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version="2.0"><channel><title><![CDATA[5宗公屋虛報判監案例！隱瞞婚姻狀況、漏報銀行存款、無申報保險]]></title><description><![CDATA[<p dir="auto"><strong>濫用公屋後果</strong>｜房屋署曾公屋佈因觸犯《房屋條例》被法庭定罪相關個案，包括漏報保險、隱瞞婚姻狀況、隱瞞資產、虛報銀行存款等。當中一名公屋申請者申報銀行戶口僅剩約8,000元，惟經追查下被揭擁有逾57萬元存款，因違例被控告，最終被判監但獲緩刑。房屋署提醒所有公屋租戶及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入息及資產，以及真實婚姻狀況。</p>
<p dir="auto"><img src="/assets/uploads/files/1685535551611-%E4%B9%9D%E9%BE%8D%E5%9F%8E%E8%A3%81%E5%88%A4%E6%B3%95%E9%99%A2.jpg" alt="九龍城裁判法院.jpg" class=" img-fluid img-markdown" /></p>
<h3>濫用公屋個案</h3>
<ol>
<li>
<p dir="auto"><strong>申請公屋漏報保險</strong><br />
申請人於2012年12月接受登記申請公屋，去年通過資格審查並安排配房。「善用公屋資源分組」於去年11月抽樣調查該公屋申請，發現其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前，已經持有一份具有現金價值及紅利收入的保險計劃。不過，申請人於申請公屋及出席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時，卻沒有如實填報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及每月平均紅利收入。房屋署於今年2月以「提供虛假資料」理由，取消申請人的公屋申請。由於申請人涉嫌提供虛假資料，觸犯《房屋條例》第26（1）（c）條的規定，房屋署依例將他的個案交由檢控組跟進。該個案於法院審理，申請人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000元。</p>
</li>
<li>
<p dir="auto"><strong>申請公屋隱瞞銀行存款</strong><br />
一名公屋申請人於2019年的審核會面時，申報銀行存款資產淨值爲8,084.99元，但經調查後，揭發其實際存款合共572,827.34元，超過三人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454,000元，並不符合申請資格，違反《房屋條例》被檢控，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判處被告監禁1個月（緩刑12個月）。</p>
</li>
<li>
<p dir="auto"><strong>申請公屋隱瞞婚姻狀況</strong><br />
一名公屋申請人及其前妻，在2018年的審核會面及2019年的入伙會面中，申報婚姻狀況為已婚，並獲派蘇屋邨公屋單位，惟其後被揭已於2017年離婚，兩人因違反《房屋條例》被檢控，於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同樣以案情嚴重為理由，判處兩名被告監禁1個月（緩刑12個月）。</p>
</li>
<li>
<p dir="auto"><strong>申請公屋隱瞞物業資產</strong><br />
首宗個案為一名葵涌邨公屋居民，他在2018年申請轉換戶主及批出新租約時，申報並無擁有物業。惟經調查發現，其擁有元朗又新街一個住宅物業，並不符合申請資格。該名公屋居民涉違反《房屋條例》第26(1)(c)條而被檢控，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5,000元。另一宗個案同為葵涌邨公屋居民，其涉嫌虛報資產淨值，以獲取公屋租金減免，被控違反《房屋條例》第27(a)條等兩項控罪，今日同樣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8,000元。</p>
</li>
<li>
<p dir="auto"><strong>申請公屋虛報入息</strong><br />
一名公屋租戶在2019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沒有申報擁有一個市區的士牌照，惟經調查後發現截至2019年4月，相關的士牌平均牌價為5,590,000元，超逾入息限額100倍，即2,310,000元。該租戶違反《房屋條例》被房屋署檢控，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並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昨日（15日）判處該名被告監禁14天（緩刑12個月）。</p>
</li>
</ol>
]]></description><link>https://www.u8hk.com/topic/1053/5宗公屋虛報判監案例-隱瞞婚姻狀況-漏報銀行存款-無申報保險</link><generator>RSS for Node</generator><lastBuildDate>Mon, 07 Sep 2026 20:56:38 GMT</lastBuildDate><atom:link href="https://www.u8hk.com/topic/1053.rss"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pubDate>Wed, 31 May 2023 12:05:54 GMT</pubDate><ttl>60</ttl></channel></rss>