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
連資料都引用錯,資產上限387,000元係設俾公屋申請人,已住緊公屋嘅係睇另一份,自己搜尋下「公屋富戶2024」啦。
無故被人舉報大陸有樓!上訴後房署仍要求我28日內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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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家2011年申請公屋,2017年7月上樓,排著7年終於分到公屋可以上樓,現住著6年後公屋被房署查,我是今年5月份收到房署信通知我去黃大仙房署那邊見主任,話有人投訴我係大陸重慶有樓有車,已經拿到我當年的公司提供我上樓前1年(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的收入證明,有發信給當地的大陸銀行、國土局跟車管所,但是都沒有收到回復(因為跟本就沒有,怎麼回復)
又話我上樓前的半年入息收入超著,話我不誠信,因為當年拿樓時樓下接待我們的房署主任叫我填資料,我當時只是填了我平常的大概收入21K左右,按公司提供當年收入超三千多,已超過當年房署要求的3個人單位收入金額$22390,所以我沒有資格住這個公屋。
房署主任話不過你有一次上訴的機會,同前公司拿了資料證明我當年收入的明細證明裡面部分金額不屬於入住公屋前半年的收入,除去證明上面的部分,我自己算了下有超當年3人單位平均每月收入$22390多$600蚊左右。
上個月28號見上訴委員會主任,遞交證明資料,這個月11號收到還是要搬走,需要在28日內搬走。我們這種低收入家庭,就靠老公一個人返工,又沒有存款,能搬去哪裡,現在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那麼多人住公屋的人有車有樓不去查,來查我們這些低收入家庭。
轉搞我們這些新移民,發這個貼子就是想把我們一家的遭遇分享給大家,申請公屋的大家謹記拿樓前半年的收入都不能超!!
也想請教一下大家,我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處理?麻煩給點意見,感謝🙏🏻
FB網友回應: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27838156225906&id=10006999182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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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專登註冊入黎笑鳩你抵x死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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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晒🎊你班垃圾落去搶公屋丫喇
原來舉報可以收屋
大家日後要多多留意隔離左右喇 -
著著著你老母咩?廣東話未學識講就學識搶公屋!你冚家產死曬佢啦,有屋仲係度搶!你老母香港咁多人訓街多得你呢啲冚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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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2023 賣三份之一內地產業夠租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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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喺俾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人士住的,內地有樓有車還搶公屋,收回就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