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單親有一個12歲女兒,已刪了家人那邊戶籍,並已排公屋4年,剛發現自己有癌症,想加回戶籍到家人處,搬回與家人同住,房署會否酌情處理?請問各位有沒有成功案例?
申請公屋太麻煩!團體要求放寬公屋審查要求
-
申請公屋需經資產審查,惟審查機制過於僵化繁複,令不少有需要的基層人士難以成功通過。社區組織協會昨約見房屋委員會反映,強制規定若公屋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有固定工作,需提交由僱主簽署及蓋章的「僱員薪金證明書」,惟不少僱主拒絕簽名作實或延誤回覆,直接影響申請人申請及編配公屋。
社區組織協會表示接獲多宗市民求助,因為公屋申請資格審查的文件要求繁複,變相阻礙有需要人士申請及配屋機會,批評做法本末倒置。社協代表舉例,有街坊本為地盤散工,約2至4個月便會更換及跟隨新判頭工作,惟因申請前曾連續兩個月為判頭A工作,便被房署界定為判頭A是固定僱主,甚至要求及後工作的兩個判頭亦需提交證明書,但因街坊已與判頭A失去聯絡,故難以提供薪金證明書,最後來回上訴,拖延約3至4個月才獲房署批出其資格審查。
社協建議房署參考津貼援助的審查機制,接納申請人以銀行月結單、存摺、糧單等作薪金證明;另亦可增設住址證明聲明書,供無法提供租單的申請人填寫。房委會表示,審查機制需要嚴謹執行,以便真正分配公屋予有迫切需要的申請人手上。房署代表則稱,若申請人有合理理由無法提供僱員薪金證明書,亦可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
@公屋2023 公屋審查制度,議員要求收緊,社協要求放寬,我認為應維持現有審查方式,自回歸後嚴謹審查制度已放寬了很多,尤其是優待新移民方面
公屋屬於社會福利,一定要從嚴審查,要照顧納稅人感受,要維護本土地產發展商利益 -
@公屋2023 政府要維繫社會平衡基本公平原則,保障社會穩定
香港有大批量守法年輕人收入不高,有固定職業要交稅,但不合資格申請公屋,要捱貴租,要穩定這批人,避免出現對社會仇視反感,要給予適當照顧
相反,有大批做高薪出現金糧散工,或做一些無記錄留存工作,佢哋想出古惑,利用某些議員幫忙,破壞房委會既有而有效審查機制,博取上公屋機會,而這批人很多是將賺來多餘金錢,返大陸買樓置業,事實有很多新移民,人在香港心在大陸,對香港無歸屬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