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 I be provided with a selection list during the housing allocation phase? Or will I simply be assigned a unit by the Housing Authority?
Thanks
賣樓後可否申請公屋?一名港男發文指早前面臨生意危機,不得不賣樓挽救,如今失去居所,疑惑是否要待賣樓2年後才能申請輪候公屋。房委會資料指出,其實只是在遞交申請表一刻沒有物業即可申請,但是,如果曾為居屋業主,則不符合資格,除非在6種情況下,房署才會考慮酌情處理。
該名男網民日前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中發帖,表示早前面臨生意出現危機,迫不得已需要賣樓,惜最終都是倒閉收場。事主指賣樓後已無物業在手,為了有瓦遮頭,詢問其他網民何時能申請輪候公屋,
「想請教一下,係咪賣樓2年後先至可以排公屋?謝謝。」
網民:睇吓私樓或居屋
不少網民看到帖文後,指賣樓後1至2年可申請公屋,但亦有人指沒有限制,只要接受資產審查時提交相關文件便可。有網民則表示需視乎出售的是私樓還是居屋單位,如是前居屋業主,需符合特定條件才能申請公屋,並分享自己的經歷。
根據房委會「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指出,公屋申請者基本申請資格包括,由簽署「公屋申請表」當日起計,直至透過申請獲配公屋並簽訂新租約該日為止,申請者及家庭成員須在香港並無擁有或與他人共同擁有香港任何住宅物業。另外,申請人必須符合輪候冊其他申請資格,包括須通過全面經濟狀況審查,以及從未參加過任何資助自置居所計劃。
然而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業主、聯名業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均不合資格申請,不過署方會特別考慮接納特定情況的公屋申請者資格,綜合考慮重點有以下6項:
因健康或社會理由而遇有特別困難的家庭,可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透過體恤安置編配租住公屋單位。
申請者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屬上述何種情況,並提供有關資助物業的土地註冊處前業主和現業主紀錄,以供房屋署考慮。
好似無限?我10幾年前賣左一個月唔夠就去申請
賣樓嗰嚿錢你有合理解釋使咗去邊,有文件證明,覺得可以先試入表申請,因為個個申請背景不同、主任不同,結果可能都唔同,試吓布壞。
居屋賣咗不需要等過冷河,都可以即刻申請公屋,不過要符合幾個條件(唔記得咗咩條件),自己打去房署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