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咁多野做乜呀…取消好似都要一個月歸隊?既然都出左綠表證明咪用黎抽居屋囉
患末期病港媽急尋上樓辦法:可加快申請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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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早前公布最新公屋輪候時間,一般申請者輪候時間平均要5.6年,較上季輕微下跌但未必可滿足普遍人需要。有患上末期病的港媽擔心自己一旦病逝兒子將失去居所,欲知患嚴重疾病可否加快公屋上樓。據相關資料,有需要人士可透過專業社工申請「體恤安置」,符合資格者有機會獲編配公屋單位。
末期病港媽急尋申請公屋「特快通道」
一名港媽日前在Facebook群組發文,指自己不幸患上嚴重疾病且已屆末期,但在處理健康問題時亦會面對住屋需要,尤其擔心自己一旦離世,兒子無人照顧之餘亦將失去棲身之所,故發文詢問是否有方法可加快公屋申請速度,
「請問如果有末期病,申請公屋是否可加快?」
不少網民嘗試解答事主疑問,部分人指嚴重疾病患者人數眾多,認為房署不會為相關人士提供上樓「快速通道」,否則公屋輪候時間只會比目前更長。有人就建議事主向社工或區議員求助,因獲社工轉介的申請有機會獲得恩恤安排,比正常輪候可更快上樓。
由於事主表明擔心自己一旦離世,兒子將無處容身,有網民就提醒事主考慮公屋轉名問題,指即使事主成功申請公屋,但如果兒子收入超出相關限額亦無法完成轉名。
合資格人士可透過「體恤安置」上樓
根據社會福利署資料,署方會為有真正迫切及長遠房屋需要,但因特殊情況而出現社會及醫療需要並沒有其他解決居住問題可行方法的人士安排「體恤安置」。體恤安置不屬一般公屋申請而需由專業社工或授權人士為個案作全面評估,房屋署接獲社署推薦個案後會對當事人進行資格審查,合資格人士可獲編配公屋單位。
公屋轉名須經入息審查
針對公屋租戶一旦離世的轉名條件,房署資料指如公屋戶主去世或遷出,而戶籍內並無前戶主的在生配偶,已登記戶籍的一名年滿18歲認可成員,可申請成為該單位的新戶主,但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包括入息及資產審查)及「住宅物業權審查」,才能獲批新租約,以及釐定所須繳交的租金水平。
若申請人不能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即家庭總入息超逾公屋入息限額5倍及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逾公屋入息限額100倍,或不能通過「住宅物業權審查」,即申請人及/或其家庭成員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便無法成為公屋單位新戶主,須遷出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