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 何伯應該無捱過苦,洗錢如倒水,銀行存款可能係其前妻賺的
不論男女,喜歡飲別人的湯,都容易上當入迷,好色臨老行將就木入花叢,視子女親倩如糞土,不值得世人同情幫忙
賣居屋賺400萬被沒收所有利潤!房委會調查指業主違反居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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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今日(25日)表示,近期曾處理一宗已進行轉售的單位個案,業主最後需向房委會提交出售單位後所賺取的所有利潤。房委會強調,一直嚴肅跟進並就懷疑違反居住規定的個案,在考慮每宗個案的情況後會採取適當行動;又提醒市民,下周三(31日)為「居屋2023」揀樓日,業主需遵守有關所有資助出售單位的居住規定。房委會指,因應個別個案的特殊因素,例如業主需要因病入院、家人有嚴重健康問題需要照顧,而未能處理裝修及搬屋等問題,房委會會暫緩執行違反買賣協議行動,並要求業主於指定期限內入住有關單位,以符合買賣協議的要求,房委會亦會對有關單位的居住情況進行監察,以確保違規情況得以糾正。
另外,房委會補充指,根據資助出售單位業主與房委會於購入單位時所簽訂的買賣協議,有關單位須由業主本人及名列同一申請表上的全部家庭成員居住。若發現業主違反有關規定,房委會將不會批准就居屋第二市場計劃「可供出售證明書」或「提名信」的申請,已發出的「可供出售證明書」亦會被撤銷,有關業主將不能於居屋第二市場出售該單位。
去年9月曾報道有關深水埗新進居屋王凱樂苑,業主以清水盤持貨4年,轉手勁賺近400萬元,事件令人嘩然,但未知此單位是否與今次房委會所處理的單位屬同一單位,當時房署回覆指,已就懷疑涉事單位展開調查工作,若發現有任何違規情況,署方必定嚴肅跟進及採取適當行動,包括法律行動。該單位原業主於2019年10月以442.79萬港元購入單位,單位未補價,持貨近4年,最初開價900萬港元,最後以838萬港元成交,轉手帳面獲利395.21萬港元離場,單位升值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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