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戶籍子女還原公屋?父母離世交還曾改間隔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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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公屋租戶入伙時都會裝修,自行間房甚至大改廚廁位置等。有網民指租住公屋的父母離世,由於子女無戶籍、單位曾經改動間隔,交還單位擔心會被要求自費還原。房委會雖列明租戶「還屋」時要將單位還原,但其實在一個情況下部分設施可以保留。
一位網民近日在網上討論區「親子王國」發文詢問,倘公屋單位曾經改動間隔,當戶主離世、子女沒有戶籍,將單位交還房委會時,子女需否自費將單位還原。
多位網民留言解答,有人認為子女沒有戶籍,未必需要承擔還原費用,有過來人則表示,數年前父母先後離世,他代父母交還公屋時,由於他並無戶籍,房署主任見單位有改動也未有要求還原,
「個主任見到有改動都無講嘢,就算佢講,因間屋得兩老有戶籍,我都無責任代佢哋還原。」
交回公屋須自費還原單位
房委會列明,租戶如曾在單位內進行裝修或改建工程,於交回公屋時必須自費完成以下3個事項:
- 把房委會的所有固定裝置及設備恢復原狀
- 拆除加建的固定裝置及設備
- 清走所有家具、雜物及垃圾
如租戶沒有辦妥,房委會將從其按金扣除有關的清潔和維修費用,以及有關行政費用。
廚櫃座廁等狀況良好可保留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曾在2018年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有關公屋單位還原工程提問時,指房委會會在公屋租戶遷出有關單位前,對該單位內的設施及裝置作全面勘察,以評估及決定可保留、維修或更新的項目。
若前租戶自行安裝的固定裝置及設備如廚房掛牆碗櫃、浴室座廁及水箱等的狀況良好,房委會一般情況下都會容許保留,無須還原,以供新租戶選擇繼續使用。倘若新租戶選擇接受前租戶自行安裝的固定裝置及設備,日後便須負責該等裝置及設備的維修保養責任。除此之外,房委會會根據單位的個別情況,在現有租戶遷出公屋單位後,進行空置單位翻新工程。
當時陳帆提到在2015/2016至2017/2018三個年度中,房委會分別收回了12,400、12,000及13,300個公屋單位,不過政府沒有備存以上關於還原工程的數字,只表示房委會會要求相關工程的承辦商,執行良好的廢物管理措施,盡量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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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真係彩佢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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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戶籍關人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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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通父母欠的卡數你找咩,吾需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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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繼承財產有機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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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黎講,當初租住係有按金可退回(但必須保留當年正式收據)可還原及搬走傢俱電器盡清走後,房署會搵人上去睇,清唔到或唔清走的,佢地會計出相關費用要租客支付,或在按金內回扣。這是本人去年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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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冇戶籍,雙親又仙遊,駛乜理咁多呢,房署有外判執手尾比D新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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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交還鎖匙的手續前, 房署人員 會檢查過間屋, 會告知你是否要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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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的公屋,是拆了原有的石屎間隔,但房署沒有要求還原。冷氣機架沒有要求拆除。
但租戶的傢俬就一定要清走(傢俬係包括自己加的房間間板)唔搬或拆就要比清理費, 當時我地自己清走晒才交屋。 地板方面,地磚或膠地板都唔會要求還原。 所以交屋時,無需比任何額外費用。 -
我識得班愚孝仔女還原咗間屋,佢哋嘅心態係幫父母辦事,不是聽房署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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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應該比返户主d子女繼續居住啦!跟本大家住咗咁耐都有份感情都已經當咗佢係祖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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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走了 ! 已不能處理 ! 法理上你不是住户! 你可無需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