議,如需進行悼念儀式,可先與管理處溝通,或改以掛白毛巾等象徵方式代替,既可表達哀思,也能遵守規矩。 綜合而言,公屋住戶在處理親人離世的傳統習俗時,需兼顧安全規定與鄰里關係,建議多與管理處及鄰居溝通,尋求合適方式完成儀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安全隱患。
  • 公屋女大鬧房署影片瘋傳!三次家訪無人終被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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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本港網絡瘋傳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指有公屋女住戶疑因房屋署職員多次突擊家訪都不在家,被收回單位下令搬走,她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連續3日管理處叫我搬走,即係好好玩啦係咪啊?」、「你傻X咗啊你!冚家X!X街啦去!」、「我要自由啊!我唔係監犯啊!」,又揚言「我同你一齊返差館我都唔X驚啊!」。房屋署職員則躲在牆角,表示要「終止」對話。 https://www.facebook.com/100069991824004/videos/1218543659946050/ 聽個女士口齒伶俐,應是純正香港人,聽佢講嘢中氣十足,又唔似殘弱人士。而家住公屋,人地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質疑房屋署家訪安排有問題,「3次家訪唔見人就要收樓?返夜嗰班怎算?」、「人哋唔使返工咩?」、「實在無需要做咁多擾民事情及做法,睇CCTV樓宇大堂内出入情況及電梯CCTV此住戶搭載情況」。但亦有人支持房屋署做法,「正常嚟講,收樓好大件事,房署一定有充分理由」、「前線公務員真係辛苦晒,成日遇到呢啲刁民」。 [image: 1746806461875-%E6%88%BF%E7%BD%B2%E6%94%B6%E6%A8%93.jpeg]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資料圖片) 公屋是社會重要資源,需要善用。Facebook專頁「香港人」5月6日發布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稱有公屋女住戶因「房屋署3次家訪不見人」,所以被「收屋」,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留言「而家住公屋,人哋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 請問一下想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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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Kate
    請問最後有轉嗎?需要重新審查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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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9jF5IXUcsU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image: 1741943155491-%E5%85%AC%E5%B1%8B%E5%AE%B6%E5%BA%AD%E5%85%A5%E6%81%AF%E4%B8%8A%E9%99%9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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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9783901696-%E7%B0%A1%E7%B4%84%E5%85%AC%E5%B1%8B9.jpeg] [image: 17397839019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8.jpeg] 第二期簡約公屋將於本月24日(下周一)起接受合資格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房屋局表示,今期共有四個項目,合共提供約5,060個單位,預計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入伙。其中矚目的啟德世運道一期登場,料會甚受歡迎,租金由1,310元至2,990元。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提供約130個單位,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為今期最貴。 [image: 17397839577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3.jpeg] 房屋局表示,在第一期已提交申請而未「上樓」人士,毋須再次提交申請,會自動納入二期;局方會向其他已輪候公屋至少3年的人士寄出申請表,預期有7萬多戶可申請。如在3月17日或之前交回,可獲優先處理。 第二期申請涵蓋四個項目: 啟德世運道(第一期); 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 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及 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 [image: 1739783913121-%E7%B0%A1%E7%B4%84%E5%85%AC%E5%B1%8B7.jpeg] [image: 17397839381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6.jpeg] [image: 17397839491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5.jpeg] 房屋局指,「簡約公屋」第一期申請反應踴躍,截至2月中已收到約14,200份申請。第二期由本月24日起接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士會在下周一或之前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於下周一至3月17日期間交回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曾於第一期申請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則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image: 173978395396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4.jpeg] [image: 173978396482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2.jpeg] [image: 1739783964940-%E7%B0%A1%E7%B4%84%E5%85%AC%E5%B1%8B1.jpeg] 「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優先申請資格:輪候傳統公屋3年或以上,以一般傳統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申請者優先。符合資格的人士會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 (二)申請日期:在2月24日至3月17日期間交回填妥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房屋局在3月18日後仍會繼續接受申請。 (三)遞交方法:有意的申請者可把填妥的申請表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222號房屋局「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放入位於下列地點的文件投遞箱: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簡約公屋」資訊站;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八樓八○一室「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 另外,如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已登記「智方便+」,亦可選擇透過掃描申請表上的專屬二維碼填寫、簽署和遞交電子表格。 房屋局表示會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表並進行編配。為了讓較有需要的家庭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如申請者現時居住在不適切居所、有特殊健康狀況,或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初生嬰兒、長者等,可獲較高的編配優次。 第二期「簡約公屋」有四個項目,位於不同地區,規模亦有所不同。房屋局指,各項目的居住環境,以及項目內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均遠較劣質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優勝,而且租金僅為同區傳統公屋租金的約90%,還有搬遷津貼以及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支援。 第二期涉四個屋苑 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租金最高,每月最多3,270元;最低為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每月低至約860元。 第二期申請項目的資料如下: (一)啟德世運道(第一期):提供約2,97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 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啟德站,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10元至2,990元。 (二)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提供約1,85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位於輕鐵青松站旁,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港鐵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860元至1,990元。 (三)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3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步行約五分鐘即可到達順天巴士總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鐵彩虹站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 (四)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1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上水站,步行約十至十二分鐘即可到達不同巴士/小巴總站及新運路上水轉車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粉嶺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020元至2,320元。 至於第一期的項目,房屋局指負責營運管理元朗攸壆路及牛頭角彩興路項目的營運機構,正推展前期營運工作,包括宣傳、進行資格審核及準備安排入住等,預計攸壆路項目會率先在3月內開始分階段入伙,成功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將陸續收到配房通知。 有關「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更多資料可參閱附件《「簡約公屋」宣傳小冊子》,亦可瀏覽房屋局「簡約公屋」網站。如有查詢,可致電3464 07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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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lina L.S
    大家好!我是香港大學學生,畢業論文研究主題關於對公屋養狗及不同補償機制的接受意願,誠邀房委會公屋住戶/輪候者填寫一份有趣的問卷!問卷有16題,完成只需5-10分鐘,且不會收集任何個人資料。您的寶貴意見對我的研究非常重要,衷心感謝大家抽出時間參與!我十分尊重大家的意見,純粹想了解大家的觀念!🙏🙏 問卷連結: https://hku.au1.qualtrics.com/jfe/form/SV_eLIf52Mm6vgpvlc 如果可以的話,也請幫忙分享給其他住在公屋的親朋好友,一起幫助完成這項調查。 再次感謝您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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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局長何永賢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現時本港30歲以下一人申請公屋宗數,較2020年下跌約22%,相信青年逐漸將目標由公屋轉移至其他房屋市場。她稱,未來5年整體公營房屋供應,較本屆政府上任時的5年期增加約8成,加上二手居屋按揭貸款保證期放寬,擔保期由30年延至50年,按揭成數達九成,加快居屋二手市場流動,有助青年轉移到其他市場。 [image: 1729842097275-%E4%BD%95%E6%B0%B8%E8%B3%A2.jpg] 何永賢亦期望擴大房屋階梯的「中間部分」以協助青年上流,即資助出售房屋;未來公屋、資助出售房屋和私樓比例,將由「5:2:3」逐步變成「4:3:3」。她又表示,港人首次置業計劃的項目沒有停止,相關供應亦不會「封頂」。 她強調,政府多年來在置業階梯保持靈活性,認為樓市變數太多,如利息、經濟變化、地緣政治,亦涉及個人因素,政府需平衡回應社會訴求。她亦透露,最新的一般輪候公屋申請約有12.3萬宗,較2020年約15.6萬宗跌約21%,反映公屋供應「消化」輪候隊伍。 [image: 1729842112376-%E5%96%AE%E4%BA%BA%E5%85%AC%E5%B1%8B%E7%94%B3%E8%AB%8B.jpeg] 何永賢︰富戶政策料調整,申報年期不變 《施政報告》提出收緊富戶政策,提高富戶需繳額外租金及降低相關入息限額。何永賢表示,可以由現時收取1.5倍及雙倍租金,改為2倍、2.5倍或3倍租金;家庭5倍月入限額可降至4.5倍或4倍;亦可以按方程式計算具體租金金額及入息限額,相信有機會調整,只是幅度及多寡。     至於住滿10年才須申報入息及資產的時間,何永賢表示,政府希望維持不變,由於不少劏房家庭輪候很長時間才獲配公屋,如果居住年期太短便要申報入息及資產,會缺乏足夠時間培養上進及上流的動力。 未回應樂建局推地時間,待時機成熟再推 至於去年政府提出的新版私人參建居屋,即「樂建居」柴灣用地今年7月流標今至今未再招標。何永賢未有回應推地時間表,亦形容「郎有心都要妾有意」,稱要視乎私人市場並待時機成熟再推出。她表示,當局仍留存樂建居這個想法,惟賣地受樓市氣氛影響,需小心籌謀,當局仍在研究地點、配套、「包底」方法、市價折扣等,適時再找合適土地,亦會適當調節樂建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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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22055394494-%E7%B0%A1%E7%B4%84%E5%85%AC%E5%B1%8B%E8%A8%AD%E8%A8%88.jpg] 首批簡約公屋合共提供約4440個單位,優先申請期接獲超過1萬個申請,超額1.3倍。房屋局長何永賢指,牛頭角彩興路項目位處市區,現時接獲的申請較多,強調入住簡約公屋不會影響公屋輪候時間。 何永賢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申請者如在優先期內交回表格,即使今次未獲編配,下次其他項目出爐時,仍會獲得優先處理。巿民亦可在優先申請期後繼續提交申請, 若申請者是有急切需要,仍有大機會入住簡約公屋項目。 由於公屋將會加租,簡約公屋租金為公屋的9折左右,亦會按此作出調整。 何永賢在本台節目指,13個簡約公屋項目中,只有馬鞍山恆光街項目正招標,其餘12個項目已全速動工,每個項目要求承建商在兩年內建成,而伙收最多的的啟德的簡約公屋項項目,涉及逾萬個單,她指建築團隊已全速動工,並非當作是普通工程,形容是以興建「救生艇」的速度進行,同時亦保持質素。 被問到會否延長簡約公屋的計劃,何永賢指,簡約公屋政策原意是以未有長遠規劃的土地推展項目,若有土地在5年後仍未有長遠用途規劃,有機會視乎需要延長,她舉例指現時彩興用地預留作配水庫,在規劃或地區人士是否支持下可考慮是否延長。何永賢續稱,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平圴5.7年,隨著傳統公屋供應不斷增加,預計入住簡約公屋的市民平均在2至3年可入住傳統公屋,認為屆時簡約公屋作為短期「救生艇」會「功成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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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10313195572-_2024031314440527105.jpg] 立法會今日(13日)舉行大會,選委界議員洪雯提出口頭質詢,詢問會否考慮將公屋及綠置居與其他資助出售單位的供應比例調整至五比五,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及回應市民對自置居所的殷切需求。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非長者單身一人公屋計分制並非鼓勵「年青人一畢業就去排公屋」,年青人更應向置業階梯的更高點作規劃。 何永賢表示,理解市民對資助出售單位的需求,表示房委會致力完善房屋階梯,透過提供資助出售單位及推出不同計劃,包括居屋、綠置居、私人參建資助出售房屋先導計劃等。在整體布局上,設置公私型房屋的置業階梯,包括2018年起設立恆常化綠置居折扣率、白表買家最高貸款額達售價90%、資助出售單位的最長按揭保證期和按揭還款期由30年延長至50年等。又指出,在2023年房委會的資助出售單位建屋量為9200個,數量是近年新高。 她指出在未來5年期間,即2024至25到2028至29年度,本港的公營房屋供應單位達14.2萬,加上3萬個簡約公屋,總數達17.2萬。她表示,因現時公屋平均輪候時仍然較長,現階段重點目標是盡量增加公屋供應,讓有需要的申請者盡快上樓,以改善他們的生活環境。又展望未來第二個五年期,即是2029至30到2033至34年度的房屋供應,將會有顯著提升,提供較大的空間去調整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的比例,當局亦會適時檢討比例。 現階段重點盡量增加公屋供應 洪雯又詢問當局會否考慮夾心階層的置業需求,特別是令青年有希望上樓。何永賢指公屋的設計絕非讓年青人一開始就輪候公屋,指資助出售單位對於健康的置業階梯是重要的,但眼前5年的公屋供應量少,亦包括資助出售單位,重申現階段重點目標是盡量增加公屋供應,解決之前累積的問題。她又強調,公屋輪候冊已由2017年的15.5萬個跌至12.9萬,跌幅達17%。 何永賢更指,年青人更應向置業階梯的更高點作規劃,非長者單身一人公屋計分制並非鼓勵「年青人一畢業就去排公屋」,「早排係唔會有咩着數」,更會限制其資產、收入,令年青人不願爭取晉升機會,但如年青人作出良好置業規劃,加之政府各項措施,有助釋放房屋資源。
  • 何永賢:簡約公屋95%組件可以重用不會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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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永賢說相關單位甚至可以重用數次,未來可考慮於北部都會區發展時,用作配合工程用途。 [image: 1703339755407-%E4%BD%95%E6%B0%B8%E8%B3%A2%E6%B8%AF%E5%8F%B0.jpg]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簡約公屋的組件大部份都可以重用,重申不會在興建簡約公屋後原地拆卸而造成浪費。 有聽眾致電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質疑簡約公屋成本高,相關單位作短暫用途後將成為廢物,何永賢回應說現時簡約公屋的成本,已經由最初估算的270多億元下調至210多億元,平均每個單位成本約59萬元,而有關組件有95%可以重用及重置。她提到昨日到過一個過渡性房屋地盤,一個較早前於宋皇台使用的單位已經重置。相關單位甚至可以重用數次,未來可考慮於北部都會區發展時,用作配合工程用途,例如工地辦公室及宿舍等,重申有關建築方式具靈活性。 被問到公屋輪候首次獲編配時間上升至5.6年,何永賢解釋,主要因上季並無新建公屋編配,供應主要來自回收租戶交回的公屋單位,當中主要位於巿區,而輪候巿區單位人士的輪候時間較長,令相關數字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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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699265085852-%E4%BD%95%E6%B0%B8%E8%B3%A2.jpg]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不少議員亦關注「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認為,不能單靠縮短公屋輪候時間及增加公屋供應來解決青年不願結婚、生育的情況,促請政府增加居屋供應及設居屋輪候冊,「問心啊而家居屋未真正同收入掛鉤」。 [image: 1699264858996-v4pzpyihvd7ze5qmknzs0kuqjqpdxtbffhyawrr8gfk.jpeg] 房屋局正研究十項重建計劃 消息指,房委會擬於年底公布重建彩虹邨,預計將會分期清拆,涉及11座樓宇,共7,400伙單位受影響。 何永賢今日(6日)就新一份施政報告的房屋政策,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匯報,她說當局正檢視較老舊的屋邨,計劃推出十個重建計劃,預料共清拆1.7萬個住宅單位及4,800個工廠大廈單位,重建後可提供約32,800個住宅單位,並藉重建後增加邨內休憩及康樂配套。 何永賢說,因為很多舊屋邨有單位回收作編配,所以要很多條屋邨同時重建是艱難,當局會繼續檢視有無合適的屋邨,會適時公布,她明白居民希望較早知道哪條屋邨將會重建而有所準備,但當局要考慮不同因素,不容易提早把將會重建的屋邨排列出來。 [image: 1699264844375-%E9%84%AD%E6%B3%B3%E8%88%9C.jpeg] 鄭泳舜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直播截圖) 不能草率定下劏房起始租金 另外,《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小組,何永賢表示目標10個月內提出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建議,包括樓宇安全、消防及衛生要求,以及居住面積等。民建聯鄭泳舜追問當局會否制訂起始租金以保障劏房局民,何永賢就表示研究過程中發現劏房會因為樓齡、質素、設計等條件出現租金差異,不能草率定下標準以制定起始租金,當局會再作研究。 多名議員關注房屋階梯 洪雯:公屋輪候冊「水份好高」 另外,會上有多名議員關注房屋階梯。自由黨李鎮強擔心,政府興建過多公屋,未來的房屋維修費用增加,導致政府入不敷支,詢問政府會否增加房屋階梯,同時如何達到收支平衡?何永賢表示,當局正善用科技管理「中老年公屋」,期望可節省開支。 選委界洪雯表示,公屋佔全港房屋比例三成,數字冠絕全球,直言公屋是基層福利,不是愈多愈好,形容公屋輪候冊「水份好高」。她列舉數據指,逾40%公屋申請人為非長者一人申請,平均年齡為36歲,當中有4成人為大專或以上學歷,在最新一年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中平均年齡更是32歲,「以今日嘅勞工市場嚟睇,我相信佢哋大部分係刻意壓低收入嚟住公屋」,而調查發現有4成輪候公屋的申請者是希望購買資助出售房屋,現時逾兩成公屋住戶、即18萬戶家庭想購買資助出售房屋,詢問政府會否調整建屋比例,何永賢未有正面回答,僅表示會好好平衡供應。 李慧琼倡設居屋輪候冊:問心啊而家居屋未真正同收入掛鉤 李慧琼亦關注同樣問題,認為現時的年輕人難憑個人收入購買合理的居住單位,不能單靠公屋應對年青人的住屋、生育、結婚問題,「如果居屋可以同呢班市民嘅收入掛鉤,佢哋唔會擔心自己因為賺唔夠錢而買唔到私人房屋、無啊爸啊媽幫忙就買唔到私人房屋,抽籤又唔知幾時抽到,你而家都係講加分咋嘛,都無話承諾佢三年上樓、五年上樓,咁佢點樣放心去發展、生育呢?」 李慧琼續指,「問心啊,而家居屋都未真正同收入掛鉤,你除返開居屋嗰個呎價,都唔係每一個年輕人買得到,而家年輕人畢業萬幾蚊一個月㗎咋啵,你講緊居屋都唔平㗎啵」,建議政府設居屋輪候冊,同時增加居屋供應量。 [image: 1699264822634-%E6%9D%8E%E6%85%A7%E7%90%BC.jpeg] 李慧琼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直播截圖) 嬰兒家庭優先選樓惟難抽中 何永賢:每次有新BB都係新機會 選委界議員梁毓偉關注「家有初生優先選樓計劃」,指計劃讓有嬰兒出生的家庭抽籤及優先選樓,直至該名子女年滿三歲為止,不過擔心有家庭直至初生子女滿三歲也未能成功抽籤,詢問局方會有何幫助?何永賢笑稱:「如果都未中嘅,每次有新BB都係有新機會嘅!」 [image: 1699264832076-%E6%B4%AA%E9%9B%AF.jpeg] 洪雯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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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屋資源珍貴,房屋署近年全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巡查力度可謂前所未有。日前有屯門公屋住戶於社交平台分享,指自己入伙十多年以來,首次遇上房署人員於晚上8時30分進行突擊巡例檢查,並由保安主任陪同在門外核對身份證。帖文隨即引發全港公屋街坊熱烈討論,不少過來人紛紛指夜間巡查已成常態,更有網民透露曾於深夜甚至凌晨時分遇查!與此同時,政府最新公布的舉報濫用公屋數據,亦揭示了現時的打擊成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房署深夜黃金時間出擊!屯門公屋戶驚遇突擊巡查 過程僅核對1物

    為了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得到合理分配,房屋署近期的抽查行動明顯升級。日前,一名居住在屯門的公屋街坊在「公屋討論區 香港facebook群組」發文,透露自己遭遇了「歷史性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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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表示,自己居住在該單位十幾年,一向相安無事,但當晚大約8時30分,門外突然傳來急促且響亮的拍門聲,隨後有人大叫:「房署!XX樓XX單位有沒有人?」。樓主開門查看,發現門外除了一名大廈保安主任外,還有房署的正式調查人員。

    據樓主透露,房署人員當時態度認真,並未要求進入單位內部,僅要求樓主出示身份證以核對戶籍資料,目的是確認登記戶主本人是否確實在此居住。整個核對過程非常迅速,確認無誤後人員便離去。樓主對此大感驚訝,感嘆表示:「原來現在查得這麼嚴格!」不過樓主亦認為,晚上8點半屬於普遍市民的下班時間,相比起坊間傳聞的「半夜拍門」,這個時間點調查算是非常合理。

    網民揭開夜間巡查內幕:最夜凌晨2點都試過?

    該則帖文曝光後,迅速在各大公屋社交群組掀起熱潮,吸引大量街坊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過去不少人以為房署人員只會在朝九晚五的辦公時間內上門,但綜合大量網民的留言反饋,房署的「家訪」策略其實相當靈活,並呈現以下三大特點:

    專挑下班時間出動: 許多網民直言,日間大多數人需要上班或上學,只有在晚上「黃金時間」上門,才能最真實地反映租戶是否有在單位內居住,有效杜絕「幽靈戶籍」或長期丟空的個案。

    深夜時段亦非罕見: 有網民透露,自己曾於晚上10時許、甚至接近凌晨時分遇到房署敲門,起初還以為是夜歸人敲錯門或遇到不法分子,直至對方出示正式職員證件才敢開門應對。

    過程精簡不擾民: 絕大多數過來人均表示,房署人員的目的只是核對居住人身份,只要租戶合作出示身份證,基本上「對完名就走」,不會強行入屋搜查或打擾生活。

    不過,這種夜間巡查模式亦引來部分街坊的抱怨。有網民認為深夜拍門聲音過大,容易驚醒已經入睡的老人或小朋友,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壓力;特別是某些高齡屋邨,不少長者習慣早睡,突如其來的拍門聲難免會令人感到驚慌。

    帶伴侶或親友過夜會否違規?網民急提醒1大禁忌

    除了巡查時間之外,不少年輕一代的公屋住戶最關心的,莫過於非戶籍人士的留宿問題。有網民在討論區提問:「如果間中帶男朋友或女朋友回家過夜,到底需不需要向房署申報?會不會被當作濫用公屋?」

    對此,不少資深街坊與過來人紛紛給出理性建議。原則上,親友或伴侶作短暫探訪、間中留宿一兩晚,房署並不會嚴格限制。然而,網民強烈警告切勿讓非戶籍人士「長期長住」。

    有網民分析指,現時社會對公屋資源管理極為關注,加上房屋署實施了相關的鼓勵舉報機制,鄰里之間的防範意識大增。如果單位內長期有不明身份的人士出入或定居,很容易引起鄰居注意並向當局舉報。一旦被查實非戶籍人士長期非法留宿,極有可能被視為違規,甚至面臨被收回單位的嚴重後果。因此,大家應當嚴格遵守租約條例,免得因小失大。

    舉報成效首度曝光 數據揭示骨感現實

    與此同時,政府為打擊公屋被違法分租、長期丟空等行為,近年亦積極發動群眾力量。自從相關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被推進至更嚴格的管理層面後,當局更推出了舉報獎勵計劃。

    然而,根據最新的官方數據顯示,在海量的舉報個案當中,最終能夠成功定罪或證實嚴重違規的個案比例竟然極低。在多達5,000宗的舉報個案中,房署目前派發了約7.5萬元的獎金,然而真正屬實並成功處理的個案僅有大約25宗。

    這項數據在網絡上同樣引發激烈辯論。有市民認為這反映出大部分舉報可能涉及鄰里間的誤會或缺乏實質證據;但亦有網民認為,這恰恰證明了房署人員透過日常的「夜間突擊巡查」,親自把關,比單純依賴坊間舉報更具效率與準確性。

    公共房屋作為本港極其寶貴的社會資源,房署加強巡查、打擊濫用無疑是保障社會公義的必要之舉。從屯門街坊的個案可以看出,當局將巡查時間延伸至晚上甚至深夜,從行政管理角度而言,確實能更精準地掌握單位的實際居住情況,杜絕「太空屋」或「非法轉租」等問題。

    然而,在執行細節上,當局亦需在「嚴正執法」與「居民作息」之間取得平衡。深夜拍門對於長者、幼童或上早班的基層市民而言,難免造成一定程度的驚擾。建議房署人員在夜間執法時,可先透過大廈保安系統了解情況,或在拍門時注意聲量與禮貌。同時,高舉報量與低確診率的數據對比,亦反映出市民對「濫用公屋」的定義可能存在誤解。政府應加強宣傳,釐清合理親友留宿與非法長住的界線,避免造成鄰里間不必要的猜忌與投訴風氣,方能真正讓公屋資源落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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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最後有轉嗎?需要重新審查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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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鄧慧賢搬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間單人公屋單位,展開她的新生活。然而,僅一年後,房委會在2024年10月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指其單位在長達169天的調查期間,有163天無用水紀錄,144天無用電紀錄,且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應門,懷疑她未將單位作為主要居所。房委會更發現,鄧未有每天清理信箱,並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繳交租金,這些「生活痕跡」均指向她未持續居住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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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慧賢是一名小提琴導師,工作地點不固定,生活方式極簡。她自稱因節能原則,不使用電視機、WiFi、家居電話,甚至不為雪櫃插電,夏天僅靠開窗和手搖扇降溫。她還表示,因需照顧患病的母親及幫忙照顧妹妹離婚後的外甥,經常早出晚歸,導致錯過房委會的家訪。鄧強調,她確實在單位內居住,主要用於睡眠,但房委會的調查未考慮她的特殊作息時間,屬程序失當。

    鄧慧賢導師向上訴委員會提上訴被駁回,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回其單位的決定。導師早前在聆訊時陳詞稱她過著沒電視機、WiFi和家居電話,雪櫃也沒有插電,夏天亦不開冷氣,平日早出晚歸,才未遇上家訪。房委會則強調導師未能證她在單位居住。暫委法官林展程在高等法院頒判辭,認為女導師的部份證供難以令人信納,認為其論點並無爭辯之處,拒絕頒下覆核許可,並下令她須支付房委會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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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指出,鄧提出的證據中,包括她提到某時段的溫度,及政府建議開冷氣機的溫度,以支持她晚上不開冷氣機的說法。但法官認為,這證據對她的申請沒有幫助,因為法庭要考慮的是,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在現有的證據下,是否有可被覆核之處。鄧是否有開冷氣,並無相干或決定性的影響。

    鄧稱她只是巧合不在家

    鄧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指房委會的調查時間不全面,屬程序不妥和辦事疏忽。鄧質疑,突擊家訪未有涵蓋深夜時段,即晚上12時至早上6時,也沒有在星期日進行。鄧指,她的生活主要圍繞工作和照顧家人,房委會進行18次突擊家訪時,她巧合不在家中,但不代表她不是經常居住於該單位內,而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沒有考慮她實際的作息時間。

    官指房委會亦有考慮各項因素

    法官則指,假若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只考慮突擊家訪的結果,收回公屋單位的決定是不合理,但房委會是整體地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突擊家訪和單位的水電用量低;而上訴委員會除了考慮房委會的決定理由外,更考慮鄧和其母親的作供,才駁回鄧的上訴,因此看不到,兩者的決定有何不合理,特別是鄧的部份證供難以被信納,如她一時說在單位煲水,一時又說沒有。

    認為會方程序上並無不妥或疏忽

    法官續指,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安排其他時間進行突擊家訪或預約家訪。要作出甚麼調查或怎樣作出調查,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法官指,考慮單位的水電用量和突擊家訪的結果,房委會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沒有程序不妥,或辦事疏忽。

    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

    此外,鄧又質疑房委會以其單位的水電用量底作為證據,但未曾入屋考察,一方面罔顧水錶失靈,另一方面未有考慮單位內省電裝修設計。法官認為鄧單位非水錶失靈,而是水掣失靈。水務署的信件亦顯示,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的準確性。

    認為會方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作決定

    法官又在判辭指,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不接納鄧的說法,包括房委會人員查訪期間,共有144天錄得「零」耗電量。而在2024年3月7日至同年8月22日的169天中,共有163天錄得「零」耗水量。此外,鄧有雪櫃卻完全不用,認為鄧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

    聲稱受嚴重精神壓力反要求賠償

    鄧在入稟狀指,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罔顧她須照顧家人而早出晚歸。她又指她因節能而沒有安裝電視機,亦會拔掉雪櫃電源,夏天時開窗睡竹蓆撥扇,加上當時水錶失靈,因此水電費偏低。她指,單位被收回令她蒙受嚴重精神壓力,甚至萌生自殺念頭,要求法庭推翻房署決定,並就其精神損失索償。

    稱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

    鄧在聆訊時進一步解釋,稱她需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所以用水量低,又指家中電燈2023年購入後,充電後一直用至現在。她家中無電視機、無WiFi,亦無家居電話,雪櫃沒插電,手機在工作地點充電,到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

    認為只憑其水電用量低而作定斷不公

    鄧強調,她只在單位睡覺,所以少用水電,認為房署只憑水電用量低、其交租地點,及其出入境紀錄等非直接證據來判斷她濫用公屋,認為並不合理。

    房委會認為鄧未能證她居於公屋

    林官關注鄧聲稱早出晚歸,曾問房委會是否嘗試凌晨家訪,房委會回應凌晨家訪會有安全考慮,但房委會已曾3次在晚上8至10時造訪,最早亦試過在早上7時40分到鄧的單位,但均未有人應門。會方重申鄧有近半年零水費及多日零用電量,上訴委員會考慮過多個因素才作出決定,認為鄧需說服上訴委員會接她確居於單位,但上訴委員會認為鄧未能做到。

    案件編號:HCAL 9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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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新界上水天平邨一個約443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以僅50萬元成交,呎價約1,127元,創約13年來屋苑低位,價格遠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甚至比一隻名錶還便宜。此成交價低廉主要因單位曾發生事故,導致市場接受度大幅下降,加上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對事故單位避之則吉,最終促成低價交易。

    隨著樓市交投氣氛有所回暖,樓價雖較高峰期累計下跌約30%,但市場仍有不少低價交投個案。近日,一個位於新界上水天平邨的公屋單位以50萬元成交,實用面積443平方呎,呎價約1,127元,為該屋苑自2012年2月以來的最低成交價。

    根據房委會資料,該單位為中層戶型,面積充足,適合小家庭居住。與其他居屋或資助房屋相比,公屋質素雖較低,但此單位的成交價驚人地低。由於資助房屋最高可借貸樓價95%,買家只需約2.5萬元首期即可成為業主,門檻極低。

    然而,該單位成交價遠低於同類單位的市場價,類似面積的二手成交價普遍在100萬元以上,低市價約五成以上。據區內代理透露,該單位曾發生過事故,這是價格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事故單位在市場上接受度極低,尤其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客,普遍不願購買有事故記錄的單位,導致該單位長期乏人問津,最終以極低價成交。

    此外,事故單位不僅自身價格受壓,其同層及相鄰單位的租金和估價亦會受到影響,銀行對此類單位估價通常會有兩至三成的折讓,交投亦相對疏落。買家在購買前可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是否有事故記錄,以作出明智決定。

    天平邨位於新界上水天平路,屋苑由7座樓宇組成,約有5,700個單位,落成年份約為1986年至1990年,屋苑設施完善,交通便利,步行至港鐵約9分鐘,適合家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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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長亨邨一名公屋租戶陳覺威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分配該邨亨翠樓單位,但其子女自2021年7月起赴加拿大讀書,且陳本人於2024年初至6月期間有大部分時間在加拿大探親。房屋委員會接獲匿名舉報後,展開調查,期間進行了12次突擊查訪,包括夜間探訪,均未見租戶或其子女居住單位。

    青衣長亨邨一公屋租戶,除了子女均在加拿大讀書,他去年連續6個月內亦有大部份時間在加拿大探親,但其所住公屋的水電費卻不跌反升。房委會接獲投訴並作調查後,認為單位當時由另一人居住,認為該租戶無急切住屋需要,收回其單位。該租戶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指他上訴房委會決定時,委員會的人員向他這個「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認為程序不公。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委員當時只是要他澄清可如何實踐承諾會長居單位,認為問題並無不當,指該租戶全無勝算,拒批覆核許可。

    申請人陳覺威,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香港房屋委員會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房委會接獲匿名舉報後作調查

    判辭透露,申請人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編配,獲得長亨邨亨翠樓一單位,他為單位的承租人。房委會收到匿名電郵舉報,青衣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及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先後進行12次突擊查訪,其中一次在晚間,都未見陳或其子女。

    子女2021年赴加拿大後無回港

    該組職員於2024年6月27日預約家訪中遇見陳,陳透露其子女已於2021年7月27‍日往加拿大讀書,他在2024年1月起亦離港數月,往加拿大探望子女。出入境資料顯示,陳的子女於2021年7月27日離港後,再無回港記錄。陳亦於2024年1月31日至同年6月12日共134天期間,有119天不在港。

    全家不在水電費反增

    惟調查顯示,陳及其子女不在港期間,他們租住單位的水、電錶讀數仍持續上升,用水模式顯示該段期間一直由同一人佔用。根據水電用量分析,陳離港期間,單位水電用量應為零,但其單位每日水電用量都有增幅,尤其在凌晨時分,顯示他離港期間有人在單位居住。

    朋友「排骨」作解釋否認凌晨在單位

    陳指其朋友「排骨」到其單位為他打掃,陳並在調查過程中曾致電「排骨」叫他向專案小組解釋。當專案小組問「排骨」為何在凌晨時分才到此單位打掃,「排骨」稱他在地盤工作,只會間中協助陳打掃。且他晚上9時多便會睡覺,否認凌晨時分到該單位。

    向上訴委員會上訴時有律師代表

    房委會遂於去年8月30日,發出遷出通知書,陳即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去年11月聆訊,陳有律師代表,委員會維持決定。陳繼而在沒有律師下申請司法覆核,指上訴委員會的判決不合法、不合理和程序不當。

    指委員會不應向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

    陳在誓章的附件指,上訴委員會的主席曾向問了一個不合情理的假設性問題,該問題為:「假如我當你啱,放咗你,你有乜嘢承諾,日後房署又再捉返你,我又怎樣辦呢?你是否麻煩我?」陳認為主席應聽取雙方陳詞後作決定,而不是向他這個「受害人」問涉及將來的假設性問題。他希望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認為他在上訴時受到「不合理行動或未有按恰當程序,採取的行動所損害」。

    官認為委會員的問題合理

    法官楊家雄在審理陳的申請時指,上訴委員會的提問是想澄清陳可如何實踐其承諾,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屬合情合理。陳提及其身體狀況,上訴委員會已作出詢問,亦明顯有考慮。上訴委員是根據調查結果,認為陳並非以該單位為主要居所,認為他對該單位沒殷切的住屋需要,實為合理。

    指陳的申請全無勝算

    法官認為陳未能指出上訴委員會有任何錯誤,或上訴有什麼程序不公,或該決定有悖常理,其司法覆核申請全無勝算,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此案反映出公屋資源管理的嚴格監察機制,尤其對長期不在港的住戶,房委會會根據實際居住情況及水電使用等指標,判斷住戶是否仍有急切住屋需要,保障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

    案件編號:HCAL24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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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居住於香港公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母親早前離世,根據師傅指示,他在公屋單位門外點燃蠟燭以示悼念,並持續至出殯當天。該網民表示已將蠟燭放置於鐵盆內,且靠近門邊位置,盡量確保安全。然而,一星期後,他接獲管理處職員通知,指有人投訴此舉存在安全隱患,要求他將蠟燭移入屋內燃點。

    好無奈
    本身住公屋
    媽咪前排走左,甘師傅話要點蠟燭起門口直至出殯當日。
    甘我地買左照點左一星期到(係厚身玻璃重手不容更整冧)
    直至今日就收到管理處打嚟話有鄰居投訴話危險。我哋已經已經盡量貼住門邊擺亦有放鐵盤兜住,就算冧咗都唔會流到周圍係。
    雖然都知道公屋走廊唔俾擺雜物更何況著火既爉燭。但打尼果位主任都話一般呢啲特殊情況大家都會包容,佢都係第一次收到依啲投訴。甘佢都有幫我同對方溝通,但對方堅持要我地拎入屋燒。明白呀主任都好難做,始終規矩係規矩。但都真係幾吾開心,本身已經要消化親人走咗既情緒依家仲要無得好好做足儀式。
    大概都知邊戶人投訴因為都吾係第一次,以前試過有一戶自殺門口點左白爉燭,根住果一戶想搵埋我哋其他鄰居一齊投訴但無人理佢。大家都話人都走左比人地好過啲啦,注意安全就得。唉,依家都吾知點,擺入屋燒好似仲危險平時無人起屋企。
    來源: Threads

    樓主感到無奈與難過,表示理解管理處職員的難處,但自己正處理親人離世的情緒,卻無法好好完成傳統儀式,心情沉重。他亦猜測投訴者為同一位曾多次就類似問題向管理處反映的鄰居,該鄰居過往曾因另一住戶門外點白蠟燭而發起投訴,但當時其他鄰居多持體諒態度,認為應尊重逝者。

    此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意見分歧。一部分人認為在公屋走廊燃點蠟燭存在火災風險,建議應在屋內進行,或改用電子蠟燭等安全方式;另有網民則批評投訴者缺乏同理心,認為應尊重喪家傳統,體諒其哀傷心情。

    根據香港房屋署規定,公屋公共地方嚴禁燃點蠟燭,違規者可能被扣分甚至罰款,因為蠟燭燃燒有引致火警的風險,管理處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以保障居民安全。有經驗的公屋住戶建議,如需進行悼念儀式,可先與管理處溝通,或改以掛白毛巾等象徵方式代替,既可表達哀思,也能遵守規矩。

    綜合而言,公屋住戶在處理親人離世的傳統習俗時,需兼顧安全規定與鄰里關係,建議多與管理處及鄰居溝通,尋求合適方式完成儀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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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本港網絡瘋傳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指有公屋女住戶疑因房屋署職員多次突擊家訪都不在家,被收回單位下令搬走,她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連續3日管理處叫我搬走,即係好好玩啦係咪啊?」、「你傻X咗啊你!冚家X!X街啦去!」、「我要自由啊!我唔係監犯啊!」,又揚言「我同你一齊返差館我都唔X驚啊!」。房屋署職員則躲在牆角,表示要「終止」對話。

    聽個女士口齒伶俐,應是純正香港人,聽佢講嘢中氣十足,又唔似殘弱人士。而家住公屋,人地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質疑房屋署家訪安排有問題,「3次家訪唔見人就要收樓?返夜嗰班怎算?」、「人哋唔使返工咩?」、「實在無需要做咁多擾民事情及做法,睇CCTV樓宇大堂内出入情況及電梯CCTV此住戶搭載情況」。但亦有人支持房屋署做法,「正常嚟講,收樓好大件事,房署一定有充分理由」、「前線公務員真係辛苦晒,成日遇到呢啲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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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資料圖片)

    公屋是社會重要資源,需要善用。Facebook專頁「香港人」5月6日發布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稱有公屋女住戶因「房屋署3次家訪不見人」,所以被「收屋」,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留言「而家住公屋,人哋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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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ke-Chan 應該可以的,去乐富房屋署那里登记改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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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轉區
    想問下 見完主任 同埋收到信第一次派屋
    可唔可以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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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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