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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公屋開箱】粉嶺鳳凰嶺邨平面圖首曝光!鳳迎樓/鳳晴樓超級十字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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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86636317136-fung-wong-leng-estate-floor-plan.jpeg] 位於粉嶺北新發展區(前稱馬屎埔)的重點公營房屋項目「鳳凰嶺邨」(Fung Wong Leng Estate)預計於 2026 年落成,提供約 6,168 個單位。不少期待「北部都會區」上樓的街坊都在等待其詳細單位資料。近日,本網(u8hk.com)取得鳳凰嶺邨兩座主要大廈——鳳迎樓(Fung Ying House)及鳳晴樓(Fung Ching House)的最新詳細平面圖!我們將為大家深度解析由 1-2 人單位到 2-3 人單位的種種神秘間隔,並整理了網友對這些新設計的「爆笑」評價。想知道廁所是否真的「大過房」?這款超級十字型設計有何優缺點?即刻睇內文! 一、 鳳凰嶺邨項目簡介:北部都會區「領頭羊」 鳳凰嶺邨(前稱馬屎埔公屋)是粉嶺北發展區首個登場的公屋屋邨,鄰近 One Innovale 等私人屋苑。全邨共有 6 座,分別為鳳迎樓、鳳新樓、鳳晴樓、鳳樂樓、鳳臨樓及鳳康樓。其中,第一期(第 1 至 3 座)包括鳳迎樓及鳳晴樓,預計於 2025 年底至 2026 年初落成。 由於位於發展核心,加上鄰近未來的梧桐河公園及行人天橋網絡,交通與生活配套備受期待,被喻為「新派上樓王位」。 二、 獨家平面圖解析:超級十字型與 MiC 建築 從本網取得的鳳晴樓單位資料平面圖可以看出,大廈採用了現代公屋常用的「非標準型大廈」設計,具體為「十字長型」(超級十字型),並大量使用「組裝合成」建築法(MiC)。 1. 鳳晴樓 A 至 D 翼整體佈局 鳳晴樓樓高 37 層,每層設有多達 30 個單位(1-30 號)。大廈設有 垂直電梯、垃圾房及機電房。單位圍繞中央核心排列,A、B、C、D 四翼各自延伸,能有效增加各單位的採光與通風。 圖例標示: 綠色: 1-2 人單位 橙色: 2-3 人單位 藍色: 1 睡房單位(可隔 1 房) 紅色: 2 睡房單位(可隔 2 房) 2. 各戶型神秘間隔逐個睇 本網特別整理了網友討論度最高的幾款戶型平面圖進行解析: 【1-2 人單位:開放式設計,採光充足】 圖中戶型:鳳迎樓 04, 10, 16, 26 號(6-40樓)/ 鳳晴樓 03, 09, 15 號(6-37樓) 室內面積:約 14.09 平方米 (~152 平方呎) 解析: 標準開放式佈局,大門左/右側為廚房,直入為長形客飯廳,盡頭有大窗(MiC 組件)。浴室乾濕分離,空間對 1-2 人來說實用。 [image: 1786636821294-fung-wong-leng-estate-1.jpeg] 網民回應: 「新 MiC 樓,個窗好大,好過以前舊樓。」、「152呎,一個人住就啱啱好。」 【2-3 人單位:魔術空間,驚現神秘牆?】 圖中戶型:鳳迎樓 05, 11, 17, 31 號(6-40樓)/ 鳳晴樓 02, 08, 14, 20 號(6-37樓) 室內面積:約 21.69 平方米 (~233 平方呎) 解析: 廚房浴室佈局類似 1-2 人單位,但客飯廳更寬闊,接近 L 形。浴室與廚房中間有一幅神秘結構牆。 [image: 1786636814304-fung-wong-leng-estate-7.jpeg] [image: 1786636814320-fung-wong-leng-estate-5.jpeg] 網民回應: 「呢個間隔幾好用,可以將床位移到最後,前面做廳。」、「果幅牆究竟可唔可以拆?拆咗廚房同浴室中間個位會唔會好尷尬?」 【1 睡房單位:實用首選,小家庭王位】 圖中戶型:鳳迎樓 01, 06, 21, 23, 28, 30 號(6-40樓)/ 鳳晴樓 01, 06, 21, 23, 28 號(6-37樓) 室內面積:約 30.44 平方米 (~328 平方呎) 解析: 有獨立廚房、標準浴室。客飯廳旁設有獨立睡房(可隔1房),睡房更有獨立大窗。此類單位多位於大廈翼盡,私隱度高。 [image: 1786636805420-fung-wong-leng-estate-6.jpeg] 網民回應: 「1房單位最抵住,兩公婆加一個細路啱啱好。」、「呢隻MiC樓個睡房好似大過以前嘅標準房。」 【2 睡房單位:超級王位,河景盡收眼底】 圖中戶型:鳳晴樓 26, 30 號(6-37樓) 室內面積:約 35.29 平方米 - 36.14 平方米 (~380 - 389 平方呎) 解析: 全邨極稀缺的 2 睡房王位。擁有超級巨廳、獨立廚房及浴室。重點是設有兩間獨立睡房,其中一間更設有冷氣機槽懸臂式混凝土平台(翼盡單位特有)。 [image: 1786636796399-fung-wong-leng-estate-4.jpeg] [image: 1786636796419-fung-wong-leng-estate-3.jpeg] 網民回應: 「呢兩間係鳳晴樓嘅單邊王位,窗戶多,如果望河景就無敵。」、「380呎可以隔出兩房,新MiC樓個廳仲要咁大,正!」 三、 網民熱烈討論:吐槽與期待並存 平面圖流出後,u8hk.com 讨论區即時掀起熱話,網民的回應既幽默又充滿期待: 【吐槽 1 人單位廁所】:「睇完平面圖,總覺得個浴室同廚房加埋好似大過幅床位,個 1 人單位廁所好似大過房咁……😂」 【期待 MiC 新樓】:「MiC 組件預製,裝修時可以少啲拆牆,方便好多,而且個大窗設計好過以前舊樓。」 【擔心配套】:「平面圖正係正,希望入伙時個商場、街市、天橋都整好啦,如果唔係要行去 One Innovale 先有嘢買。」 四、 u8hk.com 編輯部評論 【編輯評論】 鳳凰嶺邨的平面圖公開,再次證明新一代 MiC 公屋在設計上正不斷優化。雖然單位面積(平方呎)看似未有顯著增加,但 MiC 組件帶來的大窗採光、更方正的廚廁佈局以及單邊單位的特大客廳,都顯著提升了「上樓」後的居住質素。網友關於「廁所大過房」的吐槽,反映了新 MiC 單位浴室乾濕分離設計帶來的視覺誤差,實際上整體空間利用率是提高的。各位等待上樓的街坊,不妨多加留意鳳迎樓及鳳晴樓的 1房及 2房王位單位,它們極可能成為下一波「小王位」!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nFllsrnW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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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凰嶺邨第一期】粉嶺北最新公屋即將入伙!交通/配套/預計派樓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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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凰嶺邨第一期(前稱粉嶺北第 15 區東項目)作為粉嶺北新發展區內首個大型公營房屋項目,一直深受廣大公屋申請者關注!隨著工程進入最後階段,首批單位即將迎來派樓與入伙階段。本報特別整理鳳凰嶺邨第一期的地理位置、交通規劃、周邊商場配套及住戶戶型。當中有部分面向梧桐河開揚景觀的高層單位,更被不少網民大讚「景觀爽過私樓」,封為新一代公屋樓王!即睇最新入伙細節與街坊討論熱點。 [image: 1786551407852-%E9%B3%B3%E5%87%B0%E5%B6%BA%E9%82%A8.jpeg] 隨著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陸續進展,位於粉嶺北第 15 區東(前馬屎埔村舊址)的鳳凰嶺邨,成為近期各大公屋討論區最熱門的「派樓大熱」!作為粉嶺北新發展區的「首發」公營房屋項目,鳳凰嶺邨全邨提供約 6,168 個單位。隨著第一期大樓順利平頂及進行收尾工程,首批幸運兒即將接獲派樓通知! 1. 屋邨背景與名稱由來 「鳳凰嶺邨」的名稱由來相當有學問。房屋署與發展局早前舉行命名比賽,由於屋邨鄰近梧桐河,而梧桐河古稱為「鳳溪」,取其「祥瑞降臨、鳳凰來儀」之意,最終定名為鳳凰嶺邨。屋邨設計重視自然採光與通風,大樓外牆配色年輕新穎,翻新了傳統公屋的沉悶感覺。 2. 單位戶型與「新一代樓王」話題 鳳凰嶺邨第一期提供由 1-2 人小型單位至 4-5 人大單位不等,間格實用。 景觀極致開揚: 部分高層單位遠眺梧桐河及北部都會區綠化帶,採光極佳,完全無大廈近距離對望的壓迫感。不少看過現場環境的準住戶大讚景觀「堪比隔壁私樓 One Innovale」,因而被網民冠上「新一代公屋樓王」的美譽! 室內設計實用: 採用新版標準公屋設計,廚廁佈局合理,方便戶主後期進行個性化室內設計與改動。 3. 交通與生活配套全拆解 作為全新發展區的第一期項目,周邊配套一直被準住戶寄予厚望: 交通交匯處: 屋邨地面設有公共運輸交匯處,預計入伙後將有專線小巴及巴士路線進駐,接駁至港鐵粉嶺站及上水站,方便住戶日常往返市區。 行人天橋網絡: 設有高架天橋連接周邊私人屋苑(如綠悠軒、One Innovale)及聯和墟一帶,方便住戶徒步前往聯和墟街市及食肆。 邨內商場與設施: 第一期設有基礎零售商舖、休憩設施及幼稚園。第二期更規劃了社福大樓及大型零售空間,未來生活機能將日益增強。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5fiSU3MaUc 4. 網友熱烈討論(節錄) 各大公屋討論區內,獲派鳳凰嶺邨第一期的準街坊紛紛發表看法: 「等咗公屋 6 年,今次派到鳳凰嶺邨第一期真係好開心!之前特登去過現場睇,高層環境好靜,望出去風景好闊,比起舊區公屋舒服得多!」 「新屋邨最怕係入伙初期交通未完全配搭好。希望運輸署快啲開多幾條直達市區嘅巴士線,唔好要大家排隊等小巴等咁耐。」 「其實行過去聯和墟都好快,食嘢買餸都算方便。等埋天橋駁通 One Innovale 個商場,配套其實唔差過傳統大區。」 「拿匙入伙之後記得要認真驗樓,特別係廚廁防水、窗框同漏水問題,新樓雖然正,但做好驗樓程序住得更放心。」 u8hk 小編有話說: 恭喜所有幸運派到 鳳凰嶺邨第一期 的街坊!作為粉嶺北新發展區的龍頭公屋,不論係建築外觀、單位採光定係景觀空間,鳳凰嶺邨都展現出新一代公屋的高規格。 雖然新發展區在入伙初期往往需要一至兩年的「配套磨合期」,但考慮到有天橋連接聯和墟生活圈,加上未來的北部都會區發展紅利,這裡絕對是極具潛力的居住地! 各位 u8hk 街坊,你哋今次有冇派到鳳凰嶺邨?最滿意邊個位?歡迎喺下面留言分享你嘅揀樓與入伙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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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港男30歲驚覺落後私樓仔!職場靠老闆「一餐飯」點醒:死撐食晒反而更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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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84478027173-30-years.jpeg] 在香港,成長環境與家庭教育往往對個人的價值觀有著深遠影響,甚至可能成為難以察覺的思想枷鎖。近日,一則關於「公屋出身與私樓長大差距」的討論在網上引發廣泛關注與熱烈迴響。一名公屋出身的港男坦言,自己到了 30 歲左右才驚覺受父母的基層觀念影響,在生活習慣、衛生常識及情緒控制上,需要付出極大努力才能追上私樓長大的人。幸而,他在職場上遇到伯樂,藉著「一餐飯」被老闆點醒,成功打破了多年的思維盲點。與此同時,本地就業市場近期亦面臨挑戰,有失業多月的港人無奈接受月薪 $1.2 萬、6 天工作的工作,同樣掀起網民對於現時基層生活成本與生存之道的熱烈討論。 30歲始驚覺階級差距:要好努力先可以追返基本常識 許多人在年輕時並不會察覺環境帶來的分野,但隨着年齡增長、步入社會,差距便會逐漸顯現。該名港男在網上發文感嘆,自己「公屋出身,細個唔覺」,直至約 30 歲時才漸漸明白,部份公屋出身的人(包括其自身)需要加倍努力,才能追上一般私樓及家庭教育程度較高人士早就具備的學識、家庭觀念、生活習慣、衛生常識與情緒控制。 事主強調,這番反思的焦點並非在於人格高低或賺錢多少,而是原生家庭教育所帶來的眼界與思維局限。他指出,許多私樓家庭自然賦予子女的日常常識與習慣,公屋出身的人往往要經歷無數跌碰撞撞、靠着生命中不同的貴人扶持,才能在成年後慢慢補回。 職場一頓飯被老闆「點醒」 打破傳統「食剩嘢」盲點 在眾多成長細節中,事主舉出了一個關於「不准吃剩食物」的深刻例子。他回憶道,父母從小灌輸不可浪費的觀念,常以「非洲有很多小朋友沒有食物」為由,要求他必須把食物全部吃光。這個習慣一直伴隨着他,直到有一次與職場老闆用膳,對方的觀點徹底顛覆了他的思維。 當時面對過剩的食物,老闆直言:「食物太多是落單那個人的問題,也就是我的問題。你應該講出來,那我就知道下次叫少 10%。」老闆進一步解釋,勉強進食對身體無益,甚至「衰過倒咗佢」,並強調非洲小朋友沒有食物是社會與體制的問題,勉強吃光並不能改變浪費的事實,反而會讓人在下次點餐時叫得更多,形成惡性循環。這番話如當頭棒喝,讓事主意識到,許多基層出身的人同樣被灌輸了相似的觀念,死撐着吃完直到身體出問題。事主感恩表示,一路走來遇到許多貴人扶持,才成就了今天的自己,日後若有機會亦希望提攜他人。 網民意見兩極:傳統思維束縛 VS 其實是個人家教問題 帖文引發了大量網民的共鳴與激辯。有深有同感的網民直言,部分傳統的基層思維確實帶有負面影響,甚至連基本衛生習慣也受波及,例如有人分享自己搬出來居住後,才學懂「一人一個漱口杯」或「牙刷要定期更換」等基本生活常識。許多人讚賞事主心態正面,懂得自省與感恩,願意將這份善意傳遞下一代。 不過,也有理性網民一針見血地指出,核心問題在於「父母的價值觀」而非居住環境。網民認為,無論住私樓還是公屋,主要取決於家長本身的操守與家教,住私樓的人也可以自私不自律,住公屋的家庭同樣能培養出極具教養、出類拔萃的下一代,不應將所有問題歸咎於房屋類型。 延伸討論:2026本地就業市場挑戰 港人無奈簽「萬二蚊賣身契」? 基層思維與觀念的探討,往往與現實的經濟環境息息相關。隨着近年本地經濟轉型,飲食業與零售業面臨挑戰,不少勞動力大呻搵工艱難。近日亦有失業多月的港人在網上分享,自己迫於生活無奈簽下合約任職店務助理,月薪僅為 $1.2 萬,且需 6 天工作。 這宗個案隨即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驚訝在現時的生活成本下,月薪 $1.2 萬根本難以支撐生活,質疑薪酬水平倒退回十年前;但亦有許多網民採取體諒與鼓勵的態度,認為在現時充滿挑戰的就業環境下,「有工返已經算好」,勸勉當事人不妨先做着支持生活開支,再「騎牛搵馬」尋求更好的發展。其後事主也現身澄清,該筆金額僅為底薪,若加上獎金及勤工獎,實際收入仍符合市道,這才讓不少網民鬆一口氣。 物質生活可改善,思維覺醒靠自己 不論是探討公屋與私樓的教養差距,還是基層面對低薪工作的無奈,背後折射出的都是香港社會階層流動的現實縮影。我們常說「知識改變命運」,但更準確地說,是「思維的轉變才能扭轉命運」。 住公屋或起步點較低從不是一種過錯。正如文中被老闆點醒的港男,他最珍貴的地方不在於他克服了物質的匱乏,而在於他具備了「自省」與「跳出框架」的能力。上一輩人因爲時代局限或教育水平有限,給予的觀念未必全對;作為成年人,我們需要學會篩選,保留正直誠實的優德,同時揚棄那些束縛自己發展的過時思維。意識到差距並不可怕,當你開始主動吸收新知識、向身邊優秀的人學習,你就已經在打破階級複製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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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快上樓】輪候公屋5個月即上樓!幸運兒親述:揀中高層「海景大騎樓」天王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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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83622905404-housing-4.jpeg] 在現時公屋輪候時間漫長的環境下,不少基層市民都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視為提早改善居住環境的捷徑。近日,一名幸運的公屋申請人在社交群組分享其極速「上樓」經歷,由資格審查到正式搬入竟然僅僅耗時5個月!更讓人羨慕的是,他成功選中了屯門區一個享有開揚海景、採光充足且擁有舊式「大騎樓」的高層優質單位。這宗個案打破了大眾認為特快公屋必定是「問題單位」的傳統印象,引來大批輪候市民熱烈討論。 5個月極速上樓!高層海景大騎樓「天王盤」曝光 一般市民輪候公屋動輒需要等候多年,但這位事主卻成功締造了「5個月上樓」的奇蹟。根據事主在社交群組的分享,他在去年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第二輪首日前往揀樓,當時屯門區仍有部分未被挑選的單位,他果斷決定選下該單位的物業。 [image: 1783622900646-housing-8.jpeg] 從事主上傳的開箱短片及照片可見,該單位非但不是陰暗狹窄的空間,反而位於大廈高層,推開窗便能飽覽壯麗開揚的海景。室內格局四正、採光極佳且通風良好。最讓網民羨慕的,是單位保留了早期公屋獨有的寬敞「大騎樓」,提供了極佳的晾曬衣物和活動空間。事主透露,目前已經入住半年,整體居住體驗「非常舒服」。 [image: 1783622900691-housing-9.jpeg] 揭開特快名單真相!僅因大門設計「不達標」 消息一出,隨即引來大批正在苦等上樓的街坊圍觀。不少人感到疑惑:這麼高質素的「神盤」,為何會流入特快編配計劃的名單內? [image: 1783622900782-housing-10.jpeg] 事主在帖文中大方為大家解密。他指出,該單位被納入計劃的唯一原因,純粹是「大門位置的設計不適合傷殘人士使用」。然而,大廈本身設有健全的升降機系統,對於身體健全的家庭而言,實際居住感與一般普通公屋單位完全沒有分別。事主藉著自身經驗勉勵其他仍在輪候的市民,直言「特快不一定是有問題的單位」,建議大家可以先提交申請,隨後再仔細研究單位列表並進行實地考察,隨時有機會在沙礫中發掘到隱藏的「筍盤」。 [image: 1783622905370-housing-17.jpeg] 網民反應兩極:中六合彩 vs 擔心背景? 對於這宗「萬中無一」的幸運個案,論壇及群組內的網民反應非常熱烈。多數網民對事主的運氣表示極度羨慕,纷纷留言大讚: 「這環境真的絕了,有海景又有大騎樓,簡直像是中了六合彩!」 「五個月就能上樓,真的是前世做過好事,羨慕不來。」 「有大騎樓的舊式設計才是最實用的,現在新公屋根本沒得比。」 [image: 1783622895598-housing-5.jpeg] 不過,也有部分謹慎的網民提出質疑,擔心單位過去是否有過不良紀錄。事主對此親自澄清,該單位的官方名單上乾乾淨淨,並沒有任何不良事件登記,一家人住得非常安心。亦有熟悉房署運作的街坊補充,特快公屋名單會公開透明地列明單位是否曾涉及漏水、特殊事件等,市民揀樓時大可放心查閱。 [image: 1783622895641-housing-6.jpeg] 房署編配規則全解析:放棄揀樓會否扣減機會? 針對市民最關心的「揀不到心儀單位會否被扣假」問題,事主亦在回應街坊時詳細解釋了相關規則。 [image: 1783622895702-housing-7.jpeg] 他特別提醒大家,在參與特快計劃的過程中,如果申請人只是前往現場視察環境,或者在現場瀏覽單位列表,只要最終「未有確認揀定單位」,均不會被扣減法定的公屋配屋機會。只有當申請人與房屋署職員在現場正式確認挑選了某個特定單位,並在隨後收到正式編配通知信件後才反悔拒絕,此時才會被正式計算為「拒絕一次(扣一條命)」。這一關鍵資訊為不少猶豫是否加入特快計劃的輪候者打了一劑強心針。 今次這宗「5個月上樓揀中海景房」的個案,無疑為廣大苦候公屋的基層市民帶來了新啟發。長期以來,許多輪候者對「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抱有戒心,認為裡面的單位不是有「特殊背景」就是地理位置極差。但事實證明,房署的特快名單中,往往隱藏著不少因為「建築設計不符合現行傷殘無障礙標準」而被釋放出來的優質單位。 對於一般健全家庭而言,這類單位在生活機能上毫無缺陷,反而因為高層或舊式大騎樓設計而成為「隱藏版神盤」。本網建議,正在輪候公屋且符合特快資格的市民,不妨抱著「了解一下」的心態遞交申請。正如過來人所言,只要不正式確認揀定單位,去現場看看列表、了解環境並不會損失任何配屋機會。多一個渠道,說不定下一個幸運兒就是你! 來源: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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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男為特快上公屋出奇招!驚爆扮自殺被困精神科20天揭恩恤安置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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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82673953225-housing1.jpeg] 香港房屋問題向來是市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近日在社交平台 Threads 上,一則關於「如何特快上公屋」的貼文引發全港網民瘋傳與熱烈討論。一名網民發文聲稱,其友人為了博取同情並獲得「恩恤安置」特快配屋,不惜親身前往政府門診向醫生「扮自殺」。豈料弄巧成拙,當場被醫護人員直接送往九龍醫院精神科留醫,更被拒絕出院長達20多天。雖然事主堅稱該友人最終在一年內成功「上樓」,但事件隨即引來大批熟悉房屋政策的網民質疑,直指現今審查極為嚴格,此舉簡直是「玩大咗」兼因小失大。 特快上公屋 有朋友博同情扮自殺,諗住之後有義工跟進,可以特快上樓,他先去政府門診同醫生講想自殺,好想死,結果醫生立即搵精神科,醫護人員接佢上車,直接入住九龍醫院精神科,之後唔畀佢出院,佢先知玩大咗,跟住有義工跟進,佢就話俾包租婆迫遷,迫害到想死,希望義工幫佢上特快公屋,之後日日同醫生講想出院,結果住院20幾日先放佢走,住院其間,有個病人成日同佢講,話老豆大把錢,出去分錢俾佢 Threads: @cmkyuen2000 在香港,輪候公屋的時間動輒五年以上,不少人為了提早獲得安居之所,各出奇謀。日前,有網民於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真人真事」。樓主表示,其友人因為輪候公屋多年未果,竟企圖透過「博同情」的方式,寄望吸引社工或義工跟進,從而走捷徑申請特快上樓。 根據有關貼文描述,該名友人隻身前往政府門診,向當值醫生聲稱自己「好想死、想自殺」。沒想到政府門診的醫護人員對此類個案極為重視,本著救人第一的原則,醫生立刻聯絡精神科。事主隨即被安排坐上專車,直接入住九龍醫院精神科病房。 [image: 1782673959803-housing2.jpeg] 🏥 住院20多天淪為「曠工」 網民:老細笑佢戇居 進入精神科病房後,事主才驚覺「玩大咗」。由於精神科醫院對病人的出院評估非常嚴謹,並非病人自稱痊癒即可離開。任憑該友人之後天天向醫生哀求想出院,結果仍被強制留醫住院20多天。 樓主續指,住院期間確實有社福人員跟進個案,該友人便藉機大打「悲情牌」,聲稱自己正被包租婆迫遷,迫害到走投無路才萌生輕生念頭,希望能藉此獲安排特快公屋。雖然過程驚險,但樓主言之鑿鑿地聲稱,該友人最終真的在一年內成功獲配公屋上樓。不過代價亦相當沉重,由於無故「失蹤」20多天,友人不但失去了期間的收入,更被老闆指責曠工。當老闆得知其曠工的真正原因後,亦忍俊不禁,直言笑他「戇居」。 💬 網民反應兩極:當醫生社工傻嘅? 貼文一出,隨即引起網民排山倒海的討論。不少人對此說法抱持強烈懷疑態度,認為現時房屋署及社會福利署的審查機制非常嚴密,單憑精神疾病或自殺傾向,根本無法直接成為特快配屋的理由。 有理性網民分析指,俗稱「白卡」的殘疾人士登記證或精神病紀錄,絕對不是上樓的萬能匙。多年前當局已經收緊政策,除非是患有癌症等嚴重惡疾,否則一般心理或精神問題很難直接獲得恩恤安置。即使真的因精神狀況獲安排房屋,通常也是因為主診醫生與社工經過長期評估,證實其現時的居住環境會嚴重惡化其病情(例如家庭成員是主要精神壓力來源),才會作出特別推薦。 另外,也有網民嘲諷事主友人太過天真,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生經驗豐富,病人是真傻還是扮傻,看眼神和身體反應一目了然,不可能輕易被騙。更有網民笑言,住院20多天只換來老闆的嘲笑,而且特快公屋很多時都是俗稱的「凶宅」或環境較差的單位,這樣做實在是得不償失。 更有不少打工仔表示憤慨,認為自己每日辛勤工作、按規矩排隊,如果有人靠欺騙手段就能奪取公共資源,對其他市民極不公平。 【Hothk 編輯評論】 公共房屋資源在香港一向極為珍貴,輪候冊上的申請者無不翹首以盼。雖然面對漫長的輪候期,市民感到焦慮可以理解,但若企圖以「扮輕生」、「扮精神病」等極端手段去試探醫療及社福系統的底線,實屬不可取。 首先,此舉嚴重濫用了本已極度緊張的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療資源,影響真正有需要的精神病患者接受治療;其次,欺騙社工或政府部門可能觸犯相關法律條例。再者,正如網民所言,留下一項「精神病紀錄」對個人未來的職業生涯發展(例如投考公務員或某些特定行業)可能會帶來長遠的負面影響。市民應當循正當途徑申請房屋,切勿因一時的小聰明而誤了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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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上樓】嫌粉嶺新樓不便考慮拒絕?網民分析鳳凰嶺邨vs皇后山邨:傻嘅先唔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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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82204867900-fanling-3.jpeg] 【公屋放榜/鳳凰嶺邨/交通配套/網民熱話】 獲派全新落成的公屋,對不少苦等多年的基層家庭而言,簡直如同中頭獎般興奮。不過,近日有幸運兒獲派粉嶺最新落成的「鳳凰嶺邨」鳳晴樓,面對「熱辣辣」的新樓非但沒有立即答應,反而因為一個現實生活問題而陷入兩難局面,更在網絡上發文尋求建議。帖文隨即引來大批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直指事主是「幸福的煩惱」,更紛紛留言勸阻其衝動拒絕,並提議在作最終決定前,必須先完成一件關鍵的事! [image: 1782205317142-facebook.jpeg] 獲派全新粉嶺鳳凰嶺邨 因兩大原因「諗唔過」? 對於不少正在輪候公屋的市民來說,能夠被分配到全新落成的屋邨絕對是極大喜訊。然而,日前有網民在社交平台公屋討論區發文,透露自己獲派粉嶺鳳凰嶺邨鳳晴樓。雖然事主承認新樓的質素和外觀「極具吸引力」,但一考慮到家庭成員日常的通勤時間,便開始感到猶豫不決。 [image: 1782204617522-fanling-2.jpeg] 事主在帖文中大吐苦水,指出新屋邨的交通配套似乎未如理想,直言:「感覺交通方面,要至少額外花多30分鐘出返地鐵站。」加上家中的核心問題在於地理位置的衝突——大人需要前往屯門上班,而小朋友則需要到上水上學。面對每天漫長的交通時間,令事主在「要新樓」與「要方便」之間陷入極大兩難,於是決定發文向一眾網民請教。 網民大讚配套好過皇后山:根本是幸福的煩惱 帖文曝光後,隨即引來大量網民關注與迴響。出乎意料的是,絕大部分網民並不同情事主的處境,反而認為事主「要求過高」,甚至指出鳳凰嶺邨的地理位置和交通網絡在全新公屋之中已算相當不俗。 有熟悉該區交通的網民隨即列出具體的交通路線反駁,指出由該邨出發,步行約5分鐘即可到達聯和墟及街市,周邊亦有261號巴士直達屯門、673號巴士直達金鐘,以及277號巴士前往觀塘,另外亦有專線小巴,只需約10分鐘就能駁步至地鐵站,根本不像事主所言般誇張。 同時,更有網民將鳳凰嶺邨與近年常被網民微言的皇后山邨作比較,直言鳳凰嶺邨鄰近私人屋苑,更有天橋直接連接商場與街市,生活配套相當成熟,直言「將來粉嶺發展很好」,勸喻事主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網民正反意見兩極:要新樓定要方便? 在討論區中,網民的意見呈現兩極化。支持事主「要樓」的網民認為,新公屋的居住質素千金難買,與其日後被派到殘舊、可能存在滲水問題的舊屋邨,不如現在把握機會,甚至表示「大不了轉工,派舊樓好殘舊又怕有滲水問題」;也有網民語帶諷刺表示:「沒有背山面海,地鐵不在樓下,樓下沒有巴士總站,一律不要」、「新樓都唔要,最好放返出嚟畀想要嘅人」。 不過,亦有少數網民理解事主的擔憂,認為如果每日花費數小時在交通上,長遠而言對大人和小朋友都是精神折磨,留言指「梗係唔要啦,地鐵站又唔喺正你門口」。 網民力勸:做埋「呢件事」先好決定! 面對眾說紛紜的意見,不少理性的網民就為事主提供了一個最具建設性的務實建議——親身到現場實地考察。 網民指出,每個人對「交通方便」的定義與接受程度因人而異,而且網上的路線時間只能作參考。有網民留言奉勸:「你實地觀察,睇吓屋邨位置同交通o唔okay先,才決定要唔要啦」、「睇完再決定拒唔拒絕都未遲,始終住果個係你自己」。更有人點出,以事主家庭兼顧屯門與上水的需求來看,粉嶺其實已經是一個相對折衷的落腳點,切忌一時衝動拒絕,否則下一派可能結果更差。 編輯評論 小編有話說: 在香港這個「上樓」難過登天的社會,能夠獲派全新落成的公屋,在很多人眼中已經是贏了頭彩。事主面對新樓與交通的抉擇,固然是基於現實通勤時間的考量,但正所謂「針無兩頭利」,市區與鐵路沿線的公屋單位極度供不應求,新發展區的屋邨必然需要時間完善配套。 誠如大部分理性網民所言,盲目拒絕這次機會,完全無法保證「下一派」會更好,甚至有可能被分配到更偏遠或配套更殘舊的舊屋邨,屆時只會得不償失。面對這種人生大抉擇,最聰明的做法絕對是「眼見為實」,帶同家人在上下班、上下學的繁忙時段親身走一趟,實測真實的通勤時間與心理承受能力,才作出不會令自己後悔的決定。 原帖: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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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突擊檢查】房署深夜8點半拍門!屯門街坊首遇查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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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79635037303-housting-1.jpeg] 香港公屋資源珍貴,房屋署近年全力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巡查力度可謂前所未有。日前有屯門公屋住戶於社交平台分享,指自己入伙十多年以來,首次遇上房署人員於晚上8時30分進行突擊巡例檢查,並由保安主任陪同在門外核對身份證。帖文隨即引發全港公屋街坊熱烈討論,不少過來人紛紛指夜間巡查已成常態,更有網民透露曾於深夜甚至凌晨時分遇查!與此同時,政府最新公布的舉報濫用公屋數據,亦揭示了現時的打擊成效,引發社會各界關注。 房署深夜黃金時間出擊!屯門公屋戶驚遇突擊巡查 過程僅核對1物 為了確保公共房屋資源得到合理分配,房屋署近期的抽查行動明顯升級。日前,一名居住在屯門的公屋街坊在「公屋討論區 香港facebook群組」發文,透露自己遭遇了「歷史性一刻」。 [image: 1779641114398-housing-12.jpeg] 樓主表示,自己居住在該單位十幾年,一向相安無事,但當晚大約8時30分,門外突然傳來急促且響亮的拍門聲,隨後有人大叫:「房署!XX樓XX單位有沒有人?」。樓主開門查看,發現門外除了一名大廈保安主任外,還有房署的正式調查人員。 據樓主透露,房署人員當時態度認真,並未要求進入單位內部,僅要求樓主出示身份證以核對戶籍資料,目的是確認登記戶主本人是否確實在此居住。整個核對過程非常迅速,確認無誤後人員便離去。樓主對此大感驚訝,感嘆表示:「原來現在查得這麼嚴格!」不過樓主亦認為,晚上8點半屬於普遍市民的下班時間,相比起坊間傳聞的「半夜拍門」,這個時間點調查算是非常合理。 網民揭開夜間巡查內幕:最夜凌晨2點都試過? 該則帖文曝光後,迅速在各大公屋社交群組掀起熱潮,吸引大量街坊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過去不少人以為房署人員只會在朝九晚五的辦公時間內上門,但綜合大量網民的留言反饋,房署的「家訪」策略其實相當靈活,並呈現以下三大特點: 專挑下班時間出動: 許多網民直言,日間大多數人需要上班或上學,只有在晚上「黃金時間」上門,才能最真實地反映租戶是否有在單位內居住,有效杜絕「幽靈戶籍」或長期丟空的個案。 深夜時段亦非罕見: 有網民透露,自己曾於晚上10時許、甚至接近凌晨時分遇到房署敲門,起初還以為是夜歸人敲錯門或遇到不法分子,直至對方出示正式職員證件才敢開門應對。 過程精簡不擾民: 絕大多數過來人均表示,房署人員的目的只是核對居住人身份,只要租戶合作出示身份證,基本上「對完名就走」,不會強行入屋搜查或打擾生活。 不過,這種夜間巡查模式亦引來部分街坊的抱怨。有網民認為深夜拍門聲音過大,容易驚醒已經入睡的老人或小朋友,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壓力;特別是某些高齡屋邨,不少長者習慣早睡,突如其來的拍門聲難免會令人感到驚慌。 帶伴侶或親友過夜會否違規?網民急提醒1大禁忌 除了巡查時間之外,不少年輕一代的公屋住戶最關心的,莫過於非戶籍人士的留宿問題。有網民在討論區提問:「如果間中帶男朋友或女朋友回家過夜,到底需不需要向房署申報?會不會被當作濫用公屋?」 對此,不少資深街坊與過來人紛紛給出理性建議。原則上,親友或伴侶作短暫探訪、間中留宿一兩晚,房署並不會嚴格限制。然而,網民強烈警告切勿讓非戶籍人士「長期長住」。 有網民分析指,現時社會對公屋資源管理極為關注,加上房屋署實施了相關的鼓勵舉報機制,鄰里之間的防範意識大增。如果單位內長期有不明身份的人士出入或定居,很容易引起鄰居注意並向當局舉報。一旦被查實非戶籍人士長期非法留宿,極有可能被視為違規,甚至面臨被收回單位的嚴重後果。因此,大家應當嚴格遵守租約條例,免得因小失大。 舉報成效首度曝光 數據揭示骨感現實 與此同時,政府為打擊公屋被違法分租、長期丟空等行為,近年亦積極發動群眾力量。自從相關嚴重濫用公屋的行為被推進至更嚴格的管理層面後,當局更推出了舉報獎勵計劃。 然而,根據最新的官方數據顯示,在海量的舉報個案當中,最終能夠成功定罪或證實嚴重違規的個案比例竟然極低。在多達5,000宗的舉報個案中,房署目前派發了約7.5萬元的獎金,然而真正屬實並成功處理的個案僅有大約25宗。 這項數據在網絡上同樣引發激烈辯論。有市民認為這反映出大部分舉報可能涉及鄰里間的誤會或缺乏實質證據;但亦有網民認為,這恰恰證明了房署人員透過日常的「夜間突擊巡查」,親自把關,比單純依賴坊間舉報更具效率與準確性。 公共房屋作為本港極其寶貴的社會資源,房署加強巡查、打擊濫用無疑是保障社會公義的必要之舉。從屯門街坊的個案可以看出,當局將巡查時間延伸至晚上甚至深夜,從行政管理角度而言,確實能更精準地掌握單位的實際居住情況,杜絕「太空屋」或「非法轉租」等問題。 然而,在執行細節上,當局亦需在「嚴正執法」與「居民作息」之間取得平衡。深夜拍門對於長者、幼童或上早班的基層市民而言,難免造成一定程度的驚擾。建議房署人員在夜間執法時,可先透過大廈保安系統了解情況,或在拍門時注意聲量與禮貌。同時,高舉報量與低確診率的數據對比,亦反映出市民對「濫用公屋」的定義可能存在誤解。政府應加強宣傳,釐清合理親友留宿與非法長住的界線,避免造成鄰里間不必要的猜忌與投訴風氣,方能真正讓公屋資源落到有需要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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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裝修舊牆裂縫成「提款機」業內人公開堂見套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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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77005355334-housing.jpeg] 辛苦排隊多年終於獲配公屋,本想動用有限積蓄打造安樂窩,卻隨時墮入裝修陷阱!近日一名擁有15年經驗的資深裝修師傅在社交平台發長文,直指公屋、居屋等細單位業主最易成為無良師傅的「肥羊」。他揭發業界3大常見「抽水」手法,由泥水、水電到清拆工程均設有隱形收費,分分鐘令預算超支數萬元。更有大量網民分享「搵熟人裝修」的慘痛經歷,直言「人生兩件事唔好搵熟人:裝修同殯葬」! [image: 1777006240233-%E5%85%AC%E5%B1%8B%E8%A3%9D%E4%BF%AE%E9%99%90%E5%88%B62.jpeg] 公屋舊牆變「提款機」?業內人爆3大「抽水位」 不少公屋業主為省錢,往往會被「平價報價單」吸引,卻不知魔鬼藏在細節中。該名資深師傅坦言,細單位預算緊湊,無良師傅為了維持利潤,最鍾意在以下三個地方「抽水」: [image: 1777006245560-%E5%85%AC%E5%B1%8B%E8%A3%9D%E4%BF%AE%E9%99%90%E5%88%B61.jpeg] 泥水工程:利用「舊牆裂縫」無限加價 師傅指出,公屋舊牆本身多裂縫,有無良師傅會開工後才指牆身空鼓或地面不平,要求額外「找平」或「掛網補縫」,每呎加收 $70 至 $110。他提醒,這些應屬基礎工序,簽約前必須要求寫明**「泥水含找平、掛網、空鼓修復」**。 水電改造:魔鬼在於「加位」 報價單上的「全屋水電改造」往往只含基本明線。當戶主提出想加插座、移燈位時,師傅便會以每個位 $500 至 $700 的價格狂劏。師傅建議業主應先畫好水電圖,並在合約訂明所有細節,避免「逐個位計」。 清拆工程:隱藏「見紅磚」附加費 清拆工程最易玩字眼遊戲。若報價單僅寫「清拆全屋」,師傅可能只拆表面;當要清拆批盪、地腳線至結構層時,便會指這是「額外工程」,收費可高達 $3,000 至 $4,800。正確寫法應為:「清拆至結構層、包清走所有垃圾」。 [image: 1777006250801-%E5%85%AC%E5%B1%8B%E8%A3%9D%E4%BF%AE%E9%99%90%E5%88%B63.jpeg] 報價單見「呢個詞」要打醒精神 該師傅特別提醒,無良公司最愛用模糊字眼,例如**「含基礎工程」**。他解釋,這類定義不明的字眼就是預留的「抽水空間」,方便日後坐地起價,建議業主必須要求細分所有項目,否則有理說不清。 [image: 1777006256205-%E5%85%AC%E5%B1%8B%E8%A3%9D%E4%BF%AE%E9%99%90%E5%88%B64.jpeg] 網民血淚控訴:搵親戚裝修慘過食屎 帖文引發極大迴響,大批過來人留言分享慘劇。當中最令網友感同身受的莫過於「熟人陷阱」: 「搵親戚做,最後損失十幾萬,仲要爛尾執漏。」 「最慘係裝到好似堆草咁,你想鬧又唔得,唔鬧又谷氣。」 「有人甚至被搞到漏煤氣,差啲連累全層住戶,最後要管理處關總掣。」 「裝修同殯葬,絕對唔可以搵熟人,因為佢哋深知『唔熟唔食』。」 不過,對於插座收費一個 $500-$700,亦有同行留言反駁,指現時人工及材料貴,此價格實屬合理。但亦有清醒網民點破重點:「重點唔係價錢,係當初報價唔提,等入咗屋開工先逐個計,呢種先係最賤嘅套路。」 裝修工程動輒萬元計,對於基層公屋戶來說更是「成副身家」。今次師傅的爆料揭示了一個殘酷現實:「平嘢未必好,貴嘢未必保」。很多時候業主為了省錢而選擇最低標,或因為人情壓力找熟人,結果往往是「先甜後苦」。在香港這個資訊透明的時代,業主必須學懂看報價單,所有工程範圍必須「白紙黑字」寫清楚。記住,合約上的模糊字眼,就是你銀包的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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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提琴導師被收回公屋 零水電慳家女提覆核被拒兼須付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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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鄧慧賢搬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間單人公屋單位,展開她的新生活。然而,僅一年後,房委會在2024年10月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指其單位在長達169天的調查期間,有163天無用水紀錄,144天無用電紀錄,且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應門,懷疑她未將單位作為主要居所。房委會更發現,鄧未有每天清理信箱,並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繳交租金,這些「生活痕跡」均指向她未持續居住於單位。 [image: 1754494446265-%E5%85%AC%E5%B1%8B%E5%B0%8F%E6%8F%90%E7%90%B4%E5%B0%8E%E5%B8%AB2.jpeg] 鄧慧賢是一名小提琴導師,工作地點不固定,生活方式極簡。她自稱因節能原則,不使用電視機、WiFi、家居電話,甚至不為雪櫃插電,夏天僅靠開窗和手搖扇降溫。她還表示,因需照顧患病的母親及幫忙照顧妹妹離婚後的外甥,經常早出晚歸,導致錯過房委會的家訪。鄧強調,她確實在單位內居住,主要用於睡眠,但房委會的調查未考慮她的特殊作息時間,屬程序失當。 鄧慧賢導師向上訴委員會提上訴被駁回,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回其單位的決定。導師早前在聆訊時陳詞稱她過著沒電視機、WiFi和家居電話,雪櫃也沒有插電,夏天亦不開冷氣,平日早出晚歸,才未遇上家訪。房委會則強調導師未能證她在單位居住。暫委法官林展程在高等法院頒判辭,認為女導師的部份證供難以令人信納,認為其論點並無爭辯之處,拒絕頒下覆核許可,並下令她須支付房委會的訟費。 [image: 1754494452605-%E5%85%AC%E5%B1%8B%E5%B0%8F%E6%8F%90%E7%90%B4%E5%B0%8E%E5%B8%AB.jpeg] 法官指出,鄧提出的證據中,包括她提到某時段的溫度,及政府建議開冷氣機的溫度,以支持她晚上不開冷氣機的說法。但法官認為,這證據對她的申請沒有幫助,因為法庭要考慮的是,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在現有的證據下,是否有可被覆核之處。鄧是否有開冷氣,並無相干或決定性的影響。 鄧稱她只是巧合不在家 鄧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指房委會的調查時間不全面,屬程序不妥和辦事疏忽。鄧質疑,突擊家訪未有涵蓋深夜時段,即晚上12時至早上6時,也沒有在星期日進行。鄧指,她的生活主要圍繞工作和照顧家人,房委會進行18次突擊家訪時,她巧合不在家中,但不代表她不是經常居住於該單位內,而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沒有考慮她實際的作息時間。 官指房委會亦有考慮各項因素 法官則指,假若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只考慮突擊家訪的結果,收回公屋單位的決定是不合理,但房委會是整體地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突擊家訪和單位的水電用量低;而上訴委員會除了考慮房委會的決定理由外,更考慮鄧和其母親的作供,才駁回鄧的上訴,因此看不到,兩者的決定有何不合理,特別是鄧的部份證供難以被信納,如她一時說在單位煲水,一時又說沒有。 認為會方程序上並無不妥或疏忽 法官續指,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安排其他時間進行突擊家訪或預約家訪。要作出甚麼調查或怎樣作出調查,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法官指,考慮單位的水電用量和突擊家訪的結果,房委會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沒有程序不妥,或辦事疏忽。 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 此外,鄧又質疑房委會以其單位的水電用量底作為證據,但未曾入屋考察,一方面罔顧水錶失靈,另一方面未有考慮單位內省電裝修設計。法官認為鄧單位非水錶失靈,而是水掣失靈。水務署的信件亦顯示,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的準確性。 認為會方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作決定 法官又在判辭指,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不接納鄧的說法,包括房委會人員查訪期間,共有144天錄得「零」耗電量。而在2024年3月7日至同年8月22日的169天中,共有163天錄得「零」耗水量。此外,鄧有雪櫃卻完全不用,認為鄧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 聲稱受嚴重精神壓力反要求賠償 鄧在入稟狀指,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罔顧她須照顧家人而早出晚歸。她又指她因節能而沒有安裝電視機,亦會拔掉雪櫃電源,夏天時開窗睡竹蓆撥扇,加上當時水錶失靈,因此水電費偏低。她指,單位被收回令她蒙受嚴重精神壓力,甚至萌生自殺念頭,要求法庭推翻房署決定,並就其精神損失索償。 稱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 鄧在聆訊時進一步解釋,稱她需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所以用水量低,又指家中電燈2023年購入後,充電後一直用至現在。她家中無電視機、無WiFi,亦無家居電話,雪櫃沒插電,手機在工作地點充電,到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 認為只憑其水電用量低而作定斷不公 鄧強調,她只在單位睡覺,所以少用水電,認為房署只憑水電用量低、其交租地點,及其出入境紀錄等非直接證據來判斷她濫用公屋,認為並不合理。 房委會認為鄧未能證她居於公屋 林官關注鄧聲稱早出晚歸,曾問房委會是否嘗試凌晨家訪,房委會回應凌晨家訪會有安全考慮,但房委會已曾3次在晚上8至10時造訪,最早亦試過在早上7時40分到鄧的單位,但均未有人應門。會方重申鄧有近半年零水費及多日零用電量,上訴委員會考慮過多個因素才作出決定,認為鄧需說服上訴委員會接她確居於單位,但上訴委員會認為鄧未能做到。 案件編號:HCAL 9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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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3呎公屋$50萬成交!上水天平邨單位終低市價一半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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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51560616069-a_qtdleolzdqyvi5mgcl-dlqvvpwgiqapzqqnawaqju.jpeg] 近期新界上水天平邨一個約443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以僅50萬元成交,呎價約1,127元,創約13年來屋苑低位,價格遠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甚至比一隻名錶還便宜。此成交價低廉主要因單位曾發生事故,導致市場接受度大幅下降,加上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對事故單位避之則吉,最終促成低價交易。 隨著樓市交投氣氛有所回暖,樓價雖較高峰期累計下跌約30%,但市場仍有不少低價交投個案。近日,一個位於新界上水天平邨的公屋單位以50萬元成交,實用面積443平方呎,呎價約1,127元,為該屋苑自2012年2月以來的最低成交價。 根據房委會資料,該單位為中層戶型,面積充足,適合小家庭居住。與其他居屋或資助房屋相比,公屋質素雖較低,但此單位的成交價驚人地低。由於資助房屋最高可借貸樓價95%,買家只需約2.5萬元首期即可成為業主,門檻極低。 然而,該單位成交價遠低於同類單位的市場價,類似面積的二手成交價普遍在100萬元以上,低市價約五成以上。據區內代理透露,該單位曾發生過事故,這是價格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事故單位在市場上接受度極低,尤其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客,普遍不願購買有事故記錄的單位,導致該單位長期乏人問津,最終以極低價成交。 此外,事故單位不僅自身價格受壓,其同層及相鄰單位的租金和估價亦會受到影響,銀行對此類單位估價通常會有兩至三成的折讓,交投亦相對疏落。買家在購買前可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是否有事故記錄,以作出明智決定。 天平邨位於新界上水天平路,屋苑由7座樓宇組成,約有5,700個單位,落成年份約為1986年至1990年,屋苑設施完善,交通便利,步行至港鐵約9分鐘,適合家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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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租戶水電費異常上升 房委會調查後終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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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48533966898-%E5%85%AC%E5%B1%8B%E6%B0%B4%E9%9B%BB%E8%B2%BB%E7%95%B0%E5%B8%B8.jpeg] 青衣長亨邨一名公屋租戶陳覺威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分配該邨亨翠樓單位,但其子女自2021年7月起赴加拿大讀書,且陳本人於2024年初至6月期間有大部分時間在加拿大探親。房屋委員會接獲匿名舉報後,展開調查,期間進行了12次突擊查訪,包括夜間探訪,均未見租戶或其子女居住單位。 青衣長亨邨一公屋租戶,除了子女均在加拿大讀書,他去年連續6個月內亦有大部份時間在加拿大探親,但其所住公屋的水電費卻不跌反升。房委會接獲投訴並作調查後,認為單位當時由另一人居住,認為該租戶無急切住屋需要,收回其單位。該租戶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指他上訴房委會決定時,委員會的人員向他這個「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認為程序不公。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委員當時只是要他澄清可如何實踐承諾會長居單位,認為問題並無不當,指該租戶全無勝算,拒批覆核許可。 申請人陳覺威,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香港房屋委員會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房委會接獲匿名舉報後作調查 判辭透露,申請人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編配,獲得長亨邨亨翠樓一單位,他為單位的承租人。房委會收到匿名電郵舉報,青衣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及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先後進行12次突擊查訪,其中一次在晚間,都未見陳或其子女。 子女2021年赴加拿大後無回港 該組職員於2024年6月27日預約家訪中遇見陳,陳透露其子女已於2021年7月27‍日往加拿大讀書,他在2024年1月起亦離港數月,往加拿大探望子女。出入境資料顯示,陳的子女於2021年7月27日離港後,再無回港記錄。陳亦於2024年1月31日至同年6月12日共134天期間,有119天不在港。 全家不在水電費反增 惟調查顯示,陳及其子女不在港期間,他們租住單位的水、電錶讀數仍持續上升,用水模式顯示該段期間一直由同一人佔用。根據水電用量分析,陳離港期間,單位水電用量應為零,但其單位每日水電用量都有增幅,尤其在凌晨時分,顯示他離港期間有人在單位居住。 朋友「排骨」作解釋否認凌晨在單位 陳指其朋友「排骨」到其單位為他打掃,陳並在調查過程中曾致電「排骨」叫他向專案小組解釋。當專案小組問「排骨」為何在凌晨時分才到此單位打掃,「排骨」稱他在地盤工作,只會間中協助陳打掃。且他晚上9時多便會睡覺,否認凌晨時分到該單位。 向上訴委員會上訴時有律師代表 房委會遂於去年8月30日,發出遷出通知書,陳即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去年11月聆訊,陳有律師代表,委員會維持決定。陳繼而在沒有律師下申請司法覆核,指上訴委員會的判決不合法、不合理和程序不當。 指委員會不應向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 陳在誓章的附件指,上訴委員會的主席曾向問了一個不合情理的假設性問題,該問題為:「假如我當你啱,放咗你,你有乜嘢承諾,日後房署又再捉返你,我又怎樣辦呢?你是否麻煩我?」陳認為主席應聽取雙方陳詞後作決定,而不是向他這個「受害人」問涉及將來的假設性問題。他希望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認為他在上訴時受到「不合理行動或未有按恰當程序,採取的行動所損害」。 官認為委會員的問題合理 法官楊家雄在審理陳的申請時指,上訴委員會的提問是想澄清陳可如何實踐其承諾,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屬合情合理。陳提及其身體狀況,上訴委員會已作出詢問,亦明顯有考慮。上訴委員是根據調查結果,認為陳並非以該單位為主要居所,認為他對該單位沒殷切的住屋需要,實為合理。 指陳的申請全無勝算 法官認為陳未能指出上訴委員會有任何錯誤,或上訴有什麼程序不公,或該決定有悖常理,其司法覆核申請全無勝算,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此案反映出公屋資源管理的嚴格監察機制,尤其對長期不在港的住戶,房委會會根據實際居住情況及水電使用等指標,判斷住戶是否仍有急切住屋需要,保障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 案件編號:HCAL24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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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住戶母親離世 門外放蠟燭遭投訴要求移入屋內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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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48462417811-95hyaoctwecpepfhnaha5nvp25yl_qjk9rgvqpuyfua.jpeg] 近日一名居住於香港公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母親早前離世,根據師傅指示,他在公屋單位門外點燃蠟燭以示悼念,並持續至出殯當天。該網民表示已將蠟燭放置於鐵盆內,且靠近門邊位置,盡量確保安全。然而,一星期後,他接獲管理處職員通知,指有人投訴此舉存在安全隱患,要求他將蠟燭移入屋內燃點。 好無奈 本身住公屋 媽咪前排走左,甘師傅話要點蠟燭起門口直至出殯當日。 甘我地買左照點左一星期到(係厚身玻璃重手不容更整冧) 直至今日就收到管理處打嚟話有鄰居投訴話危險。我哋已經已經盡量貼住門邊擺亦有放鐵盤兜住,就算冧咗都唔會流到周圍係。 雖然都知道公屋走廊唔俾擺雜物更何況著火既爉燭。但打尼果位主任都話一般呢啲特殊情況大家都會包容,佢都係第一次收到依啲投訴。甘佢都有幫我同對方溝通,但對方堅持要我地拎入屋燒。明白呀主任都好難做,始終規矩係規矩。但都真係幾吾開心,本身已經要消化親人走咗既情緒依家仲要無得好好做足儀式。 大概都知邊戶人投訴因為都吾係第一次,以前試過有一戶自殺門口點左白爉燭,根住果一戶想搵埋我哋其他鄰居一齊投訴但無人理佢。大家都話人都走左比人地好過啲啦,注意安全就得。唉,依家都吾知點,擺入屋燒好似仲危險平時無人起屋企。 來源: Threads 樓主感到無奈與難過,表示理解管理處職員的難處,但自己正處理親人離世的情緒,卻無法好好完成傳統儀式,心情沉重。他亦猜測投訴者為同一位曾多次就類似問題向管理處反映的鄰居,該鄰居過往曾因另一住戶門外點白蠟燭而發起投訴,但當時其他鄰居多持體諒態度,認為應尊重逝者。 此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意見分歧。一部分人認為在公屋走廊燃點蠟燭存在火災風險,建議應在屋內進行,或改用電子蠟燭等安全方式;另有網民則批評投訴者缺乏同理心,認為應尊重喪家傳統,體諒其哀傷心情。 根據香港房屋署規定,公屋公共地方嚴禁燃點蠟燭,違規者可能被扣分甚至罰款,因為蠟燭燃燒有引致火警的風險,管理處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以保障居民安全。有經驗的公屋住戶建議,如需進行悼念儀式,可先與管理處溝通,或改以掛白毛巾等象徵方式代替,既可表達哀思,也能遵守規矩。 綜合而言,公屋住戶在處理親人離世的傳統習俗時,需兼顧安全規定與鄰里關係,建議多與管理處及鄰居溝通,尋求合適方式完成儀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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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女大鬧房署影片瘋傳!三次家訪無人終被收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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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本港網絡瘋傳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指有公屋女住戶疑因房屋署職員多次突擊家訪都不在家,被收回單位下令搬走,她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連續3日管理處叫我搬走,即係好好玩啦係咪啊?」、「你傻X咗啊你!冚家X!X街啦去!」、「我要自由啊!我唔係監犯啊!」,又揚言「我同你一齊返差館我都唔X驚啊!」。房屋署職員則躲在牆角,表示要「終止」對話。 https://www.facebook.com/100069991824004/videos/1218543659946050/ 聽個女士口齒伶俐,應是純正香港人,聽佢講嘢中氣十足,又唔似殘弱人士。而家住公屋,人地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質疑房屋署家訪安排有問題,「3次家訪唔見人就要收樓?返夜嗰班怎算?」、「人哋唔使返工咩?」、「實在無需要做咁多擾民事情及做法,睇CCTV樓宇大堂内出入情況及電梯CCTV此住戶搭載情況」。但亦有人支持房屋署做法,「正常嚟講,收樓好大件事,房署一定有充分理由」、「前線公務員真係辛苦晒,成日遇到呢啲刁民」。 [image: 1746806461875-%E6%88%BF%E7%BD%B2%E6%94%B6%E6%A8%93.jpeg]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資料圖片) 公屋是社會重要資源,需要善用。Facebook專頁「香港人」5月6日發布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稱有公屋女住戶因「房屋署3次家訪不見人」,所以被「收屋」,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留言「而家住公屋,人哋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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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2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20,230!議員質疑仍太低鼓勵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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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9jF5IXUcsU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image: 1741943155491-%E5%85%AC%E5%B1%8B%E5%AE%B6%E5%BA%AD%E5%85%A5%E6%81%AF%E4%B8%8A%E9%99%9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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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約公屋第二期接受申請!啟德項目登場租金最平$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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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9783901696-%E7%B0%A1%E7%B4%84%E5%85%AC%E5%B1%8B9.jpeg] [image: 17397839019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8.jpeg] 第二期簡約公屋將於本月24日(下周一)起接受合資格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房屋局表示,今期共有四個項目,合共提供約5,060個單位,預計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入伙。其中矚目的啟德世運道一期登場,料會甚受歡迎,租金由1,310元至2,990元。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提供約130個單位,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為今期最貴。 [image: 17397839577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3.jpeg] 房屋局表示,在第一期已提交申請而未「上樓」人士,毋須再次提交申請,會自動納入二期;局方會向其他已輪候公屋至少3年的人士寄出申請表,預期有7萬多戶可申請。如在3月17日或之前交回,可獲優先處理。 第二期申請涵蓋四個項目: 啟德世運道(第一期); 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 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及 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 [image: 1739783913121-%E7%B0%A1%E7%B4%84%E5%85%AC%E5%B1%8B7.jpeg] [image: 17397839381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6.jpeg] [image: 17397839491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5.jpeg] 房屋局指,「簡約公屋」第一期申請反應踴躍,截至2月中已收到約14,200份申請。第二期由本月24日起接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士會在下周一或之前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於下周一至3月17日期間交回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曾於第一期申請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則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image: 173978395396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4.jpeg] [image: 173978396482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2.jpeg] [image: 1739783964940-%E7%B0%A1%E7%B4%84%E5%85%AC%E5%B1%8B1.jpeg] 「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優先申請資格:輪候傳統公屋3年或以上,以一般傳統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申請者優先。符合資格的人士會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 (二)申請日期:在2月24日至3月17日期間交回填妥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房屋局在3月18日後仍會繼續接受申請。 (三)遞交方法:有意的申請者可把填妥的申請表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222號房屋局「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放入位於下列地點的文件投遞箱: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簡約公屋」資訊站;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八樓八○一室「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 另外,如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已登記「智方便+」,亦可選擇透過掃描申請表上的專屬二維碼填寫、簽署和遞交電子表格。 房屋局表示會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表並進行編配。為了讓較有需要的家庭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如申請者現時居住在不適切居所、有特殊健康狀況,或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初生嬰兒、長者等,可獲較高的編配優次。 第二期「簡約公屋」有四個項目,位於不同地區,規模亦有所不同。房屋局指,各項目的居住環境,以及項目內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均遠較劣質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優勝,而且租金僅為同區傳統公屋租金的約90%,還有搬遷津貼以及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支援。 第二期涉四個屋苑 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租金最高,每月最多3,270元;最低為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每月低至約860元。 第二期申請項目的資料如下: (一)啟德世運道(第一期):提供約2,97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 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啟德站,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10元至2,990元。 (二)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提供約1,85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位於輕鐵青松站旁,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港鐵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860元至1,990元。 (三)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3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步行約五分鐘即可到達順天巴士總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鐵彩虹站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 (四)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1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上水站,步行約十至十二分鐘即可到達不同巴士/小巴總站及新運路上水轉車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粉嶺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020元至2,320元。 至於第一期的項目,房屋局指負責營運管理元朗攸壆路及牛頭角彩興路項目的營運機構,正推展前期營運工作,包括宣傳、進行資格審核及準備安排入住等,預計攸壆路項目會率先在3月內開始分階段入伙,成功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將陸續收到配房通知。 有關「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更多資料可參閱附件《「簡約公屋」宣傳小冊子》,亦可瀏覽房屋局「簡約公屋」網站。如有查詢,可致電3464 07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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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屋戶主移民 家人違規入住!小紅書女成功舉報濫用: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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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實名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有港女就在小紅書發文,指已「深入虎穴」,舉報觀塘啟田邨有戶主移民加拿大後沒有交還公屋單位,更列出對方「違規出租公屋單位」等2宗罪,直斥「貪得無厭」。她又透露舉報後對方下場,形容「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image: 1737700247649-%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6.jpeg] 公屋戶主移民加拿大無交還單位 不應濫用公屋!該港女於小紅書以「支持打擊濫用香港公屋 ── 深入虎穴」為題發文,指觀塘啟田邨戶主「夫憑妻貴」移民加拿大溫哥華多年,但「因貪心」沒有交還公屋單位,又未經妻子同意把妻子登記成為該單位住戶人口,之後一直把單位給其兄長濫用,「其兄已有一公屋單位了,更可耻是其兄假冒戶主夫妻名義在公屋住戶入息申報表提供虛假資料及假冒簽名」。 樓主又列出2宗罪,包括「濫用單位」及「違規出租公屋單位」,批評「教壞下一代」及「貪得無厭」。 [image: 1737700296610-%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7.jpeg] 問題1:濫用公屋單位 樓主稱,戶主將單位交給其兄長全家居住,包括兄長8歲女兒,而其兄長夫婦叮囑女兒在「濫用單位」內不要發出聲音,以免有人發現該單位有小孩;若有人問起她為何在單位內,以及為何在單位留宿,就回答是「探望叔叔」、「幫叔叔看管房屋,因叔叔在大陸工作」,感嘆「女童從小已被培育欺詐講大話」。 問題2:違規出租公屋單位 樓立表示,戶主兄長寄居單位數年後,成功獲派自己的公屋單位,但兄弟2人沒有交出單位,反而把單位出租予兄長妻子的「姊妹朋友」,「但凡非法租住該單位的人都會被叮嘱,若有人按鐘絕不要應門,那麼濫用單位內裏底蕴便不會被發現了」。 樓主又「直搗黃龍」,公開據指是該「濫用單位」內部情況相片,形容「屋內殘破不堪」、「天花多處剝落」、「地板破破爛爛」、「廁所殘破不堪」、「廚房擺放雜物」,而除了主人房有雙人床,客房也放置上下格床,但有小孩衣物。 [image: 1737700290795-%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1.jpeg] [image: 1737700291081-%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3.jpeg] 成功舉報濫用公屋 戶主下場係咁 樓主之後透露事件後續,稱已「舉報成功」,該單位須還原後交還房屋署,直指「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就算冇3k我都會舉報」、「其實挺討厭那種明明很有錢還能申請到公屋的人,真的說得沒錯,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image: 1737700296555-%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jpeg] 網民: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 亦有網民分享類似個案,「我入伙4年,對面屋(1人單位)入伙頭1個月常見,之後呢4年只見佢2次,單位見過不同人出入……都係半年左右見1次有人出入。返嚟住1至2日,絕對不是屋主。真心想舉報佢」、「我隔籬從他們一家派到公屋見過1次之後一直都沒見過,也沒聽見裝修,他們是個大單位,這個月頭見過1個男人剛好和我同坐電梯上來竟然開門撳隔壁屋,絕對他們租給別人了」、「我認識的同事也這樣,連她親戚也是集體霸佔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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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濫用公屋獎:屋邨女英國留學遭舉報調查取$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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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7597548879-%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E7%8D%8E.jpg] 政府於1月15日正式推行「舉報濫用公屋獎」,成功舉報者可獲3,000元獎金及感謝狀。近日一名網民於社交平台Threads分享經歷,稱自己「親眼+親耳見證公屋篤灰現場」,描述了一宗疑似濫用公屋的舉報過程。 該網民在帖文中提到,她目擊了一名市民致電房署,舉報一名公屋住戶濫用公屋。舉報者表示並不清楚被舉報家庭戶主的姓名等詳細資料,只指該家庭有一名女成員正在英國留學,證據就在其Instagram,要求房署進行調查,舉報者甚至直接追問:「係咪成功就有3,000蚊?」帖文作者對此感到無奈,直言「篤灰文化」或會對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甚至分裂鄰里關係。 該帖文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擔心新政策可能對鄰里關係造成破壞。一些網民質疑,舉報者僅憑「留學」這一點是否足夠構成濫用公屋的證據。有人留言指出:「有錢送個女去留學,好明顯唔係公屋戶應有嘅生活水平。」亦有人反駁:「留學就代表資產超額?好似證據不足喎。」更有人指「如果係有獎學金/有親戚交學費嘅話,其實去外國留學唔係啲咩大問題」。 「住公屋」與「留學英國」是不是有衝突呢?先看看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申請公屋期間及入住後的入息及資產要求都有不同,以4人家庭為例,申請公屋時,須符合以下入息及資產要求: 每月入息限額:30,950元 資產淨值限額:590,000元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在整個申請期內,保持收入及資產不超出上述限額,否則申請將被拒絕。 入住公屋後,住戶需接受房屋署的定期審查,以確保其仍符合居住資格。首次審查在入住滿10年後進行,其後每2年進行一次定期審查。住戶在入住後,入息及資產限額標準有所提高。以4人家庭為例,每月入息範圍比申請公屋期間高2倍,即月入61,900元或以內,須交原有租金,月入61,901元起,所交的租金須高於「原價」: 月入61,901元至92,850元: 須交 1.5 倍租 月入92,851元至154,750元:須交 2 倍租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的入息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5 倍,而家庭總資產淨值不得超出入息限額之 100 倍,否則須遷出單位,限額如下: 富戶家庭月入限額:154,750元 富戶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3,100,000 元 據坊間的升學指導機構的資料,在英國讀大學,洗費主要由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構成。不同學科,學費都有不同,從10,000鎊到40,000鎊不等,平均需要20,000鎊一年。住宿費用一般為8,000鎊至10,0000鎊,生活費約9,000磅至12,000磅。以平均數計算,每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合計,需要39,500磅,兌換成港元,約為375,038元。 由此可見,一般公屋家庭,要供子女留學英國,不是說沒有可能,但真的不容易。不過有網民提及,英國「出名多獎學金」,就算清貧家庭出身的學生,也可靠自身努力考取學費資助,生活費亦可靠兼職賺取,並非每個留英學生都是「中產」或「富二代」。至於「舉報濫用公屋獎」會否「殺錯良民」,也非常值得關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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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濫用公屋刑事化修例!收留親友/丟空/私人補習犯法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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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6905397180-%E6%BF%AB%E7%94%A8%E5%85%AC%E5%B1%8B%E5%88%91%E4%BA%8B%E5%8C%96.jpg]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1月14日)提出修訂《房屋條例》,為進一步打擊濫用公屋,擬嚴重濫用公屋刑事化,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1年。究竟何謂「嚴重濫用公屋」?通過修例後,若租戶分租單位予親戚或子女、家中私人補習或製作手工,甚至通過Airbnb等網上平台短期出租,又會否觸犯法例?下文將分五點,逐一釐清定義上的五大疑問。 疑問一:僅針對住戶?協助者如地產經紀同樣犯罪 目前若公屋租戶嚴重濫用公屋,房委會只有權終止租約,但沒有檢控權力。為加強阻嚇力,房委會建議修改《房屋條例》,明確定義嚴重濫用公屋,最高罰款可50萬元及監禁1年。若涉以下行為,則被視為觸犯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包括︰ 以金錢利益分租公屋單位 租戶不居於單位,並將單位用作商業用途 法例並適用於租戶、分租戶、持證人、分證人,其他協助嚴重濫用公屋的人士,例如地產經紀等。房委會相信在引入新罪行後,可有效處理透過公屋單位賺錢的個案。 [image: 1736905444753-%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jpeg] 疑問二:分租給親戚及子女犯法?視乎是否涉金錢利益 消息指,根據現時《條例》建議的修訂,分租對象無論是任何人,包括親屬甚至子女,只要涉及到金錢利益,一律當作觸犯嚴重濫用公屋罪行。如果不涉及租金收入,可能只被房委會視為「嚴重違反租約行為」,可被終止租約。 疑問三:大部份時間自住 短期出租也犯法? 商業用途方面,除了常見個案如把單位用作健身房等,若租戶家庭大部份時間居住在單位,剩餘時間透過Airbnb等網上平台短期出租單位,也符合嚴重濫用公屋的定義。 疑問四:丟空單位不算嚴重濫用?惟或涉虛假申報 若租戶長時間丟空單位,但沒有涉及分租及商業用途等,則不屬於嚴重濫用公屋,毋須處以罰款及監禁。但房委會可按租約條款,發出遷出通知書。同時,若相同租戶曾作出虛假申報,聲稱長期居住單位,則涉及虛假申報及拒絕提供資料的罪行。 疑問五:家中私人補習或手工製作不算嚴重濫用公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今日在記者會解釋,一旦通過修訂《條例》,嚴重濫用公屋屬於刑事罪行,不想輕易涵蓋大部份行為。部份租戶長期居住在單位,需要幫補家計,在家中私人補習或製作手工,將不視作違法,「如果我哋界定唔清楚啲,變咗會有街坊擔心在租住房屋做呢啲行為,都變咗犯罪。」 黃碧如稱具阻嚇作用︰緩刑都會留案底 被問到阻嚇性是否足夠,黃碧如表示,根據法院過往的案例,確實未必向犯罪人判處最高的刑罰,「但我哋要記得,如果一旦定罪,就算緩刑,例如話監禁兩個月,緩刑幾耐咁,緩刑都會留案底嘅,呢樣嘢對於一般市民同租戶都有一定阻嚇作用。」 [image: 1736905474831-5tt6gml-rrct5vdr1kumi5mtlmzbpvtmlvlk1o9zzny.jpeg] 我如何致電舉報濫用公屋? 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 2712 2712 我可以填寫什麼表格郵寄舉報濫用公屋? 填交「舉報濫用公屋郵柬」 或 「[舉報濫用公屋表格」 HD844] (PDF format) 我可以如何網上舉報? 在網上填寫和遞交「舉報濫用公屋網上表格」 如何親身面向房署職員舉報? 親身通知屋邨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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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擬修例最高罰款50 家訪可入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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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6834588163-%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4.jpg]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另外,房屋局計劃修例提高房屋署人員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當局目標今年上半年將修例草案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image: 1736833619640-%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2.jpeg] 根據立法會早前公布的立法議程,房屋局擬今年上半年將《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目前虛假陳述觸犯《房屋條例》 最高罰5萬元囚半年 根據現行規定,所有公屋居民及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申請公屋時,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即觸犯《房屋條例》第26(1)(c)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公屋申請會被取消,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被房屋署收回;或因拒絕或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觸犯《房屋條例》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image: 1736833634983-%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4.jpeg]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早前表示,雖然房委會現時大力打擊濫用公屋,但懲罰不足,建議將其刑事化。她指,現時濫用公屋的住戶只需交還公屋,隱瞞資產住戶一般只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即使被判監禁,刑期亦只有7天至兩個月不等,大部分均獲緩刑,質疑「即使犯法,大部分肇事租戶仍免受牢獄之苦。」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資料圖片/蘇煒然攝) [image: 1736833625506-%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3.jpeg] 擬修例提高房署家訪執法能力 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另外,房屋局擬修例提高獲授權人士的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從而作有效調查和迅速起訴工作,以更好運用公屋資源。 [image: 1736833697282-%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0%E8%90%AC1.jpeg] 擬修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 最高罰50萬元囚一年 獲悉,房屋局擬修訂《房屋條例》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最高罰款50萬元、監禁一年。局方擬今年上半年將《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及附屬法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換言之,刑罰與購買資助出售單位時向房委會作出虛假或誤導陳述相同,根據規定如觸犯《房屋條例》第26(2)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屋局擬修例提高獲授權人士的執法能力,包括入屋調查時住所內人士必須出示身份證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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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公屋獎金|鄰居5大情況要留意!市民質疑下週起會搞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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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1736406116455-%E8%88%89%E5%A0%B1%E5%85%AC%E5%B1%8B%E7%8D%8E%E9%87%91.jpg] 舉報濫用公屋獎金|將於下周三(15日)實施公屋舉報獎金,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居民只要觀察到鄰居出現5種相關情況,便可考慮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放置大量健身儀器、大門長關、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image: 1736406113145-%E8%88%89%E5%A0%B1%E5%85%AC%E5%B1%8B%E7%8D%8E%E9%87%912.jpeg] 有兩名居民致電節目反對實施舉報機制,認為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 何永賢︰居民遇五項情況可提高警覺 何永賢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若公屋居民觀察到鄰居出現相關情況,可提高警覺,甚至可提供資料舉報相關住戶濫用公屋,包括以下五項︰ 疑住戶長居其他地方,大門長關; 疑涉及違法租出單位,如不同人經常出入單位,部份拖着行李箱; 疑被用作商業用途,例如非法經營麻雀檔,「擺幾枱麻將」從中抽水; 放置大量健身儀器等,並非一般家庭住戶所用的器材; 被用作放置貨物等。 梁文廣籲房署設措施追究濫用舉報機制 被問到會否擔心居民濫用舉報機制,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在相同節目表示,不擔心居民濫用機制互亂舉報,建議房屋署可考慮設立措施追究。「最重點係佢舉報嘅時候,確實覺得係真嘅,唔係生安白造。」 梁文廣並指,舉報機制不影響鄰里關係,強調絕大部分居民不存在違法行為。「所以究竟係咪我哋要花時間錄音,做啲乜嘢,特登去做舉報?我覺得為咗呢三千蚊,倒不如喺其他地方做義工,或者服務社區,更加對社區有好處。我覺得唔需要花心思做呢件事。」 社協︰部份住戶因特殊情況長期不在家、水電用量較低 惟普羅大眾對舉報機制存疑,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在相同節目指,過去有住戶由於經常外出照顧親戚,電錶及水錶的用量較低,加上住戶患有精神問題,被收回單位時也不懂反駁,因此她建議當局需要加強調查,避免冤枉特殊住戶。 施麗珊並認為,目前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已足夠,建議政府可增加調查或家訪的次數,增強居民的警惕性。「我就覺得如果現有措施OK,就唔使再做其他。」 居民︰當局應派員自行巡樓 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 居民黃先生亦指,政府應善用科技打擊濫用公屋,例如大廈管理員巡樓期間,可透過儀器獲得每日的耗電量等數據,向涉嫌違規的住戶再作了解。「主動權係佢㗎嘛,唔應該交畀居民嘛,居民係交管理費嘛。」 市民張女士在港台節目批評舉報機制,認為房屋署應派員自行巡樓,或查核住戶的水電用量,不應推卸責任至居民身上。「政府一面支持我哋鄰里打好關係,𠵱家叫我哋鄰里之間要篤灰......你懷疑我,我懷疑你,如果咁搞法出咗人命,何永賢要負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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