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群組入口 | 網上查詢公屋進度公屋面積查詢器

房署大嘥鬼!全港687間舊公屋「隱形單位」無人住

公屋討論區

  • 公屋輪候時間有增無減,市民上樓遙遙無期,惟政府仍做「大嘥鬼」,未有妥善使用屋邨內的空置單位及儲物室空間。有關注團體近月考察葵涌區多幢舊公屋,發現大量空置但未被官方公開編配的「隱形單位」,推算全港至少存在687間同類單位,另有面積達數百呎但長期丟空的空格位及儲物室未被善用,有區議員促請房署考慮將有關單位提供予明年底被迫遷的石籬中轉屋住戶,以及預留應付突發性災難的災民住屋需要。

    DEPDWRyFsDR1_64q3w8SZIDA26JRxV8Zm5KQzJuSkMw.jpeg

    公屋申請大排長龍,房署最近公布一般申請者公屋輪候時間已延長至5.8年,創下1999年來新高。有關注團體早前進行實地調查,發現位於葵青區、樓齡逾40年的葵盛西邨及麗瑤邨共有逾百個空置單位,其中有24個屬長期閒置的特快公屋,狠批政府未善用房屋資源,建議當局考慮將空置單位改建作過渡房屋紓輪候壓力。

    AzNRTIRJC6zaMG4UTmJ1iqi3bQvKFQFOHK5LmhyuS5o.jpeg

    全港共有19萬公屋單位 部分長期丟空逾一年

    葵涌天台平台安居聯盟以及石籬中轉屋關注組,周日(28日)舉行公共老邨長期空置單位考察結果分享會,事前派出多名成員於10月份多次巡視葵盛西邨及麗瑤邨合共14幢樓齡超過44年的大廈,透過外部空置特徵,檢視水錶跳動等方式,確認是否長期空置的單位,以了解邨內有否可被善用的住屋空間,結果於當日發布予街坊作深入探討。

    MmU45I8mw0oR1COAKaEl8UGxtal8EFK8KCYzMSgmMzE.jpeg

    調查結果發現,成員透過實地視察,分別在麗瑤邨及葵盛西邨發現47及81個確認百分百空置或很大機會空閒的單位,扣除被房署調撥作一般配屋供應及特快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單位用途後,發現分別有10個及16個未被官方列入名單內的「隱形單位」,質疑房署「報細數」。若以隱形單位數量除以邨內整體單位供應量作一個百分比,兩邨百份數再從中取一個平均值,以此推算出全港191,065間公屋單位當中,估算存在687間「隱形單位」,任由其空置多時,沒有應輪候上樓巿民之所急。

    _dNZ3HnxSlZHOr7-pcIZe_n0SAD0P272onKNUqJyjVI.jpeg
    團隊巡查期間又發現,葵盛西邨有14個儲物室,麗瑤邨則有2個,每個房間鐵門深鎖,部分標明層數及室號,部分則只標示為「貯物室」,成員曾從外部探視單位面積,發現儲物室同層及上層均設有相同面積的住屋單位,唯獨儲物房空而不用,有個別儲物室可儲藏多達4個大型垃圾桶車,其餘則空置,未有物盡其用。

    SzE-Cmf88BS7FuUzqRAwUNHTT49soW7M6e2uLentri0.jpeg

    對於儲物室的善用,申訴專員公署曾於2018年發表報告,指本港公共屋邨儲物室空置率高達四成,面積涉近11萬呎,其中有逾700呎、兼有窗戶的單位亦要淪為儲物室丟空近4年,批評房署未有善用土地資源,當時房署聲稱已將部分來自葵盛西邨、蝴蝶邨、隆亨邨及順利邨的儲物室或空格位完成住宅單位改建工程,但時至今日,單是葵盛西邨仍有14個儲物室,團隊曾向房署查詢有關儲物室使用率及會否改變使用用途,房署僅回覆大部分儲物室面積狹小,未能符合相關法例對照明、通風及其他方面要求,未作考慮改建成住宅單位。

    NRi08W8szeQ5p6_hGh9knpwrrYdZQK2Uhi0XIIYtFyA.jpeg

    團隊又在葵盛西邨內發現12個面積至少數百呎以上的空格位,申訴專員公署曾在同一報告中指斥儲物室丟空的同時,發現在觀塘區順利邨有住宅大廈的地下和低層不少有以鐵欄圍封、內裡並無放置任何物品的相連空格位,部分空格位的面積甚至同層其他的住宅單位相若,當時房署回應有關空格位主要規劃作通風用途,因而一直未統計空格位的數量、面積和分布,時至今日,團隊再詢問房署,得來回應是空格位是因應早期公共屋邨標準型大廈設計作樓宇通風用途,經研究認為不符合改建住宅的法例要求。

    MmU45I8mw0oR1COAKaEl8UGxtal8EFK8KCYzMSgmMzE.jpeg

    特快公屋編配單位不受歡迎  淪為閒置單位

    另外,團隊根據房署提供的數據,在麗瑤邨及葵盛西邨發現分別有47及68個被安排作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的單位,當中分別有6個及18個屬閒置一年以上,反映上即使放入計劃內供特急申請者,仍然不受歡迎,變相長期空置,團隊推算全港約有564間空置一年以上的特快公屋單位。
    0PphQc47q-dwhDX7keBmOnaTPbFXyK_hQ3hBxkN4QcY.jpeg

    關注組當日公開予相關數據予中轉屋及天台屋街坊討論及分享感受,絕大部分人認為浪費土地資源,當中女街坊Grace表示早年與丈夫離婚後,獨力照顧兒子,從事飲食業工作養家,收入有限下只能以6,500元租住葵涌一間天台屋單位,每逢颱風黑雨便會漏水,但申請公屋多時仍未獲批,只能無了期期待。她批評房署既未加快縮短輪候時間,又不將丟空多時的空格位、儲物房及長期閒置單位撥作特殊需要用途,形同浪費,「呢家上樓排期越嚟越耐,單位空置多一年,我哋就等多一年,咁樣係鼓勵業主整多啲劏房,而且租金越貴,業主就索性越整越細。」

    天台戶:無人揀我都願意上樓

    另一名天台租戶謝先生,與妻子離異後,帶着兩名仍在學的子女,以5,500元租住葵涌一個唐九樓天台單位,一家三口輪候公屋近三年,仍未有任何回音,他稱收入只有萬多元,無力支付子女的補習費,亦不敢出外用膳,不明房署將單位空置的做法,「點解唔分畀人都寧願hold住,就算無人揀我都願意上樓。」

    0PphQc47q-dwhDX7keBmOnaTPbFXyK_hQ3hBxkN4QcY.jpeg

    葵青前區議員黃潤達表示,早年曾發生花園街大火及土瓜灣塌樓事件,民政署短期可安排災民入住社區會堂,其後再安排入住石籬中轉屋,明年底過後只剩下屯門寶田邨的選擇,當中一至二人單位極為缺乏,至少要排期9個月至1年才能入住,質疑「再嚟大災難點算?社區會堂可以住一兩日啫,但唔會住到兩個月以上,係咪有啲不受歡迎單位可以轉做中轉屋呢?」

    n21F482S8z4EUm6aV88Owoa6PcQjiA8MGaOg_hmjoP4.jpeg

    葵青區議員林紹輝稱,由二千年上任以來,見證大磡村居民拆遷後入住中轉屋的事件,擔心再無中轉屋供應,只靠過渡性房屋應付,一旦遇上大型災難便會「爆煲」,屆時才去重新規劃已經太遲,要求房署必須做好事前規劃,例如另設一條隊,讓不受歡迎而長期空置的特快編配公屋單位分予較後排的申請者選擇,又或將已宣佈重建的舊式屋邨空置單位,以特惠租金提供予居住劏房或天台屋的居民作短期性住屋安排,減低輪候上樓人士的財政負擔。

    房屋署回應指,公共屋邨不時會有住宅單位收回;並會被用作年度公屋編配計劃所擬定的用途,包括編配給輪候冊上的公屋申請者、用作重建項目安置及各類調遷包括擠迫戶調遷等。須合理及公平地分配公屋,不宜將葵盛西邨及麗瑤邨的空置公屋單位改為中轉房屋。至於屋邨儲物室一般用作租予住宅和非住宅租戶用作儲物,並無計劃改變現有用途。由收回至成功編配期間,可因不同原因出現短暫空置情況,如正進行翻新工程或整修,已作編配正待獲編配者回覆、因獲編配者拒絕編配而待重新編配、集合作調遷計劃的編配等,屬編配流程中正常現象,空置單位數字因而每天也會變化。


  • 政府部門一直存舊英國政府風格, 就係超散慢, 分工細而複雜, 可以大大拖延慢慢做.


  • 有好舊公屋都係空置


  • 你俾間屋佢住,佢當老馮挑三揀四。
    唔好一面倒駡房署,重有社公幫手,你話點算?


  • 內地新移民我可以理解,上一代偷渡人士遺留落來嘅問題以及假結婚名義申請落來香港。
    但係我唔理解嘅係....點解要俾南亞裔入來定居?


  • 要問責
    要將單位盡快分配到有需要的家庭


  • 人為漏洞多, 問責制度又成笑話。


  • 我在本身都眼見不少空置公屋單位
    空置多時沒有急市民所急盡快安排需要市民上樓


  • 官僚主義害死!


  • 咪吹水啦大把人揀3揀4都唔L住,自然去世兇宅又唔要!
    舊又唔要,偏僻又唔要,新市鎮又話多大陸人市區又話空氣唔好。
    俾山頂1萬呎豪宅你住先滿意啊?班咩關注組唔好輸打贏要啦,好討厭。


  • 點解排隊等左5.8年都未有得揀,佢哋呢班人有得揀呢?唔好講到房署無安排,寶田邨大把單位安排好,係佢地嫌三嫌四姐,要有得揀咪排隊到佢哋咪有三次機會囉,好心做壞事!


  • 樓層太低,居住環境太差,啲人唔會選的


  • 總有二樓、近垃圾房、凶屋等等....


  • 小做小錯,唔做唔錯。


  • 就算2樓都應該好多人想要

您可能會有興趣:
  • 0 評價
    1 貼文
    252 瀏覽
    香港公屋
    2023年,鄧慧賢搬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間單人公屋單位,展開她的新生活。然而,僅一年後,房委會在2024年10月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指其單位在長達169天的調查期間,有163天無用水紀錄,144天無用電紀錄,且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應門,懷疑她未將單位作為主要居所。房委會更發現,鄧未有每天清理信箱,並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繳交租金,這些「生活痕跡」均指向她未持續居住於單位。 [image: 1754494446265-%E5%85%AC%E5%B1%8B%E5%B0%8F%E6%8F%90%E7%90%B4%E5%B0%8E%E5%B8%AB2.jpeg] 鄧慧賢是一名小提琴導師,工作地點不固定,生活方式極簡。她自稱因節能原則,不使用電視機、WiFi、家居電話,甚至不為雪櫃插電,夏天僅靠開窗和手搖扇降溫。她還表示,因需照顧患病的母親及幫忙照顧妹妹離婚後的外甥,經常早出晚歸,導致錯過房委會的家訪。鄧強調,她確實在單位內居住,主要用於睡眠,但房委會的調查未考慮她的特殊作息時間,屬程序失當。 鄧慧賢導師向上訴委員會提上訴被駁回,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回其單位的決定。導師早前在聆訊時陳詞稱她過著沒電視機、WiFi和家居電話,雪櫃也沒有插電,夏天亦不開冷氣,平日早出晚歸,才未遇上家訪。房委會則強調導師未能證她在單位居住。暫委法官林展程在高等法院頒判辭,認為女導師的部份證供難以令人信納,認為其論點並無爭辯之處,拒絕頒下覆核許可,並下令她須支付房委會的訟費。 [image: 1754494452605-%E5%85%AC%E5%B1%8B%E5%B0%8F%E6%8F%90%E7%90%B4%E5%B0%8E%E5%B8%AB.jpeg] 法官指出,鄧提出的證據中,包括她提到某時段的溫度,及政府建議開冷氣機的溫度,以支持她晚上不開冷氣機的說法。但法官認為,這證據對她的申請沒有幫助,因為法庭要考慮的是,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在現有的證據下,是否有可被覆核之處。鄧是否有開冷氣,並無相干或決定性的影響。 鄧稱她只是巧合不在家 鄧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指房委會的調查時間不全面,屬程序不妥和辦事疏忽。鄧質疑,突擊家訪未有涵蓋深夜時段,即晚上12時至早上6時,也沒有在星期日進行。鄧指,她的生活主要圍繞工作和照顧家人,房委會進行18次突擊家訪時,她巧合不在家中,但不代表她不是經常居住於該單位內,而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沒有考慮她實際的作息時間。 官指房委會亦有考慮各項因素 法官則指,假若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只考慮突擊家訪的結果,收回公屋單位的決定是不合理,但房委會是整體地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突擊家訪和單位的水電用量低;而上訴委員會除了考慮房委會的決定理由外,更考慮鄧和其母親的作供,才駁回鄧的上訴,因此看不到,兩者的決定有何不合理,特別是鄧的部份證供難以被信納,如她一時說在單位煲水,一時又說沒有。 認為會方程序上並無不妥或疏忽 法官續指,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安排其他時間進行突擊家訪或預約家訪。要作出甚麼調查或怎樣作出調查,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法官指,考慮單位的水電用量和突擊家訪的結果,房委會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沒有程序不妥,或辦事疏忽。 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 此外,鄧又質疑房委會以其單位的水電用量底作為證據,但未曾入屋考察,一方面罔顧水錶失靈,另一方面未有考慮單位內省電裝修設計。法官認為鄧單位非水錶失靈,而是水掣失靈。水務署的信件亦顯示,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的準確性。 認為會方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作決定 法官又在判辭指,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不接納鄧的說法,包括房委會人員查訪期間,共有144天錄得「零」耗電量。而在2024年3月7日至同年8月22日的169天中,共有163天錄得「零」耗水量。此外,鄧有雪櫃卻完全不用,認為鄧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 聲稱受嚴重精神壓力反要求賠償 鄧在入稟狀指,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罔顧她須照顧家人而早出晚歸。她又指她因節能而沒有安裝電視機,亦會拔掉雪櫃電源,夏天時開窗睡竹蓆撥扇,加上當時水錶失靈,因此水電費偏低。她指,單位被收回令她蒙受嚴重精神壓力,甚至萌生自殺念頭,要求法庭推翻房署決定,並就其精神損失索償。 稱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 鄧在聆訊時進一步解釋,稱她需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所以用水量低,又指家中電燈2023年購入後,充電後一直用至現在。她家中無電視機、無WiFi,亦無家居電話,雪櫃沒插電,手機在工作地點充電,到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 認為只憑其水電用量低而作定斷不公 鄧強調,她只在單位睡覺,所以少用水電,認為房署只憑水電用量低、其交租地點,及其出入境紀錄等非直接證據來判斷她濫用公屋,認為並不合理。 房委會認為鄧未能證她居於公屋 林官關注鄧聲稱早出晚歸,曾問房委會是否嘗試凌晨家訪,房委會回應凌晨家訪會有安全考慮,但房委會已曾3次在晚上8至10時造訪,最早亦試過在早上7時40分到鄧的單位,但均未有人應門。會方重申鄧有近半年零水費及多日零用電量,上訴委員會考慮過多個因素才作出決定,認為鄧需說服上訴委員會接她確居於單位,但上訴委員會認為鄧未能做到。 案件編號:HCAL 953/2025
  • 0 評價
    1 貼文
    2k 瀏覽
    香港公屋
    [image: 1751560616069-a_qtdleolzdqyvi5mgcl-dlqvvpwgiqapzqqnawaqju.jpeg] 近期新界上水天平邨一個約443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以僅50萬元成交,呎價約1,127元,創約13年來屋苑低位,價格遠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甚至比一隻名錶還便宜。此成交價低廉主要因單位曾發生事故,導致市場接受度大幅下降,加上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對事故單位避之則吉,最終促成低價交易。 隨著樓市交投氣氛有所回暖,樓價雖較高峰期累計下跌約30%,但市場仍有不少低價交投個案。近日,一個位於新界上水天平邨的公屋單位以50萬元成交,實用面積443平方呎,呎價約1,127元,為該屋苑自2012年2月以來的最低成交價。 根據房委會資料,該單位為中層戶型,面積充足,適合小家庭居住。與其他居屋或資助房屋相比,公屋質素雖較低,但此單位的成交價驚人地低。由於資助房屋最高可借貸樓價95%,買家只需約2.5萬元首期即可成為業主,門檻極低。 然而,該單位成交價遠低於同類單位的市場價,類似面積的二手成交價普遍在100萬元以上,低市價約五成以上。據區內代理透露,該單位曾發生過事故,這是價格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事故單位在市場上接受度極低,尤其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客,普遍不願購買有事故記錄的單位,導致該單位長期乏人問津,最終以極低價成交。 此外,事故單位不僅自身價格受壓,其同層及相鄰單位的租金和估價亦會受到影響,銀行對此類單位估價通常會有兩至三成的折讓,交投亦相對疏落。買家在購買前可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是否有事故記錄,以作出明智決定。 天平邨位於新界上水天平路,屋苑由7座樓宇組成,約有5,700個單位,落成年份約為1986年至1990年,屋苑設施完善,交通便利,步行至港鐵約9分鐘,適合家庭居住。
  • 0 評價
    1 貼文
    2k 瀏覽
    香港公屋
    [image: 1748533966898-%E5%85%AC%E5%B1%8B%E6%B0%B4%E9%9B%BB%E8%B2%BB%E7%95%B0%E5%B8%B8.jpeg] 青衣長亨邨一名公屋租戶陳覺威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分配該邨亨翠樓單位,但其子女自2021年7月起赴加拿大讀書,且陳本人於2024年初至6月期間有大部分時間在加拿大探親。房屋委員會接獲匿名舉報後,展開調查,期間進行了12次突擊查訪,包括夜間探訪,均未見租戶或其子女居住單位。 青衣長亨邨一公屋租戶,除了子女均在加拿大讀書,他去年連續6個月內亦有大部份時間在加拿大探親,但其所住公屋的水電費卻不跌反升。房委會接獲投訴並作調查後,認為單位當時由另一人居住,認為該租戶無急切住屋需要,收回其單位。該租戶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指他上訴房委會決定時,委員會的人員向他這個「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認為程序不公。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委員當時只是要他澄清可如何實踐承諾會長居單位,認為問題並無不當,指該租戶全無勝算,拒批覆核許可。 申請人陳覺威,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香港房屋委員會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房委會接獲匿名舉報後作調查 判辭透露,申請人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編配,獲得長亨邨亨翠樓一單位,他為單位的承租人。房委會收到匿名電郵舉報,青衣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及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先後進行12次突擊查訪,其中一次在晚間,都未見陳或其子女。 子女2021年赴加拿大後無回港 該組職員於2024年6月27日預約家訪中遇見陳,陳透露其子女已於2021年7月27‍日往加拿大讀書,他在2024年1月起亦離港數月,往加拿大探望子女。出入境資料顯示,陳的子女於2021年7月27日離港後,再無回港記錄。陳亦於2024年1月31日至同年6月12日共134天期間,有119天不在港。 全家不在水電費反增 惟調查顯示,陳及其子女不在港期間,他們租住單位的水、電錶讀數仍持續上升,用水模式顯示該段期間一直由同一人佔用。根據水電用量分析,陳離港期間,單位水電用量應為零,但其單位每日水電用量都有增幅,尤其在凌晨時分,顯示他離港期間有人在單位居住。 朋友「排骨」作解釋否認凌晨在單位 陳指其朋友「排骨」到其單位為他打掃,陳並在調查過程中曾致電「排骨」叫他向專案小組解釋。當專案小組問「排骨」為何在凌晨時分才到此單位打掃,「排骨」稱他在地盤工作,只會間中協助陳打掃。且他晚上9時多便會睡覺,否認凌晨時分到該單位。 向上訴委員會上訴時有律師代表 房委會遂於去年8月30日,發出遷出通知書,陳即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去年11月聆訊,陳有律師代表,委員會維持決定。陳繼而在沒有律師下申請司法覆核,指上訴委員會的判決不合法、不合理和程序不當。 指委員會不應向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 陳在誓章的附件指,上訴委員會的主席曾向問了一個不合情理的假設性問題,該問題為:「假如我當你啱,放咗你,你有乜嘢承諾,日後房署又再捉返你,我又怎樣辦呢?你是否麻煩我?」陳認為主席應聽取雙方陳詞後作決定,而不是向他這個「受害人」問涉及將來的假設性問題。他希望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認為他在上訴時受到「不合理行動或未有按恰當程序,採取的行動所損害」。 官認為委會員的問題合理 法官楊家雄在審理陳的申請時指,上訴委員會的提問是想澄清陳可如何實踐其承諾,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屬合情合理。陳提及其身體狀況,上訴委員會已作出詢問,亦明顯有考慮。上訴委員是根據調查結果,認為陳並非以該單位為主要居所,認為他對該單位沒殷切的住屋需要,實為合理。 指陳的申請全無勝算 法官認為陳未能指出上訴委員會有任何錯誤,或上訴有什麼程序不公,或該決定有悖常理,其司法覆核申請全無勝算,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此案反映出公屋資源管理的嚴格監察機制,尤其對長期不在港的住戶,房委會會根據實際居住情況及水電使用等指標,判斷住戶是否仍有急切住屋需要,保障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 案件編號:HCAL2420/2024
  • 0 評價
    1 貼文
    259 瀏覽
    香港公屋
    [image: 1748462417811-95hyaoctwecpepfhnaha5nvp25yl_qjk9rgvqpuyfua.jpeg] 近日一名居住於香港公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母親早前離世,根據師傅指示,他在公屋單位門外點燃蠟燭以示悼念,並持續至出殯當天。該網民表示已將蠟燭放置於鐵盆內,且靠近門邊位置,盡量確保安全。然而,一星期後,他接獲管理處職員通知,指有人投訴此舉存在安全隱患,要求他將蠟燭移入屋內燃點。 好無奈 本身住公屋 媽咪前排走左,甘師傅話要點蠟燭起門口直至出殯當日。 甘我地買左照點左一星期到(係厚身玻璃重手不容更整冧) 直至今日就收到管理處打嚟話有鄰居投訴話危險。我哋已經已經盡量貼住門邊擺亦有放鐵盤兜住,就算冧咗都唔會流到周圍係。 雖然都知道公屋走廊唔俾擺雜物更何況著火既爉燭。但打尼果位主任都話一般呢啲特殊情況大家都會包容,佢都係第一次收到依啲投訴。甘佢都有幫我同對方溝通,但對方堅持要我地拎入屋燒。明白呀主任都好難做,始終規矩係規矩。但都真係幾吾開心,本身已經要消化親人走咗既情緒依家仲要無得好好做足儀式。 大概都知邊戶人投訴因為都吾係第一次,以前試過有一戶自殺門口點左白爉燭,根住果一戶想搵埋我哋其他鄰居一齊投訴但無人理佢。大家都話人都走左比人地好過啲啦,注意安全就得。唉,依家都吾知點,擺入屋燒好似仲危險平時無人起屋企。 來源: Threads 樓主感到無奈與難過,表示理解管理處職員的難處,但自己正處理親人離世的情緒,卻無法好好完成傳統儀式,心情沉重。他亦猜測投訴者為同一位曾多次就類似問題向管理處反映的鄰居,該鄰居過往曾因另一住戶門外點白蠟燭而發起投訴,但當時其他鄰居多持體諒態度,認為應尊重逝者。 此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意見分歧。一部分人認為在公屋走廊燃點蠟燭存在火災風險,建議應在屋內進行,或改用電子蠟燭等安全方式;另有網民則批評投訴者缺乏同理心,認為應尊重喪家傳統,體諒其哀傷心情。 根據香港房屋署規定,公屋公共地方嚴禁燃點蠟燭,違規者可能被扣分甚至罰款,因為蠟燭燃燒有引致火警的風險,管理處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以保障居民安全。有經驗的公屋住戶建議,如需進行悼念儀式,可先與管理處溝通,或改以掛白毛巾等象徵方式代替,既可表達哀思,也能遵守規矩。 綜合而言,公屋住戶在處理親人離世的傳統習俗時,需兼顧安全規定與鄰里關係,建議多與管理處及鄰居溝通,尋求合適方式完成儀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安全隱患。
  • 公屋女大鬧房署影片瘋傳!三次家訪無人終被收樓

    公屋討論區
    1
    2
    0 評價
    1 貼文
    1k 瀏覽
    香港公屋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本港網絡瘋傳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指有公屋女住戶疑因房屋署職員多次突擊家訪都不在家,被收回單位下令搬走,她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連續3日管理處叫我搬走,即係好好玩啦係咪啊?」、「你傻X咗啊你!冚家X!X街啦去!」、「我要自由啊!我唔係監犯啊!」,又揚言「我同你一齊返差館我都唔X驚啊!」。房屋署職員則躲在牆角,表示要「終止」對話。 https://www.facebook.com/100069991824004/videos/1218543659946050/ 聽個女士口齒伶俐,應是純正香港人,聽佢講嘢中氣十足,又唔似殘弱人士。而家住公屋,人地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質疑房屋署家訪安排有問題,「3次家訪唔見人就要收樓?返夜嗰班怎算?」、「人哋唔使返工咩?」、「實在無需要做咁多擾民事情及做法,睇CCTV樓宇大堂内出入情況及電梯CCTV此住戶搭載情況」。但亦有人支持房屋署做法,「正常嚟講,收樓好大件事,房署一定有充分理由」、「前線公務員真係辛苦晒,成日遇到呢啲刁民」。 [image: 1746806461875-%E6%88%BF%E7%BD%B2%E6%94%B6%E6%A8%93.jpeg]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資料圖片) 公屋是社會重要資源,需要善用。Facebook專頁「香港人」5月6日發布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稱有公屋女住戶因「房屋署3次家訪不見人」,所以被「收屋」,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留言「而家住公屋,人哋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 請問一下想轉區

    公屋討論區
    2
    0 評價
    2 貼文
    889 瀏覽
    @Mike-Chan 應該可以的,去乐富房屋署那里登记改区了
  • 0 評價
    1 貼文
    1k 瀏覽
    香港公屋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9jF5IXUcsU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image: 1741943155491-%E5%85%AC%E5%B1%8B%E5%AE%B6%E5%BA%AD%E5%85%A5%E6%81%AF%E4%B8%8A%E9%99%90.jpg]
  • 0 評價
    1 貼文
    1k 瀏覽
    香港公屋
    [image: 1739783901696-%E7%B0%A1%E7%B4%84%E5%85%AC%E5%B1%8B9.jpeg] [image: 17397839019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8.jpeg] 第二期簡約公屋將於本月24日(下周一)起接受合資格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房屋局表示,今期共有四個項目,合共提供約5,060個單位,預計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入伙。其中矚目的啟德世運道一期登場,料會甚受歡迎,租金由1,310元至2,990元。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提供約130個單位,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為今期最貴。 [image: 17397839577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3.jpeg] 房屋局表示,在第一期已提交申請而未「上樓」人士,毋須再次提交申請,會自動納入二期;局方會向其他已輪候公屋至少3年的人士寄出申請表,預期有7萬多戶可申請。如在3月17日或之前交回,可獲優先處理。 第二期申請涵蓋四個項目: 啟德世運道(第一期); 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 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及 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 [image: 1739783913121-%E7%B0%A1%E7%B4%84%E5%85%AC%E5%B1%8B7.jpeg] [image: 1739783938138-%E7%B0%A1%E7%B4%84%E5%85%AC%E5%B1%8B6.jpeg] [image: 1739783949169-%E7%B0%A1%E7%B4%84%E5%85%AC%E5%B1%8B5.jpeg] 房屋局指,「簡約公屋」第一期申請反應踴躍,截至2月中已收到約14,200份申請。第二期由本月24日起接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士會在下周一或之前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於下周一至3月17日期間交回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曾於第一期申請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則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image: 173978395396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4.jpeg] [image: 1739783964825-%E7%B0%A1%E7%B4%84%E5%85%AC%E5%B1%8B2.jpeg] [image: 1739783964940-%E7%B0%A1%E7%B4%84%E5%85%AC%E5%B1%8B1.jpeg] 「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優先申請資格:輪候傳統公屋3年或以上,以一般傳統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申請者優先。符合資格的人士會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 (二)申請日期:在2月24日至3月17日期間交回填妥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房屋局在3月18日後仍會繼續接受申請。 (三)遞交方法:有意的申請者可把填妥的申請表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222號房屋局「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放入位於下列地點的文件投遞箱: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簡約公屋」資訊站;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八樓八○一室「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 另外,如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已登記「智方便+」,亦可選擇透過掃描申請表上的專屬二維碼填寫、簽署和遞交電子表格。 房屋局表示會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表並進行編配。為了讓較有需要的家庭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如申請者現時居住在不適切居所、有特殊健康狀況,或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初生嬰兒、長者等,可獲較高的編配優次。 第二期「簡約公屋」有四個項目,位於不同地區,規模亦有所不同。房屋局指,各項目的居住環境,以及項目內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均遠較劣質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優勝,而且租金僅為同區傳統公屋租金的約90%,還有搬遷津貼以及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支援。 第二期涉四個屋苑 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租金最高,每月最多3,270元;最低為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每月低至約860元。 第二期申請項目的資料如下: (一)啟德世運道(第一期):提供約2,97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 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啟德站,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10元至2,990元。 (二)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提供約1,85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位於輕鐵青松站旁,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港鐵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860元至1,990元。 (三)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3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步行約五分鐘即可到達順天巴士總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鐵彩虹站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 (四)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1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上水站,步行約十至十二分鐘即可到達不同巴士/小巴總站及新運路上水轉車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粉嶺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020元至2,320元。 至於第一期的項目,房屋局指負責營運管理元朗攸壆路及牛頭角彩興路項目的營運機構,正推展前期營運工作,包括宣傳、進行資格審核及準備安排入住等,預計攸壆路項目會率先在3月內開始分階段入伙,成功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將陸續收到配房通知。 有關「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更多資料可參閱附件《「簡約公屋」宣傳小冊子》,亦可瀏覽房屋局「簡約公屋」網站。如有查詢,可致電3464 07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 0 評價
    1 貼文
    363 瀏覽
    Selina L.S
    大家好!我是香港大學學生,畢業論文研究主題關於對公屋養狗及不同補償機制的接受意願,誠邀房委會公屋住戶/輪候者填寫一份有趣的問卷!問卷有16題,完成只需5-10分鐘,且不會收集任何個人資料。您的寶貴意見對我的研究非常重要,衷心感謝大家抽出時間參與!我十分尊重大家的意見,純粹想了解大家的觀念!🙏🙏 問卷連結: https://hku.au1.qualtrics.com/jfe/form/SV_eLIf52Mm6vgpvlc 如果可以的話,也請幫忙分享給其他住在公屋的親朋好友,一起幫助完成這項調查。 再次感謝您們的支持!
  • 0 評價
    1 貼文
    2k 瀏覽
    香港公屋
    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設「舉報濫用公屋獎」,實名成功舉報者可獲發獎金3,000元及感謝狀。有港女就在小紅書發文,指已「深入虎穴」,舉報觀塘啟田邨有戶主移民加拿大後沒有交還公屋單位,更列出對方「違規出租公屋單位」等2宗罪,直斥「貪得無厭」。她又透露舉報後對方下場,形容「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image: 1737700247649-%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6.jpeg] 公屋戶主移民加拿大無交還單位 不應濫用公屋!該港女於小紅書以「支持打擊濫用香港公屋 ── 深入虎穴」為題發文,指觀塘啟田邨戶主「夫憑妻貴」移民加拿大溫哥華多年,但「因貪心」沒有交還公屋單位,又未經妻子同意把妻子登記成為該單位住戶人口,之後一直把單位給其兄長濫用,「其兄已有一公屋單位了,更可耻是其兄假冒戶主夫妻名義在公屋住戶入息申報表提供虛假資料及假冒簽名」。 樓主又列出2宗罪,包括「濫用單位」及「違規出租公屋單位」,批評「教壞下一代」及「貪得無厭」。 [image: 1737700296610-%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7.jpeg] 問題1:濫用公屋單位 樓主稱,戶主將單位交給其兄長全家居住,包括兄長8歲女兒,而其兄長夫婦叮囑女兒在「濫用單位」內不要發出聲音,以免有人發現該單位有小孩;若有人問起她為何在單位內,以及為何在單位留宿,就回答是「探望叔叔」、「幫叔叔看管房屋,因叔叔在大陸工作」,感嘆「女童從小已被培育欺詐講大話」。 問題2:違規出租公屋單位 樓立表示,戶主兄長寄居單位數年後,成功獲派自己的公屋單位,但兄弟2人沒有交出單位,反而把單位出租予兄長妻子的「姊妹朋友」,「但凡非法租住該單位的人都會被叮嘱,若有人按鐘絕不要應門,那麼濫用單位內裏底蕴便不會被發現了」。 樓主又「直搗黃龍」,公開據指是該「濫用單位」內部情況相片,形容「屋內殘破不堪」、「天花多處剝落」、「地板破破爛爛」、「廁所殘破不堪」、「廚房擺放雜物」,而除了主人房有雙人床,客房也放置上下格床,但有小孩衣物。 [image: 1737700290795-%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1.jpeg] [image: 1737700291081-%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3.jpeg] 成功舉報濫用公屋 戶主下場係咁 樓主之後透露事件後續,稱已「舉報成功」,該單位須還原後交還房屋署,直指「大快人心,正義長存」。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紛紛支持舉報濫用公屋,「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舉報1個,也相當於幫了有需要的人盡快上樓」、「就算冇3k我都會舉報」、「其實挺討厭那種明明很有錢還能申請到公屋的人,真的說得沒錯,香港好多真正困難的家庭,遲遲還住不到公屋,好慘!有些人反而還濫用公屋還為了賺點小錢又轉租給別人,所以支持你,必須投訴打擊那種濫用公屋的人」。 [image: 1737700296555-%E8%88%89%E5%A0%B1%E6%BF%AB%E7%94%A8%E5%85%AC%E5%B1%8B5.jpeg] 網民:舉報濫用公屋人人有責 亦有網民分享類似個案,「我入伙4年,對面屋(1人單位)入伙頭1個月常見,之後呢4年只見佢2次,單位見過不同人出入……都係半年左右見1次有人出入。返嚟住1至2日,絕對不是屋主。真心想舉報佢」、「我隔籬從他們一家派到公屋見過1次之後一直都沒見過,也沒聽見裝修,他們是個大單位,這個月頭見過1個男人剛好和我同坐電梯上來竟然開門撳隔壁屋,絕對他們租給別人了」、「我認識的同事也這樣,連她親戚也是集體霸佔公屋」。
網友最新回應:

  • 2023年,鄧慧賢搬入天水圍天慈邨慈心樓一間單人公屋單位,展開她的新生活。然而,僅一年後,房委會在2024年10月發出終止租約通知,指其單位在長達169天的調查期間,有163天無用水紀錄,144天無用電紀錄,且18次突擊家訪均無人應門,懷疑她未將單位作為主要居所。房委會更發現,鄧未有每天清理信箱,並在不同區域的便利店繳交租金,這些「生活痕跡」均指向她未持續居住於單位。

    公屋小提琴導師2.jpeg

    鄧慧賢是一名小提琴導師,工作地點不固定,生活方式極簡。她自稱因節能原則,不使用電視機、WiFi、家居電話,甚至不為雪櫃插電,夏天僅靠開窗和手搖扇降溫。她還表示,因需照顧患病的母親及幫忙照顧妹妹離婚後的外甥,經常早出晚歸,導致錯過房委會的家訪。鄧強調,她確實在單位內居住,主要用於睡眠,但房委會的調查未考慮她的特殊作息時間,屬程序失當。

    鄧慧賢導師向上訴委員會提上訴被駁回,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收回其單位的決定。導師早前在聆訊時陳詞稱她過著沒電視機、WiFi和家居電話,雪櫃也沒有插電,夏天亦不開冷氣,平日早出晚歸,才未遇上家訪。房委會則強調導師未能證她在單位居住。暫委法官林展程在高等法院頒判辭,認為女導師的部份證供難以令人信納,認為其論點並無爭辯之處,拒絕頒下覆核許可,並下令她須支付房委會的訟費。

    公屋小提琴導師.jpeg

    法官指出,鄧提出的證據中,包括她提到某時段的溫度,及政府建議開冷氣機的溫度,以支持她晚上不開冷氣機的說法。但法官認為,這證據對她的申請沒有幫助,因為法庭要考慮的是,行政機關作出決定時,在現有的證據下,是否有可被覆核之處。鄧是否有開冷氣,並無相干或決定性的影響。

    鄧稱她只是巧合不在家

    鄧提出多項理據,包括指房委會的調查時間不全面,屬程序不妥和辦事疏忽。鄧質疑,突擊家訪未有涵蓋深夜時段,即晚上12時至早上6時,也沒有在星期日進行。鄧指,她的生活主要圍繞工作和照顧家人,房委會進行18次突擊家訪時,她巧合不在家中,但不代表她不是經常居住於該單位內,而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沒有考慮她實際的作息時間。

    官指房委會亦有考慮各項因素

    法官則指,假若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只考慮突擊家訪的結果,收回公屋單位的決定是不合理,但房委會是整體地考慮所有有關因素,包括突擊家訪和單位的水電用量低;而上訴委員會除了考慮房委會的決定理由外,更考慮鄧和其母親的作供,才駁回鄧的上訴,因此看不到,兩者的決定有何不合理,特別是鄧的部份證供難以被信納,如她一時說在單位煲水,一時又說沒有。

    認為會方程序上並無不妥或疏忽

    法官續指,房委會沒有法定責任,安排其他時間進行突擊家訪或預約家訪。要作出甚麼調查或怎樣作出調查,是行政機關的決定。法官指,考慮單位的水電用量和突擊家訪的結果,房委會和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沒有程序不妥,或辦事疏忽。

    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

    此外,鄧又質疑房委會以其單位的水電用量底作為證據,但未曾入屋考察,一方面罔顧水錶失靈,另一方面未有考慮單位內省電裝修設計。法官認為鄧單位非水錶失靈,而是水掣失靈。水務署的信件亦顯示,水掣失靈不會影響水錶讀數的準確性。

    認為會方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作決定

    法官又在判辭指,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在考慮整體證據後,才不接納鄧的說法,包括房委會人員查訪期間,共有144天錄得「零」耗電量。而在2024年3月7日至同年8月22日的169天中,共有163天錄得「零」耗水量。此外,鄧有雪櫃卻完全不用,認為鄧的理據沒有合理可爭辯之處。

    聲稱受嚴重精神壓力反要求賠償

    鄧在入稟狀指,房署決定涉程序失當,罔顧她須照顧家人而早出晚歸。她又指她因節能而沒有安裝電視機,亦會拔掉雪櫃電源,夏天時開窗睡竹蓆撥扇,加上當時水錶失靈,因此水電費偏低。她指,單位被收回令她蒙受嚴重精神壓力,甚至萌生自殺念頭,要求法庭推翻房署決定,並就其精神損失索償。

    稱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

    鄧在聆訊時進一步解釋,稱她需要照顧母親而早出晚歸,所以用水量低,又指家中電燈2023年購入後,充電後一直用至現在。她家中無電視機、無WiFi,亦無家居電話,雪櫃沒插電,手機在工作地點充電,到胞妹家中洗澡和洗衣服。

    認為只憑其水電用量低而作定斷不公

    鄧強調,她只在單位睡覺,所以少用水電,認為房署只憑水電用量低、其交租地點,及其出入境紀錄等非直接證據來判斷她濫用公屋,認為並不合理。

    房委會認為鄧未能證她居於公屋

    林官關注鄧聲稱早出晚歸,曾問房委會是否嘗試凌晨家訪,房委會回應凌晨家訪會有安全考慮,但房委會已曾3次在晚上8至10時造訪,最早亦試過在早上7時40分到鄧的單位,但均未有人應門。會方重申鄧有近半年零水費及多日零用電量,上訴委員會考慮過多個因素才作出決定,認為鄧需說服上訴委員會接她確居於單位,但上訴委員會認為鄧未能做到。

    案件編號:HCAL 953/2025

    閱讀更多

  • a_QTDLeOLzDqYvi5mgcL-dlqvVPwgiQapZqqNaWaqjU.jpeg
    近期新界上水天平邨一個約443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以僅50萬元成交,呎價約1,127元,創約13年來屋苑低位,價格遠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甚至比一隻名錶還便宜。此成交價低廉主要因單位曾發生事故,導致市場接受度大幅下降,加上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對事故單位避之則吉,最終促成低價交易。

    隨著樓市交投氣氛有所回暖,樓價雖較高峰期累計下跌約30%,但市場仍有不少低價交投個案。近日,一個位於新界上水天平邨的公屋單位以50萬元成交,實用面積443平方呎,呎價約1,127元,為該屋苑自2012年2月以來的最低成交價。

    根據房委會資料,該單位為中層戶型,面積充足,適合小家庭居住。與其他居屋或資助房屋相比,公屋質素雖較低,但此單位的成交價驚人地低。由於資助房屋最高可借貸樓價95%,買家只需約2.5萬元首期即可成為業主,門檻極低。

    然而,該單位成交價遠低於同類單位的市場價,類似面積的二手成交價普遍在100萬元以上,低市價約五成以上。據區內代理透露,該單位曾發生過事故,這是價格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事故單位在市場上接受度極低,尤其公屋買家多為自用客,普遍不願購買有事故記錄的單位,導致該單位長期乏人問津,最終以極低價成交。

    此外,事故單位不僅自身價格受壓,其同層及相鄰單位的租金和估價亦會受到影響,銀行對此類單位估價通常會有兩至三成的折讓,交投亦相對疏落。買家在購買前可透過查冊了解單位是否有事故記錄,以作出明智決定。

    天平邨位於新界上水天平路,屋苑由7座樓宇組成,約有5,700個單位,落成年份約為1986年至1990年,屋苑設施完善,交通便利,步行至港鐵約9分鐘,適合家庭居住。

    閱讀更多

  • 公屋水電費異常.jpeg
    青衣長亨邨一名公屋租戶陳覺威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分配該邨亨翠樓單位,但其子女自2021年7月起赴加拿大讀書,且陳本人於2024年初至6月期間有大部分時間在加拿大探親。房屋委員會接獲匿名舉報後,展開調查,期間進行了12次突擊查訪,包括夜間探訪,均未見租戶或其子女居住單位。

    青衣長亨邨一公屋租戶,除了子女均在加拿大讀書,他去年連續6個月內亦有大部份時間在加拿大探親,但其所住公屋的水電費卻不跌反升。房委會接獲投訴並作調查後,認為單位當時由另一人居住,認為該租戶無急切住屋需要,收回其單位。該租戶不服提出司法覆核,指他上訴房委會決定時,委員會的人員向他這個「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認為程序不公。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委員當時只是要他澄清可如何實踐承諾會長居單位,認為問題並無不當,指該租戶全無勝算,拒批覆核許可。

    申請人陳覺威,答辯人為上訴委員會(房屋),香港房屋委員會被列為利害關係方。

    房委會接獲匿名舉報後作調查

    判辭透露,申請人與子女經特別調遷獲編配,獲得長亨邨亨翠樓一單位,他為單位的承租人。房委會收到匿名電郵舉報,青衣區租約事務管理處,及房屋署善用公屋資源分組,先後進行12次突擊查訪,其中一次在晚間,都未見陳或其子女。

    子女2021年赴加拿大後無回港

    該組職員於2024年6月27日預約家訪中遇見陳,陳透露其子女已於2021年7月27‍日往加拿大讀書,他在2024年1月起亦離港數月,往加拿大探望子女。出入境資料顯示,陳的子女於2021年7月27日離港後,再無回港記錄。陳亦於2024年1月31日至同年6月12日共134天期間,有119天不在港。

    全家不在水電費反增

    惟調查顯示,陳及其子女不在港期間,他們租住單位的水、電錶讀數仍持續上升,用水模式顯示該段期間一直由同一人佔用。根據水電用量分析,陳離港期間,單位水電用量應為零,但其單位每日水電用量都有增幅,尤其在凌晨時分,顯示他離港期間有人在單位居住。

    朋友「排骨」作解釋否認凌晨在單位

    陳指其朋友「排骨」到其單位為他打掃,陳並在調查過程中曾致電「排骨」叫他向專案小組解釋。當專案小組問「排骨」為何在凌晨時分才到此單位打掃,「排骨」稱他在地盤工作,只會間中協助陳打掃。且他晚上9時多便會睡覺,否認凌晨時分到該單位。

    向上訴委員會上訴時有律師代表

    房委會遂於去年8月30日,發出遷出通知書,陳即提出上訴。上訴委員會去年11月聆訊,陳有律師代表,委員會維持決定。陳繼而在沒有律師下申請司法覆核,指上訴委員會的判決不合法、不合理和程序不當。

    指委員會不應向受害人問假設性問題

    陳在誓章的附件指,上訴委員會的主席曾向問了一個不合情理的假設性問題,該問題為:「假如我當你啱,放咗你,你有乜嘢承諾,日後房署又再捉返你,我又怎樣辦呢?你是否麻煩我?」陳認為主席應聽取雙方陳詞後作決定,而不是向他這個「受害人」問涉及將來的假設性問題。他希望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認為他在上訴時受到「不合理行動或未有按恰當程序,採取的行動所損害」。

    官認為委會員的問題合理

    法官楊家雄在審理陳的申請時指,上訴委員會的提問是想澄清陳可如何實踐其承諾,持續在該單位居住,屬合情合理。陳提及其身體狀況,上訴委員會已作出詢問,亦明顯有考慮。上訴委員是根據調查結果,認為陳並非以該單位為主要居所,認為他對該單位沒殷切的住屋需要,實為合理。

    指陳的申請全無勝算

    法官認為陳未能指出上訴委員會有任何錯誤,或上訴有什麼程序不公,或該決定有悖常理,其司法覆核申請全無勝算,拒批出司法覆核的許可。

    此案反映出公屋資源管理的嚴格監察機制,尤其對長期不在港的住戶,房委會會根據實際居住情況及水電使用等指標,判斷住戶是否仍有急切住屋需要,保障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

    案件編號:HCAL2420/2024

    閱讀更多

  • 95HYaoctweCpEpfhnahA5NVP25Yl_qjk9RgVQPUYFUA.jpeg
    近日一名居住於香港公屋的網民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母親早前離世,根據師傅指示,他在公屋單位門外點燃蠟燭以示悼念,並持續至出殯當天。該網民表示已將蠟燭放置於鐵盆內,且靠近門邊位置,盡量確保安全。然而,一星期後,他接獲管理處職員通知,指有人投訴此舉存在安全隱患,要求他將蠟燭移入屋內燃點。

    好無奈
    本身住公屋
    媽咪前排走左,甘師傅話要點蠟燭起門口直至出殯當日。
    甘我地買左照點左一星期到(係厚身玻璃重手不容更整冧)
    直至今日就收到管理處打嚟話有鄰居投訴話危險。我哋已經已經盡量貼住門邊擺亦有放鐵盤兜住,就算冧咗都唔會流到周圍係。
    雖然都知道公屋走廊唔俾擺雜物更何況著火既爉燭。但打尼果位主任都話一般呢啲特殊情況大家都會包容,佢都係第一次收到依啲投訴。甘佢都有幫我同對方溝通,但對方堅持要我地拎入屋燒。明白呀主任都好難做,始終規矩係規矩。但都真係幾吾開心,本身已經要消化親人走咗既情緒依家仲要無得好好做足儀式。
    大概都知邊戶人投訴因為都吾係第一次,以前試過有一戶自殺門口點左白爉燭,根住果一戶想搵埋我哋其他鄰居一齊投訴但無人理佢。大家都話人都走左比人地好過啲啦,注意安全就得。唉,依家都吾知點,擺入屋燒好似仲危險平時無人起屋企。
    來源: Threads

    樓主感到無奈與難過,表示理解管理處職員的難處,但自己正處理親人離世的情緒,卻無法好好完成傳統儀式,心情沉重。他亦猜測投訴者為同一位曾多次就類似問題向管理處反映的鄰居,該鄰居過往曾因另一住戶門外點白蠟燭而發起投訴,但當時其他鄰居多持體諒態度,認為應尊重逝者。

    此事件引起網民熱議,意見分歧。一部分人認為在公屋走廊燃點蠟燭存在火災風險,建議應在屋內進行,或改用電子蠟燭等安全方式;另有網民則批評投訴者缺乏同理心,認為應尊重喪家傳統,體諒其哀傷心情。

    根據香港房屋署規定,公屋公共地方嚴禁燃點蠟燭,違規者可能被扣分甚至罰款,因為蠟燭燃燒有引致火警的風險,管理處需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以保障居民安全。有經驗的公屋住戶建議,如需進行悼念儀式,可先與管理處溝通,或改以掛白毛巾等象徵方式代替,既可表達哀思,也能遵守規矩。

    綜合而言,公屋住戶在處理親人離世的傳統習俗時,需兼顧安全規定與鄰里關係,建議多與管理處及鄰居溝通,尋求合適方式完成儀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安全隱患。

    閱讀更多

  •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本港網絡瘋傳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指有公屋女住戶疑因房屋署職員多次突擊家訪都不在家,被收回單位下令搬走,她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連續3日管理處叫我搬走,即係好好玩啦係咪啊?」、「你傻X咗啊你!冚家X!X街啦去!」、「我要自由啊!我唔係監犯啊!」,又揚言「我同你一齊返差館我都唔X驚啊!」。房屋署職員則躲在牆角,表示要「終止」對話。

    聽個女士口齒伶俐,應是純正香港人,聽佢講嘢中氣十足,又唔似殘弱人士。而家住公屋,人地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影片引來網民熱議,有人質疑房屋署家訪安排有問題,「3次家訪唔見人就要收樓?返夜嗰班怎算?」、「人哋唔使返工咩?」、「實在無需要做咁多擾民事情及做法,睇CCTV樓宇大堂内出入情況及電梯CCTV此住戶搭載情況」。但亦有人支持房屋署做法,「正常嚟講,收樓好大件事,房署一定有充分理由」、「前線公務員真係辛苦晒,成日遇到呢啲刁民」。

    房署收樓.jpeg
    房屋署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違規住戶會被收回單位。(資料圖片)

    公屋是社會重要資源,需要善用。Facebook專頁「香港人」5月6日發布1段「公屋女大鬧房屋署辦事處」影片,稱有公屋女住戶因「房屋署3次家訪不見人」,所以被「收屋」,不滿下到房屋署辦事處「爆粗」辱罵職員,留言「而家住公屋,人哋家訪搵唔到佢,即跳出來拍職員同小職員」。

    閱讀更多

  • @Mike-Chan 應該可以的,去乐富房屋署那里登记改区了

    閱讀更多

  • 想轉區
    想問下 見完主任 同埋收到信第一次派屋
    可唔可以轉區?

    閱讀更多

  • 公屋入息和資產限額下年度整體上調百分之1.7,二人家庭入息限額增至每月約兩萬元。在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有議員質疑限額太低,變相鼓勵不工作。

    公屋為基層而設,入息和資產均不能高於限額才能申請。房委會最新的檢討結果,2025/26年度,按家庭人數劃分,二人家庭的加幅最高,建議調升百分之2.5,入息限額增至20,230元,資產限額39.4萬元。三人、四人家庭入息限額,分別增至25,100元及31,000元,資產限額51.4萬及60萬元。

    當局估計調整之後,約16.5萬個私人樓宇的非業主戶,會符合入息資格。

    民建聯香港島西議員陳學鋒表示:「現時的入息限額、二人,其實兩夫婦拿最低工資已超標,這個前提下,很難令市民向上流動,可能其中一個不做,甚至做兼職。」

    九龍中議員楊永杰稱:「大家可以上勞工處網站,保安1.35萬元(月薪),最低的了。我想兩夫婦一同做保安,你說這些人值不值得?是否跌入申請的網中?我相信是最需要幫助的。剛才助理秘書長說『不對,這些也可以住私樓』,沒錯、1.3萬元,兩人做保安的夫婦,住私樓是甚麼?劏房。」

    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李佩詩說:「我們也要了解,不論入息或資產限額,我定於甚麼水平,也一定會有一些住戶因為剛好超出限額,未能符合資格,所以現行準則,我們也是一個我們認為相對最客觀的準則,可令到一些最需要的家庭可以申請。」

    政府已覓得足夠的土地,興建未來十年30.8萬個公屋單位。有議員認為可等未來供應逐步追上,才調整入息上限要求。
    公屋家庭入息上限.jpg

    閱讀更多

  • 簡約公屋9.jpeg 簡約公屋8.jpeg
    第二期簡約公屋將於本月24日(下周一)起接受合資格公屋輪候冊人士申請。房屋局表示,今期共有四個項目,合共提供約5,060個單位,預計今年第四季起陸續入伙。其中矚目的啟德世運道一期登場,料會甚受歡迎,租金由1,310元至2,990元。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提供約130個單位,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為今期最貴。

    簡約公屋3.jpeg

    房屋局表示,在第一期已提交申請而未「上樓」人士,毋須再次提交申請,會自動納入二期;局方會向其他已輪候公屋至少3年的人士寄出申請表,預期有7萬多戶可申請。如在3月17日或之前交回,可獲優先處理。

    第二期申請涵蓋四個項目:

    啟德世運道(第一期); 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 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及 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

    簡約公屋7.jpeg
    簡約公屋6.jpeg
    簡約公屋5.jpeg

    房屋局指,「簡約公屋」第一期申請反應踴躍,截至2月中已收到約14,200份申請。第二期由本月24日起接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人士會在下周一或之前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於下周一至3月17日期間交回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曾於第一期申請遞交申請表的人士,則無需再次提交申請。

    簡約公屋4.jpeg
    簡約公屋2.jpeg
    簡約公屋1.jpeg

    「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詳情如下:

    (一)優先申請資格:輪候傳統公屋3年或以上,以一般傳統公屋申請住戶的家庭申請者優先。符合資格的人士會陸續收到由房屋局寄出的申請表。

    (二)申請日期:在2月24日至3月17日期間交回填妥的申請表可獲優先處理;房屋局在3月18日後仍會繼續接受申請。

    (三)遞交方法:有意的申請者可把填妥的申請表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政信箱28222號房屋局「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放入位於下列地點的文件投遞箱:

    九龍橫頭磡南道三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簡約公屋」資訊站;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五號稅務大樓八樓八○一室「簡約公屋」專責小組辦事處
    另外,如申請者及家庭成員均已登記「智方便+」,亦可選擇透過掃描申請表上的專屬二維碼填寫、簽署和遞交電子表格。

    房屋局表示會盡快處理收到的申請表並進行編配。為了讓較有需要的家庭優先入住「簡約公屋」,如申請者現時居住在不適切居所、有特殊健康狀況,或家庭成員包括未成年子女、初生嬰兒、長者等,可獲較高的編配優次。

    第二期「簡約公屋」有四個項目,位於不同地區,規模亦有所不同。房屋局指,各項目的居住環境,以及項目內的配套設施和服務,均遠較劣質劏房等不適切居所優勝,而且租金僅為同區傳統公屋租金的約90%,還有搬遷津貼以及營運機構為住戶提供的各種服務和支援。

    第二期涉四個屋苑 由校舍改建的觀塘順安道項目租金最高,每月最多3,270元;最低為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每月低至約860元。

    第二期申請項目的資料如下:

    (一)啟德世運道(第一期):提供約2,97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 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啟德站,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10元至2,990元。

    (二)屯門青福里(即屯門第3A區):提供約1,85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位於輕鐵青松站旁,附近亦設多條專營巴士、港鐵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九及新界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860元至1,990元。

    (三)觀塘順安道(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3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步行約五分鐘即可到達順天巴士總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港鐵彩虹站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360元至3,270元。

    (四)上水彩園路(由校舍改建):提供約110個單位(包括一至二人、三至四人,以及四至五人單位),鄰近港鐵上水站,步行約十至十二分鐘即可到達不同巴士/小巴總站及新運路上水轉車站,站內設有多條專營巴士及小巴線往返粉嶺及港九不同地區,預計每月租金約1,020元至2,320元。

    至於第一期的項目,房屋局指負責營運管理元朗攸壆路及牛頭角彩興路項目的營運機構,正推展前期營運工作,包括宣傳、進行資格審核及準備安排入住等,預計攸壆路項目會率先在3月內開始分階段入伙,成功通過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將陸續收到配房通知。

    有關「簡約公屋」第二期申請的更多資料可參閱附件《「簡約公屋」宣傳小冊子》,亦可瀏覽房屋局「簡約公屋」網站。如有查詢,可致電3464 0700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閱讀更多

  • 大家好!我是香港大學學生,畢業論文研究主題關於對公屋養狗及不同補償機制的接受意願,誠邀房委會公屋住戶/輪候者填寫一份有趣的問卷!問卷有16題,完成只需5-10分鐘,且不會收集任何個人資料。您的寶貴意見對我的研究非常重要,衷心感謝大家抽出時間參與!我十分尊重大家的意見,純粹想了解大家的觀念!🙏🙏
    問卷連結:
    https://hku.au1.qualtrics.com/jfe/form/SV_eLIf52Mm6vgpvlc

    如果可以的話,也請幫忙分享給其他住在公屋的親朋好友,一起幫助完成這項調查。
    再次感謝您們的支持!

    閱讀更多
Copyright © 2022 u8hk.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