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名後離婚被踢出公屋!內地妻4年時間騙單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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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伯指房署職員拿出一張紙說對你有好處,你簽名啦,簽啦,對你好,可以有著數㗎!不識字的余伯簽了那份文件後,梁小姐便說:「你承認退還單位!」余伯又指梁小姐沒有清楚解釋文件的內容,最後梁小姐只叫他等通知,3月底便要遷出單位。
娶內地妻「買大送細」 對方外遇「離婚收場」 公屋竟變「拱手相讓」!人老了恨身邊有個人照顧自己,因為心急就容易墮進陷阱。87歲的余伯稱被前妻騙去公屋單位,他展示文件指房署有一天突然說要收回他的單位,2月14日房署的梁小姐約見他後叫他於交件上簽名,之後便失去了公屋。
余伯求助《東張》時,表示4年前與內地妻子結婚,是經朋友認識,但婚後才知他有一個兒子,而前妻拿到單程証後便帶著兒子到香港,成功申請到公屋,並成功入藉,而前妻亦在香港找到工作。
余伯指,前妻處心積慮來奪取他的單位,而他亦向房署上訴,提出覆核申請並表明自己受傷不能工作,亦需要長期覆診,不願搬離單位。余伯在上訴過後接到房署的信件,房署要求他於7月31日前遷出單位,他亦十分徬徨,希望能夠原區安置他。
前妻於工作時認識了另一名男性朋友,每天早出晚歸,更疑似出軌同事,余伯更說前妻抱著他叫另外一名男性的名字,最後決定離婚,未夠一年的婚姻亦走到終結。
港伯被騙公屋網友點睇?
- 自作自受, 風流快活後當然係有痛苦啦, 香港男人唔係得佢一個係好多個都係?
- 這些事件,十幾廿年前都大把啦,咁易搵人服侍你,太天真啦
- 色字頭上一把刀。幾拾歲重娶老婆,比人呃。這個案包含騙婚來港居留,入境處應跟進。確實,大小都要遣返
- 假結婚都要比錢先可以,個女人呃阿伯結婚一蚊都唔使比,又有身份證又有公屋,佢真係好著數,無啦啦肯同你結婚,貪你靚仔?自己都要諗下好
- 自己笨,又累香珍貴資源被攤薄:攞公屋,攞綜援,教育,醫療,佢哋倆母子對香港一丁貢獻都冇,你仲好走出嚟扮慘,真係累人累己
- 個阿伯真係好單純, 好似第一次聽咁噃
- 伯伯真係無諗過人地點解會同佢結婚
- 完全唔洗同情。
- 所以依家D公屋咪起極都唔夠囉
- 天真的余伯
- 永遠都有男人相信,申請個女人嚟照顧自己,但無諗點解個女人自願照顧你,你靚仔d?定係大把錢比佢使?佢都有自己人生,點會唔為自己呢!
- 根本上佢咸濕好色,再講佢一講嘢就知道佢係無口德嘅人,人哋問佢識唔識字,佢猶疑了一陣先話自己唔識字,搵鬼信咩,自己攞嚟衰,無得怨
- 長知識,原來可以咁樣搶走間公屋...
- 色字頭上一把刀 阿伯這回真糟糕
- 色字頭上一把刀,成80歲娶個40歲,都知咩料啦
- 試下搵民建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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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嘢係自己攞嚟!本來好好地度過餘生,但卻有要揾個女人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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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係幫唔落,以為自己咩料?想老牛食嫩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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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伯唔係第一個,更加一定唔會係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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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人來港不足7年離婚也要去排隊才可以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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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查清楚係唔係有人假結婚,從而取得香港居留權,阿伯有冇貪心搵著數,最後連間屋都無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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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政策有問題, 如果個女人佢呃唔到間屋, 個伯伯又冇錢, 相信呢件事無可能會發生o 宜家個結局係伯伯開心過, 但宜家又可憐, 但女人痛苦過, 宜家同個仔有間屋有香港政府養, 最後又係政府比錢養伯伯, 個女人同佢大陸個仔(唔係伯伯), 咁又係香港人比錢.........而且呢d事係好多宗, d人然後又叫你去要愛國, 愛香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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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東張,報道多D提醒香港男人唔好再發夢搵真愛,醒番已經無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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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攞公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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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甜後苦姐,不過苦就多好多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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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好像好慘但路是自己行!各有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