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合格信後換新工要即時通知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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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一問。我四人單位。收到公屋確認信後,換新工但人工一樣,唔會超入息,要唔要通知房署? 之後簽約時候會不會再檢查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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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候公屋轉工唔洗通知房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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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知未簽租約攞鎖匙都不能超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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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如果結婚又需唔需要通知房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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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321 申請人若遷居、更改通訊地址或家庭狀況有改變,例如嬰孩出生或家庭成員因婚嫁/移民而變更,或有需要更改選擇地區等,必須即時通知房屋署,否則會影響獲得配屋的機會或導致其申請被取消。如申請人及/或家庭成員的配偶已獲批准在港居住,申請人須遞交有效證明文件申請該配偶加入其公屋申請內。此外,申請人亦須依時回應房屋署所發出有關其申請的任何查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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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個都通知房署咪好忙做死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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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駛 到派房簽租約時要再申報多一次收入同資產 唔超額就得 份表好簡單 連僱主名都唔駛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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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既人工, 唔再計舊史既人工的, 所以唔駛計幾多個月舊幾多個月新再除6/12既平均數, 我當時就係咁
我既情況係因為轉左工, 唔計舊入息, 所以冇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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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填寫「公屋輪候冊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人及/或其家庭成員,如購置任何香港住宅樓宇,或家庭總收入及/或總資產淨值已超出當時入息及/或總資產淨值限額等,應即時通知房屋署取消其申請,否則房屋署發現後亦會取消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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