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公司有同事辭職,又有同事說想轉做兼職,他們都是很有前途的同事,我正想升他們職呢!他們說因為新的公屋富戶政策,怕自己資產超標,所以唔可以搵咁多錢,為甚麼會這樣?人不是應該向上游打拼的嗎?新政策是否有改善空間?

回覆讀者:
真巧,不少做生意的朋友說,有同事辭職,有同事要求轉兼職。
筆者與家人早就脫離了公屋行列,因此最初都沒有太為意,然而最近聽到身邊不少朋友抱怨,就特別留意。住公屋的、打工的朋友抱怨,打亂了他們努力上游的人生計劃,被迫躺平;做生意的朋友更抱怨,本來請人已經難,政策推出引發不少同事辭職,或要求轉兼職,尤其是前線的飲食、零售、服務業,請人更難。
打擊濫用公屋非常重要,筆者與身邊的朋友都非常支持。然而今次政策話改就改,沒有諮詢及過渡期,引發副作用。
原本的富戶政策是,入住公屋後10年才需要申報資產,然後每2年申報一次;由今年10月起,入住2年就要申報,然後每2年申報一次。政策的目標的打擊濫用公屋,這個目標絕對正確,筆者與身邊的朋友都非常支持。公屋的輪候期長,很多有需要的人士等待入住,濫用公屋實在是浪費社會資源,浪費納稅人的金錢,也是自私行為,絕對應該要取締。問題是…應該用甚麼政策呢?
為甚麼最初10年才需申報?
用意是讓有需要入住公屋的朋友,有時間去努力改善經濟環境,例如你正在職場打拼,10年時間可以做出成績了,可以升職加薪,甚至可躋身中產,到時候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上游到私樓去。現在話改就改,由10年縮短到2年,會發生甚麼事呢?你相信自己2年時間可以做到成績嗎?萬一2年時間做不到成績,兩頭唔到岸,那怎麼辦呢?
如果衝動買了樓,2年後發現事與願違,事業發展不理想,到時供又供唔起,賣又唔賣得,因為未夠3年,同時間公屋又要除名,家人又要搬細單位,你再不能再跟家人住在公屋了,那怎麼辦呢?
結果最好的方法,就是躺平。
只有2年時間,怎能相信自己可以做到成績,改善經濟環境?於是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博了。原本有機會可以升職加薪,不要了。如果收入超出限額,就馬上辭職,找一份收入較低的工作,前線的工作,又或者可以轉做兼職,每星期由工作5天,變做工作3天,永遠也不要去想買樓上游,這就最穩陣了,這是社會想見到的嗎?
打擊濫用公屋,非常重要。方法用對就更事半功倍。
所謂道高一呎,魔高一丈,盲目從審查的角度落墨,只會讓有心人,用更多方法去逃避。不敢去打拼,情願辭職或轉兼職,安安份份不超標。
所以,其實正面積極的公屋政策,才更有社會價值。例如之前的文章提過,放寬居屋的政府擔保期,讓更多舊居屋可以在免壓力測試的情況下在未補地價市場流轉,鼓勵更多公屋戶自置居屋。又例如重啟租者置其屋計劃,讓公屋戶以折扣價買入自己的公屋。覓地起樓政府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可參考新加坡的組屋政策,讓公屋戶可以擁有自己的物業,擁有自己的物業,不擔心資產超標,才能讓他們放心去打拼,為社會作出貢獻。
1% Anth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