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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488 終於收到確認信,成功加BB名一齊排公屋!😁
根據你所提供的資料,你/你的家庭成員已懷孕滿16週或以上。在嬰孩出生後,請盡快填妥「更改已登記公屋中請的資料 (增加家庭成員)」表格过1(HD10-1C) 連同所須證明文件,遞交至房屋署申請分組辦理增加家庭成員手續或透過「公屋申請電子服務」的「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作更新。
如有疑問,請致電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熱線2712 2712查詢。來信及查詢請引用你的申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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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BB加名孕補充資料:懷孕滿16周可加名排公屋
據房署的網頁資料,正輪候公屋的申請人想在申請期間加入家庭成員,要填寫「更改已登記公屋申請的資料(增加家庭成員) 」表格。據房署資料,如申請加入的家庭成員為配偶,要提交結婚證明文件副本、配偶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配偶居港未滿7年,要附印有首次獲准入境日期的單程證/旅遊證件/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副 本。如懷孕滿16周,可遞交註冊醫生簽發列明預產日期的證明文件副本。
曾有網友加名失敗
有港男在香港公營房屋討論區發帖查問,關於懷孕及加名問題,他表示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正申請公屋,但太太只有內地身份證,已懷孕16周,預計BB會在香港出生,月底時申請將BB加入公屋輪候,但日前收到房署電話,離奇地說寶寶不能加入輸候公屋,「因為我太太沒有身份證」,故要等寶寶出生後才可以加名,港男質疑「是這樣的嗎?」、「之前不是說滿16周有醫院預約分娩紙就可以嗎?」
網民就解釋,因為他太太是內地人的關係,沒有香港身份證,解釋當局始終要先確定他的孩子會擁有香港居留權,才可以加入輪候及爭取較大單位,若果其妻是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女性,懷孕滿16周已可將證明文件提交給房署審核,提醒樓主只能等BB出世拿到香港出世紙才能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